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二手車抵押貸款背後貓膩:一旦中招 只能吃啞巴虧

發佈時間: 2017-08-22 10:51:41 |來源:北京晨報 | 張靜雅 |責任編輯: 曹洋

 

小區過道、電線桿上,以及網路平臺上,二手汽車抵押貸款的小廣告挺常見。廣告內容也很吸引人,“只要你有一輛車,當天放款”,相比銀行放貸的嚴格手續與漫長週期,對於急需用錢週轉的人來説,這樣的小廣告特別有誘惑力。然而,在這些看似高效實用的二手汽車抵押貸款背後,卻隱藏著不可告人的秘密,一旦中招,很可能是貸款沒拿到,車子也不見了。更可憐的是,有車主甚至被迫花高價去贖車。近日,北京晨報記者通過調查多個受騙案例,帶您揭開二手車抵押貸款裏的貓膩兒。

受騙案例

案例一:貸款沒全到賬車子已被開走

市民沈女士這些日子遇到一件煩心事兒。為了週轉資金,她把此前家中二十多萬元購入的車子給抵押貸款了,但是抵押來的錢卻只拿到了一半。她告訴記者,自己是在一張地鐵內發的小卡片上看到,有公司可以提供二手車抵押貸款,而且是立即能夠拿到錢。她當時覺著,為了生意能順利週轉,可以去諮詢一下。

通過電話聯繫,她和對方約定,在某酒店的大堂見面詳談。到了大堂後,對方從包內拿出一沓合同。其中包括,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個人詳細資料清單,讓沈女士填寫,還讓沈女士提供了駕駛證、行駛證等材料並複印。沈女士稱,雙方在合同上約定,借款期限為一個月,借款金額為十萬元。同時,還有利息、違約金等項目。可是就當她把所有字都簽完後,對方突然提出,現在只能轉給你5萬元。因為要確保資金的安全,而且必須先在沈女士的車上裝個GPS定位器,裝完後,再把剩餘的5萬元轉過來。沈女士想想這種要求還算正常,於是就答應了,把車鑰匙給了對方。對方讓沈女士在酒店大堂等著,他們先去裝定位器,大約需要一個小時。

可是,兩個小時過去了,對方還是沒有回來。沈女士有些心急,趕緊電話聯繫,可對方卻説,當天裝不好了,要改天把車給沈女士了。過了兩天,車子還是沒有還回來,對方也一直沒給信説何時才能安裝好。心急如焚的沈女士再打電話過去,對方語氣輕鬆地落下一句:“早呢,慢慢等吧!你要是急的話,先把錢還回來,車子還你。”然後就挂了電話。

沈女士覺得被騙了,立即去派出所報了案。可是這件事,卻不能立案。民警解釋,像沈女士這樣遭遇的人,他們已經碰到不止一個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拿到了部分借款,車子卻沒有了。報案的時候,很多人都認為自己被騙了,要求警方以詐騙案進行立案調查,但警方面對這種情況卻不能以詐騙進行立案,因為彼此簽訂了合同,只能算合同糾紛。

隨後,沈女士又找到了律師尋求幫助。律師告訴她,從目前發生的這幾起事件來看,對方提供的合同都是比較正規的,而且雙方都是遵循自願的原則簽了字,更關鍵的是,對方往往會拿出一部分錢款給借款人。這樣一來,從法律上就不能認定對方沒有履行合同,也就不構成詐騙。那麼,一旦雙方出現糾紛,就只能認定為是民事上的合同糾紛,公安機關是不能按照刑事案件進行立案調查的,只能到法院進行起訴。

案例二:抵押錢沒拿到還要高價贖車

市民常先生也向北京晨報記者憤怒地講述了自己的遭遇。日前通過小廣告,他找到一個從事汽車抵押貸款的機構,初步交流後,抵押貸款公司來了兩位男士,自稱是專門到常先生家家訪,查看他的還款能力,最後定下汽車抵押貸款4萬元,一年後,連本帶利歸還51760元。最關鍵的是,汽車平常還歸常先生使用。“我當時覺得這個買賣很划算,心裏還挺高興。”於是他沒有多考慮就簽了兩份合同。“當時,對方給了我2.5萬元,我就把字簽了。還按照對方要求,讓我老婆拿著2.5萬元現金和合同一起拍了張照片”,常先生説,他覺得這個抵押貸款公司在辦理貸款中的每一個程式都拍照作記錄,真是挺正規的。

不過,等簽完合同,拍完照後,對方又説沒有那麼多現金,説等會兒一次性轉賬4萬給常先生,於是又將2.5萬元現金拿了回去。接著,對方男子跟常先生説,按照行規,必須在他車上裝個GPS定位裝置,説著就把他的汽車開走了。另外一男子説要去銀行給他打款,一轉身也不見了。“我當時想著已經簽了合同,就算是他們跑了,我也有依據去法院告他們,於是也沒有太擔心。”

很快,常先生收到了對方轉賬來的錢,不過不是4萬,而是1.5萬元。這時候,他感覺到不對勁兒,趕緊與對方聯繫,哪知道,對方直接跟他説,要車也行,給5萬元,不然隨便報警還是打官司。“我的車子被開走了,手中只拿到了他們轉來的1.5萬元,現在卻被敲詐5萬元。裏外裏,這一趟下來,非但沒拿到錢,還自己白給出去3.5萬元。這些人就是純粹的騙子呀。”

常先生憤怒之餘只好趕緊報警。接到報警後,民警詢問了他貸款的細節。從表面上來看,這筆交易已經完成了,一切都是合法合規:例如,第一,雙方簽訂的是汽車質押合同,對方是可以將汽車開走的;第二,照片上顯示常先生確實拿到了2.5萬元,對方再轉賬給常先生1.5萬元,也就是説,根據合同,常先生拿到了4萬元貸款,不存在錢款爭議了。從派出所出來,常先生沮喪地發現,自己真只能吃啞巴虧了。

案例三:買低價二手車莫名背上貸款

來北京打拼的王貴新攢了10萬元,想買輛二手車。可是沒想到,自己辛辛苦苦攢的錢,買不來車子,還要幫著車貸公司還貸款。王貴新告訴記者,事前他在網上找到了一家二手車交易公司。在相約見面後,業務員給他看了幾款車型,從性價比來説,他都很滿意。“業務員告訴我,他們公司不但出售二手車,而且還從事二手車抵押貸款,這些車子中不少都是抵押車,還不上錢賣給了公司。因為價格便宜,所以賣得很快,如果想要考慮一天,就先付給他500元的定金。”

聽到這樣的話,王貴新擔心喜歡的車被買走,就立刻付了500元的定金,並商定等他看車後,確認車沒有問題,就付錢拿車。在看車後,經過一番還價,雙方最終將價格定在8.5萬元。“當時我心裏很開心,覺得自己撿了個大便宜。”

商定價格後,王貴新立刻支付了2.5萬元的定金。對方遞給他一份購車協議,上面寫著預付定金2.2萬元。業務員表示,那3000元是用來辦其他手續的,就不寫在購車協議上了。王貴新給完錢就回家,一心等待對方手續辦理完畢到府去提車。讓他沒想到的是,手續沒辦完,債主卻到府了。三天后,一名自稱是車主的女子李某找到他,拿出一份車輛抵押協議,稱必須還清10萬元的抵押貸款才能提車。王貴新一下子傻眼了,他立即打電話質問業務員,之前為什麼不説這輛車還有貸款,並且要求退款。

面對質疑,業務員則稱自己完全不清楚,都是公司操作的,還稱定金已經交給了公司,沒有辦法退還。王貴新此時感覺不對,於是聯繫了車主李某。“我這才知道,李某的二手車是抵押給了這家公司,但是通過私下的關係給了業務員好處,讓他幫忙把車子賣了,用來還貸款。而我則是上當了。”此外,李某告訴王貴新,要退款,也只能退還合同上所寫的2.2萬元。其餘3000元已經辦理手續花費了,肯定不能退。為了把錢拿回來繼續買車,王貴新也只能妥協。(記者張靜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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