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坑多網購六不要:謹防優惠陷阱

發佈時間: 2017-11-08 10:55:27 |來源:廣州日報 | 李大林 |責任編輯: 沈曄

 

省消委會:謹防優惠陷阱避免個人交易拒絕私下支付……

“雙11”坑多網購六不要

一年一度的“雙11”即將來臨,很多商家和消費者已然提前進入了“備戰”狀態。“定金翻倍”“支付滿減”“購物津貼”“湊單優惠”……商家的各種宣傳促銷鋪天蓋地,各式優惠規則看得人眼花繚亂。而消費者在精心準備購物清單之餘,也在精打細算研究最佳省錢之道。

為引導消費者在“雙11”網購高峰時段理性消費,促進電商誠信經營,維護和保障網路消費者合法權益,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11月7日向廣大消費者發出消費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理性面對“雙十一”促銷活動,在享受購物優惠的同時,提高防範意識,提防各種消費陷阱。

數據:前10月受理網購投訴2.9萬單

網路購物作為一種網際網路時代的購物方式,以其便捷、物美價廉、時尚的特點吸引著越來越多的消費者。經過多年發展,雖然有關制度相繼建立,電商企業和網購消費者都越發理性成熟,網購消費環境也在不斷地改善和發展,但由於各類新興消費方式和問題不斷涌現,法律制度和監管措施依然存在漏洞,網購輕鬆便捷的背後,依舊存有諸多不和諧、不誠信的現象。

2017年1月至10月,全省消委會系統共受理網購投訴29408單。主要問題集中在八方面:虛假宣傳,誘導消費;優惠券贈送活動套路深;商品品質良莠不齊,售後服務難以保障;商家擅自取消訂單;微信等私下交易糾紛頻發;海購平臺管理混亂;消費者個人資訊遭洩露;物流配送問題較多。

案例:優惠券“吸”會員用券時“走樣”

商家優惠很多都通過優惠券來實現,如今不少消費者感嘆,優惠券贈送活動套路深啊。省消委會表示,優惠券套路主要體現在優惠券使用規則不合理不明確;訂單使用優惠券付款,退訂或者退貨之後,優惠券不予退回;以折扣力度大、適用範圍廣的優惠券,吸引消費者辦理年卡會員,消費者成功辦理之後,購物平臺單方縮小優惠券使用範圍,優惠程度大為縮減。

消費者林先生2017年10月25日開通某商城plus會員,開通頁麵包含一張滿1000元減200元的超市優惠券,並附有可以使用優惠券的商品説明,但10月30日該商城單方更改了優惠券的使用範圍。

林先生與客服溝通,要求恢復原有的優惠券,得到的回復卻是:“因活動促銷更新,以優惠券實際顯示可購買的商品為準,請您按照優惠券使用規則及時使用。”林先生通過其他渠道了解到,部分相同遭遇的消費者已獲賠一張滿1000元減200元的超市優惠券,但該商城對於他的反饋卻沒有任何有效回復。

提醒:研讀促銷規則謹防優惠陷阱

一、明辨正規電商,慎入釣魚網站。

消費者們進行網路購物的時候,不能一味追求低價,要深入了解商家的信譽度、成交量和好評度,儘量選擇正規可靠的網路交易平臺,在同一個電商平臺上也要儘量選擇具有良好信譽的優質品牌和店舖購物。消費者要仔細辨別購物網站身份,辨別是否有紅盾工商標誌或者ICP備案資訊,不要隨意進入不明連結進行網購,以防不小心落入“釣魚”網站上當受騙。

二、研讀促銷規則,謹防優惠陷阱。

面對各大電商平臺五花八門的促銷活動,消費者要仔細研讀,了解促銷活動的各種具體細則,使用促銷活動贈送消費積分或優惠券,要看清楚説明和附加條件。不要輕易被所謂優惠折扣所迷惑,一些貌似價格低廉或者折扣力度特別大的商品,可能是商家的數字遊戲,如虛標原價、先漲價再打折等,實際購買下來,也許和正常價格沒有多大區別,而且也可能存在其他消費陷阱。

三、善用支付平臺,拒絕私下支付。

廣大消費者要加強支付安全防範意識,網購時,尤其是進行大額交易時,不要接受商家任何私下支付的要求,即便商家以超強力度的優惠為條件,或者假稱存在各種“迫不得已”的苦衷,消費者也應當拒絕對方的私下支付要求。如果消費者決定網購,一定要通過有信用、可靠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

四、慎用微信購物,避免個人交易。

微信購物大致分為兩種,一種是直接通過私人微信賬號進行買賣交易。如果商家是通過私人微信賬號銷售商品,通常不具備經營資質,一旦出現消費糾紛,維權難以保障,此種情形也不屬於消委會受理投訴的範圍;第二種是通過微信認證的商家,這類商家一般在微信公眾號上交易,這種渠道一旦出現糾紛,商家與微信平臺都應當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也可向消委會求助。因此,消費者在微信購物前要了解商家真實資訊,確認商家是否通過微信認證,最好要求“微商”出示經營資質及手續、身份證明、姓名、聯繫方式及經營地址等資訊。

五、甄別代購渠道,選擇可靠平臺。

近幾年,海外代購風靡國內,各種代購渠道不斷涌現,其中“朋友圈代購”、“跨境電商平臺”規模不斷壯大。“朋友圈代購”等屬於私人海外代購,售後問題難以解決,事後維權非常困難,該類糾紛也不屬於消費者組織的受理範圍。因此,對於各類代購資訊、渠道,廣大消費者要謹慎甄別。

六、留存相關證據,積極主動維權。

消費者在購買過程中應收集和保存證據,包括宣傳網頁截圖、聊天記錄、付款記錄、商家資訊、訂貨單、發貨憑證、發票等,為後期維權提供保障。一旦發生與商家發生糾紛,要積極維護自身權益。建議先通過客服平臺發起維權投訴,提請平臺商客服介入調解、維權,同時也可以採取向工商部門申訴舉報、向消委組織投訴等方式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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