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傢具品質頻現問題 有知名品牌屢不遵守國標

發佈時間: 2017-08-24 15:23:48 |來源:新京報 | 王巍 |責任編輯: 曹洋

 

忽視國標兒童傢具安全問題頻亮紅燈

兒童傢具新國標實施多年,執行情況差強人意,結構安全為主要問題

9月開學在即,不少家長都開始選購添置兒童傢具,為孩子的學習生活提早做準備。但從近期各地質監部門和工商部門公佈的抽檢結果來看,兒童傢具不合格率依然很高,很多知名傢具品牌也紛紛“中招”,傢具安全問題頻亮紅燈,不僅成為家庭潛在的安全隱患,也令消費者感到困惑和質疑,兒童傢具新國標實施多年,為何執行情況卻差強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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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傢具如果出現結構不合格的問題,會使兒童很容易在使用過程中受到不可預見的傷害。 新京報記者王遠征攝

兒童傢具抽檢合格率低結構安全為主要問題

2017年6月22日,江蘇省品質技術監督局公佈了2017年二季度兒童傢具産品品質監督抽查結果。本次共抽檢兒童傢具産品149批次,合格103批次,合格率為69.1%。抽檢發現酷漫居、6月1號、喜貝貝等品牌共46批次傢具産品品質不合格。據抽查結果顯示,在不合格産品中,發現32批次産品因為結構安全指標不合格,存在的問題分別為産品的棱角或邊緣未倒圓或倒角處理、存在危險突出物、孔及間隙不符合要求、無防折疊裝置、翻門和翻板的關閉力小于8N(牛頓)和無防止脫離的五金件、無防拉脫裝置等。

這些不合格産品都不符合《兒童傢具通用技術條件》中對結構安全的要求。據了解,標準中對包括邊緣及尖端、突出物、孔及間隙、折疊機構、翻板、翻門、封閉式傢具、力學性能等都做了詳細的規定。例如對“邊緣及尖端”要求不應有危險銳利邊緣及危險銳利尖端,棱角及邊緣部位應經倒圓或倒角處理;對“孔及間隙”要求深度超過10mm的孔及間隙,其直徑或間隙應小于6mm或大於等於12mm;對“突出物”要求産品不應有危險突出物,如果存在危險突出物,則應用合適的方式對其加以保護。對“折疊機構”要求除門、蓋、推拉件及其五金件外,産品不應在正常使用載荷下産生危險的擠壓、剪切點。如果産品存在折疊機構或支架,應有安全止動或鎖定裝置以防意外移動或折疊。而忽視以上這些問題,兒童在使用兒童傢具過程中很容易受到不可預見的傷害。

2017年5月27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佈網路平臺銷售兒童傢具(兒童高椅)品質抽檢結果,通過對天貓商城、1號店、飛牛網、母嬰之家、宜家家居網上商城5家網路平臺銷售的39個批次兒童高椅、兒童傢具進行市場檢查和品質抽檢,經檢測,有8個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檢出率為20.5%。

抽檢發現,不合格傢具中有1個批次兒童傢具有害物質(表面涂層可遷移元素)超標,1號店中山市納智日用製品有限公司銷售的“米哥”牌兒童傢具(兒童椅)(型號規格:高40cm凳面高度18cm,合格品),表面油漆鉛Pb實測為103.057mg/kg(標準值應點90mg/kg),超出了國家強制性標準限值。鉛具有一定危害性,若兒童啃咬含鉛油漆漆過的玩具或傢具,會引起中毒。有6個批次兒童傢具警示標誌不合格。《兒童傢具通用技術條件》對“警示標誌”的要求為,應在使用説明中明確標示産品適用年齡段,即:“3-6歲”、“3歲及以上”或“7歲及以上”。如果産品需安裝,應在使用説明中標示“注意!只允許成人安裝,兒童勿近”的警示語。如果産品有折疊或調整裝置,應在産品適當位置標示“警告!小心夾傷”的警示語。警示標誌是兒童傢具的安全性指標,能有效提醒消費者正確使用兒童傢具,規避潛在的使用危險。警示標誌不合格,一旦兒童不能正確使用,可能引發傷害事故。

兒童用雙層床安全問題突出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公佈的2016年流通領域商品品質抽檢結果發現,40种家具不合格,包括芙萊莎FLEXA、酷漫居、多喜愛、七彩人生等品牌兒童床傢具(上下床、嬰兒床)抽檢不合格,不合格兒童床主要是上層床安全欄板、梯子(踏腳板尺寸)、床舖面、旁板和床頭孔及間隙等方面存在問題。

據了解,上述問題都不符合《家用雙層床安全》GB24430.1-2009的安全要求。《家用雙層床安全》對雙層床的結構、上層床安全欄板、床舖面、梯子、踏腳板的尺寸等標準做了規定,尤其是對兒童用雙層床間隙要求做了明確規定。例如上層床安全欄板的頂邊與床舖面上表面的距離應不少於300mm,床褥上表面到安全欄板頂邊的距離應不少於200mm;踏腳板的尺寸要滿足連續的兩踏腳板上表面間距應為250mm±50mm;兩踏腳板上表面間的距離應均勻,允差為±2mm;連續兩踏腳板間凈空距離應不小于200mm,踏腳板使用的寬度應不小于300mm。

8月13日,記者來到北京的一家酷漫居專賣店,發現這家專賣店正在進行裝修,在店中記者沒有看到此次北京市工商局公佈的抽檢不合格的規格為“1570×2530×1780(mm)”、型號為“DIS-A301-15.1”、生産日期或批號為“2016年5月”的1.5米梯櫃上下床。記者詢問店中銷售人員,銷售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店面正在裝修改造,擺出的傢具不多,且此款産品已經升級,消費者可以購買到升級款産品。8月15日,記者又來到北京另一家酷漫居專賣店,同樣沒有看到店中擺放此次抽檢不合格的這款上下床。

據了解,北京市工商局已對不合格商品的銷售者依據《産品品質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督促全市銷售者做好相同生産者相同型號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工作。同時,北京市工商局也在抽檢公示中警示消費者,在購買時謹防傢具安全隱患。

遵守和執行國標是對企業和消費者負責

我國首部兒童傢具國家標準GB28007-2011《兒童傢具通用技術條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實施,但從各地的抽檢結果來看,標準實施多年來,仍有不少傢具企業未能執行,兒童傢具仍存在結構安全等問題,標準執行情況不容樂觀。

在生産過程中,有些企業對於國標認識不到位,認為執行企業標準就可以。也有些企業打“擦邊球”,為了避開兒童傢具國標的約束,將“兒童傢具”定位為“青少年傢具”。還有的企業在被查出抽檢不合格時,以清庫存、産品升級等藉口為理由,忽視國標標準。多重因素導致企業對國標執行差強人意,致使很多兒童傢具存安全隱患。

據業內人士介紹,企業未執行國標標準,原因有多種。有的是因為成本問題,例如水性油漆的環保效果好但成本高,有些傢具因板材自身原因做倒角達不到標準,但更換板材成本就會升高。有的因為設計問題,例如傢具結構安全不合格與傢具在設計、對細節處理等因素都有關。

對於兒童傢具抽檢頻現不合格、存在安全隱患,企業對國標執行難等問題,新京報記者採訪了中國傢具協會理事長朱長嶺。朱長嶺認為,國標執行難,可能跟企業的設計、自覺性差、理解認識有偏差等因素都有關,導致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沒有強化規範管理、貫徹好國標標準。此外,相關部門也應該大力宣傳推廣、廣泛傳播國標標準,監管部門要加大執行力度。作為企業來説,更應該自覺遵守並執行國家標準,接受標準的約束,嚴格把控好産品品質,認真落實和執行國標標準,才是對企業和消費者負責。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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