“動心”也要“當心” 雙十一網購須防促銷陷阱
發佈時間: 2017-11-10 12:43:40 |來源:經濟參考報 | |責任編輯: 沈曄
“雙十一”網購須防促銷陷阱
一年一度的“雙十一”購物狂歡即將到來,網路電商各種促銷活動令人眼花繚亂。在這場消費“盛宴”的背後,也暗藏各種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陷阱”。中國消費者協會日前提醒廣大消費者,面對“雙十一”促銷,消費者更應理性。
網民認為,一方面,“剁手黨”們一定要擦亮眼睛,警惕消費“陷阱”。另一方面,相關部門的監管不能缺位,需要及時跟進,與此同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凈化網購生態環境。
“動心”也要“當心”
網民“陳經”認為,“雙十一”是中國市場消費實力一張亮麗的名片。高速增長的網購消費,也是經濟增長的亮點之一。中國經濟要繼續維持良好的增長勢頭,無疑需要更多轉向消費拉動。
不過,有網民提醒,面對令人心動的打折促銷商品,消費者“動心”也要“當心”。
網民“金雪軍”認為,“雙十一”營造了國內一年一度的消費狂歡,其影響力也逐漸擴大到全球。但在國內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多有發生,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而且破壞了網購的生態環境,“剁手族”們要擦亮眼睛不要掉入消費“陷阱”。
監管應及時跟上
對於一些不良商家“先漲價再打折,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作法,消費者深惡痛絕。網民呼籲監管部門不能缺位。網民“kid浩然”説:“參加了兩次‘雙十一’。已經看透了。有些不良商家先漲價再打折再送券,其實是套路,跟平時價格相差無幾。”
網民呼籲,必須對一些商家刷單製造虛假銷量和好評、商品卻以次充優等行為進行嚴懲。針對往年“雙十一”網路集中促銷活動中,消費者關注度很高的“先漲價再打折”“有價無貨”“虛構交易”等問題,國家工商總局日前已印發通知,要求各地提前採取行政告誡、聯合座談約談、發佈典型案例等方式,督促指導網路集中促銷活動組織者和經營者嚴格遵守“七日無理由退貨”等法律規定。
還有網民表示,事實上,我國網路購物生態環境正日益走向法治化。懲治刷單、網路水軍、網際網路平臺惡意不相容,將有法可依。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近期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其中,對虛假宣傳的具體內容進一步細化和明確,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銷售狀況、用戶評價刷單,作出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內容。第二十條明確,“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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