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碘條例實施24年首次大修 無省份現碘攝入過量
發佈時間: 2018-05-24 15:44:34 |來源:新京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作為“全民補碘”的發端,1994年施行至今的《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將迎來首次整體修訂。5月15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網站公佈了徵求意見稿全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全民補碘實施20餘年,政策支援者和反對者的拉鋸戰持續至今,爭議的焦點集中于一刀切補碘是否會導致部分人群碘過量。
本次徵求意見稿明確“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和差異化干預、科學與精準補碘”的原則,強調針對不同地區、不同人群,科學指導其選擇食用加碘食鹽或不加碘食鹽,或選擇不同濃度的加碘食鹽。此外,無碘鹽將不再需要憑處方購買,食品加工也不再強制使用碘鹽,但需註明所用加碘食鹽的碘含量水準。
現狀
部分市民已停吃碘鹽多年
拿起、放下、再拿起,北京朝陽區一家大型超市的食鹽貨架前,一位消費者正在做艱難的抉擇。深井岩鹽、海藻鹽、地中海海鹽、天然海晶鹽、澳洲天然海鹽、竹鹽……産自北京、天津、江蘇、福建、重慶、青海等多個地區、多種品類的食鹽在她面前一字排開。
2016年,國務院印發《鹽業體制改革方案》,要求在確保碘鹽覆蓋率的同時,滿足特定人群非碘鹽消費需求。近兩年,部分城市逐步放寬無碘鹽購買限制,曾經需憑醫生處方才能購買的無碘鹽,如今已常駐一些大型超市的貨架。
記者注意到,中國鹽業公司生産的無碘鹽外包裝背面標明瞭“本産品僅適宜高碘地區居民和不宜食用碘鹽人群,請遵醫囑謹慎購買”。
電商網站的無碘鹽銷量也很可觀。中鹽公司淘寶旗艦店“無碘精製食用鹽”月銷量近萬包。商品評價顯示,不少消費者因患甲狀腺疾病須吃無碘鹽,也有人因為“聽説吃碘鹽對身體不好”而購買無碘鹽。
王夢(化名)的父親在四年前一次例行體檢中被查出甲狀腺癌,自那以後王夢一家再沒吃過碘鹽。
這並非孤例。河北的唐伊(化名)也已多年不吃碘鹽,她媽媽是當地一家二甲醫院的醫務工作者,“我媽説現在不缺碘了,沒必要吃碘鹽。”
統計數據或許反映了市民對“碘過量”的擔憂。2011年全國碘缺乏病監測報告顯示,有4個省份合格碘鹽食用率不到90%,既包括過去合格碘鹽食用率一直較低的西藏和甘肅,也包括新發現的偏低省份,如北京、上海。2014年監測報告顯示,有10個省份合格碘鹽食用率低於90%,19個省份發現孕婦碘攝入不足。
爭議
長期補碘或導致“碘過量”
中國曾是碘缺乏病流行嚴重的國家之一。1994年,《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中國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規劃綱要》相繼出臺,規定除高碘地區外,逐步實施向全民供應碘鹽;全國所有食用鹽全部加碘;市場只允許銷售加碘食鹽。
作為維持甲狀腺功能的重要微量元素,碘長期攝入不足可引起碘缺乏病,如地方性甲狀腺腫大、地方性克汀病,即俗稱的“大脖子病”和“呆小症”。
2000年,在推行全民普遍食鹽加碘政策5年多後,中國實現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標,至今持續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狀態。但不加區分的“全民補碘”,從一開始便備受爭議。
“碘攝入量顯著增加的同時,全國各地內分泌臨床醫師普遍反映各類甲狀腺疾病的發病率顯著增加。”中國醫科大學內分泌研究所所長滕衛平是食鹽加碘政策的研究者,也是國家衛健委日前發佈的《中國居民補碘指南》主要編寫者之一,他在發表于2010年的一篇研究文章中寫道。
河南省腫瘤醫院副院長花亞偉也發現了同樣的問題。十多年前,日益增多的甲狀腺疾病患者引起了他的注意。此後,花亞偉聯合浙江省腫瘤醫院開始了小樣本量的跟蹤對比研究,他想弄明白,長期補碘對甲狀腺功能的影響到底有多大。
去年,花亞偉以全國政協委員的身份提交了關於調整食鹽加碘政策的提案。他指出,長期補碘會出現一些人群碘過量的現象,人體攝入過量碘會引起甲狀腺結節、甲狀腺功能亢進、甲狀腺功能減退等疾病。
調整
從“一刀切”到因地制宜
在建議調整全民補碘政策的聲音之外,也有學者希望全面叫停。
曾參與推動取消麵粉增白劑的原國家糧食局標準品質中心高級工程師謝華民就是其中之一。自2010年前後呼籲廢止條例至今,謝華民已和碘鹽“死磕”近十年。
在她看來,一個不容忽視的國情是,中國人吃得太鹹了。按照《中國居民補碘指南》,如果食鹽碘量水準為25mg/kg,每天攝入5克食鹽,就能達到一般人群碘推薦攝入量——每天120微克。但目前中國每人平均每日食鹽攝入量為10克。“這還不包括加工食品裏添加的碘鹽。每天吃那麼多鹽,碘攝入量能不超標嗎?”謝華民頗為擔心。
實際上,全民補碘以來,中國先後7次對全國居民碘營養狀況等進行動態監測,並分別於1996年、2000年、2012年三次下調食用鹽碘含量,並授權各省根據當地人群碘營養狀況,選擇適合本地情況的鹽碘濃度。
此後,各地採取了不同的鹽碘含量標準。北京等15省份選擇25mg/kg;天津等12省份選擇30mg/kg;黑龍江等4省份選擇25mg/kg供普通人群食用、30mg/kg供孕婦等特定人群食用。
回應
官方多次否認碘過量質疑
針對“碘過量”的質疑,國家衛健委曾多次表態:我國大部分地區外環境幾乎都缺碘。外環境缺碘現狀很難改變,如停止補碘,人體內儲存的碘最多維持3個月,如果不長期地、持續地堅持補碘,碘缺乏病就會捲土重來,因此要長期堅持食用碘鹽。
不過,花亞偉認為,“隨著公眾飲食習慣的改變,含碘豐富的肉食品、蛋類、乳製品和海産品等食物頻繁走上百姓餐桌,碘完全可以從日常飲食中獲得補充。”
今年1月,花亞偉的提案有了回音。原國家衛生計生委在官網公開答覆:據最新2016年監測結果顯示,全國人群碘營養狀況總體處於適宜水準,沒有省份出現人群碘攝入過量(兒童尿碘中位數大於300μg/L)。
尿碘是衡量碘總體水準的指標,通過檢測尿液中的碘含量可判斷碘攝入量是否適宜。世衛組織(WHO)推薦使用尿碘中位數作為碘營養狀況判定指標。由於測定學齡兒童尿碘較為便利,並且數值界值與成年人相同,常用來替代一般人群碘營養水準。
“我國實行全民補碘政策20多年間,經歷6年碘過量、8年碘超足量,目前處於碘充足狀態。”滕衛平在2017年中華醫學會內分泌學年會上總結説。
2014年全國監測結果支援了這一結論。監測顯示,我國兒童尿碘中位數為197.9μg/L,位於WHO標準“碘充足”(100-199μg/L)區間。
變化
修訂強調“科學、精準補碘”
進入2018年,施行24年之久的《條例》迎來整體修訂。
5月15日,國家衛健委官方網站公佈了《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目前仍在徵求意見階段。意見稿第三條在舊《條例》基礎上增加“消除碘缺乏危害遵循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和差異化干預、科學與精準補碘的原則”。
此外,舊《條例》中憑醫生處方購買無碘鹽的規定,改為“因疾病等情況不宜食用加碘食鹽的,在醫師指導下選擇未加碘食鹽”;食品加工也不再強制使用加碘食鹽,但要在加工食品標簽上註明碘含量水準。
徵求意見稿發佈後,花亞偉準備提交反饋意見。他希望今後醫療機構可以為有需求者提供尿碘檢測服務,從而清楚了解自身是否缺碘、缺多少碘,市場提供碘鹽、無碘鹽、低碘鹽方便消費者自行選擇,既讓補碘更科學精準,也賦予公眾更多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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