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中央環保督察“利劍”守護祖國綠水青山
發佈時間: 2018-05-24 15:40:26 |來源:新華網 | |責任編輯: 曹洋
督察進駐期間問責黨政領導幹部1.8萬多人,受理群眾環境舉報13.5萬件,直接推動解決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8萬多個……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部署開展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堅持問題導向,敢於動真碰硬,用督察“利劍”守護好祖國的綠水青山。
“利劍”出鞘,督察促進解決生態環境問題
一曲“洪湖水浪打浪”讓湖北洪湖聞名全國。但由於大量圍網養殖等原因,作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洪湖水質急劇惡化,水質從2011年的Ⅱ類惡化到2016年的Ⅳ類。
根據湖北近期公開的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洪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已按期完成1.05萬畝珍珠養殖和18.7萬畝圍欄圍網養殖的拆除工作。當地野生水鳥數量明顯增加,“浪打浪”的美景有望重現。
中央環保督察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2015年底,中央環保督察在河北省開始試點,此後分別於2016年7月和11月、2017年4月和8月分四批開展30個省區市的環境保護督察,實現了中央環保督察全覆蓋。
督察就是奔著問題去的。除8萬多件群眾舉報的身邊環境問題得到解決外,一些像洪湖這樣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進入督察組的視線。這也是各地落實整改措施、改善生態環境亟須著手的地方。
對症下藥方能見到實效。據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幹傑介紹,初步統計,各地總共列出了2147項整改任務,到今年3月中旬,已經完成了998項。
廣東加快污水管網建設,截至2018年3月底,全省累計建成約1.87萬公里污水管網;陜西秦嶺地區加大採石企業關閉整合力度;甘肅祁連山自然保護區內144宗礦業權已關停143宗……
嚴肅問責,壓實地方生態環保責任
中央環保督察更像是一場對各地黨委、政府生態文明建設的大檢查,通過黨政同督,一步步找到地方生態環境問題的“病根”——
不少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生態環保意識仍有待加強;一些地方環保工作壓力傳導不夠到位,在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方面存在考核偏軟問題;環保為發展建設讓步的現象時有發生;環保“亂作為”現象在一些地方仍然突出。
嚴肅問責,是中央環保督察的鮮明特色。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副主任劉長根表示:“對於環保督察來説,推進具體環境問題整改和嚴格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是‘車之雙輪、鳥之兩翼’,必須同步推進,一是解決具體問題,一是形成長效機制,兩者缺一不可。”
他介紹,第一輪督察在邊督邊改中問責1.8萬人。在督察進駐結束之後,督察組向地方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案件,問責更為注重領導責任、管理責任和監督責任。以第一批8省區的情況為例,移交案件的問責情況顯示,130名廳級領導幹部被問責,其中有24名正廳級幹部。同時,在整改過程中,地方也會主動對整改工作不力的責任人開展問責。
“中央環保督察解決了基層主體環保責任不落實的問題,讓治理污染、保護環境的壓力層層傳導,一些幹部和部門在保護生態環境方面不作為、少作為的局面根本改變。”國家城市環境污染控制技術研究中心研究員彭應登説。
推動環境保護督察向縱深發展
“百姓點讚,中央肯定,地方支援,解決問題。”李幹傑高度評價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的效果。
今年3月28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提出,下一步,要以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改善環境品質、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為重點,夯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政治責任,推動環境保護督察向縱深發展。
李幹傑介紹,今後一方面要準備對第一輪環保督察中各地整改的問題進行“回頭看”,結合“回頭看”對一些地區突出的環境問題,開展專項督察。同時,研究完善有關中央環保督察的相關規定、制度,推動督察進一步法治化、規範化,建立長效機制。
目前,全國已經有26個省份陸續開展省級環保督察,生態環境部將加強對地方的指導和督促,爭取今年各省都建立環保督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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