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批次防曬類化粧品不合格 其中5批次涉嫌假冒

發佈時間: 2017-10-16 15:08:15 |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 | 佚名 |責任編輯: 沈曄

 

記者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獲悉,經陜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福建省食品藥品品質檢驗研究院等檢驗,標示為姿人(上海)化粧品有限公司、上海共新化粧品有限公司和廣州元美盛化粧品有限公司等13家企業代理(生産)的13批次防曬類化粧品不合格。

涉及的標示代理(生産)企業、不合格産品為:姿人(上海)化粧品有限公司代理的奢華煥新臻白日用防曬霜(進口國南韓);上海共新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金致臻顏隔離防曬乳;廣州元美盛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古藍朵嬌顏防曬精華乳霜;廣州市蓮娜姬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麗時清透隔離防曬乳;廣州尚慧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麗雅堂美白防曬乳;廣州市添康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好臉面防曬隔離霜;廣州蝶貝蕾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生産的安米娜清麗防曬凈白乳;廣州市品姿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品姿防曬霜;廣州市勝梅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名蔻防曬乳霜(水漾清透);廣東添樂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哆啦A夢美白防曬露;廣州天翼化粧品有限公司(委託方:深圳市漢粧日化有限公司)生産的漢粧水感清透防曬乳液;廣州莊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産的玫瑰補水美白防曬修復套裝;珠海姍拉娜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SNOOPY防曬露。

其中,經對標示代理(生産)企業的現場核查,標示上海共新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金致臻顏隔離防曬乳、廣州市蓮娜姬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麗時清透隔離防曬乳、廣州市品姿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品姿防曬霜、廣州市勝梅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名蔻防曬乳霜(水漾清透)、廣州天翼化粧品有限公司(委託方:深圳市漢粧日化有限公司生産的漢粧水感清透防曬乳液為涉嫌假冒産品。

上述産品的代理(生産)企業違反了《化粧品衛生監督條例》《化粧品標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規定。上海市和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在對相關企業進行核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所有化粧品經營企業對上述産品一律停止銷售;相關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實後依法督促相關代理(生産)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相關産品及時採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並及時公開相關資訊;對僅標識不符合規定的産品,責令相關代理(生産)企業限期改正後可繼續上市銷售;對涉嫌假冒的産品,要深查深究相關經營企業的進貨渠道,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化粧品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由相關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17年10月30日前將查處情況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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