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網約車司機有騷擾行為應納入黑名單

發佈時間: 2018-05-23 11:06:23 |來源:北京青年報 | 作者:王斌 |責任編輯: 曹洋

 

昨天,中國消費者協會召開促進網約車安全消費座談會,針對消費者反映較為強烈的“人車不符”等問題,呼籲採取措施杜絕“馬甲車”,保證乘客預約的車輛和司機與實際情況一致。同時,中消協建議,對有騷擾、暴力行為的司機要納入黑名單,採取零容忍。

“人車不符”侵犯知情權和選擇權

在昨天召開的促進網約車安全消費座談會上,中國消費者協會根據網路關注度、媒體報道等因素,梳理出網約車運營的十大亂象,其中,“網約車乘車安全隱患”排在第一位。另外還有用戶資訊洩露、乘客維權困難、司機資質不達標、“黑車”“馬甲車”等不符合運營標準車輛頻現等現象。

人車不符給網約車行業帶來了安全隱患。座談會現場有專家表示,司機在註冊網約車的時候,需要遞交相應證件,系統也要進行審核。但是在實際運營時,開車的司機不是註冊賬號的人,或者駕駛的車輛不是註冊賬號的車,那麼此前的申請、審核等環節也就形同虛設,增加了安全風險。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張清波認為,“人車不符”最直接侵犯的是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中消協呼籲加強網約車行業的安全管理,杜絕“馬甲車”,保證乘客預約的車輛和司機與實際情況一致。停止不符合要求的順風車、合乘車服務,杜絕非法運營。

網約車平臺應依法保護消費者權益

發生惡性事件後,網約車平臺是否要擔責?這也成為座談會上討論的一大焦點。

張清波説,對於網約車平臺來説,只要提供商品和服務,就應該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其中提到“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消費者打車並不是因為認識司機,而是通過網約車平臺聯繫到司機,同時,付費和服務標準也是由平臺決定的。因此在實際判決中,網約車平臺負連帶責任是比較普遍的。

中消協相關負責人也指出,安全權是消費者的首項權利,保障消費者安全是經營者的法定義務。“網約車平臺經營者應依法承擔保護消費者權益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中消協呼籲強化入網審核,對於各種業態的網路預約車輛服務,應當對司機的駕駛經歷、交通責任事故、暴力犯罪記錄等情況採取標準一致的審核要求,進行嚴格核查,嚴把人員準入關。

網約車司機多次被訴應限制接單

“有的訂單服務完成後,司機竟然還能跟乘客繼續聯繫,讓人感覺很不安全。”一位消費者建議採取號碼保護措施,服務結束後就取消聯繫。同時建立行業黑名單制度,加大對司機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滴滴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後將採取區域號碼保護措施,在訂單完成後隔斷司機與乘客聯繫。同時,還會把“一鍵報警”頁面提到更加明顯的位置。首汽約車、神州優車、攜程等公司負責人也表示,將建立消費者有獎舉報制度,通過採取人臉識別系統、加大抽查處罰力度等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中消協指出,應高度重視消費者投訴,嚴格篩查司機被訴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有騷擾、暴力行為的司機要納入黑名單,採取零容忍,防止後續服務危害公眾安全;對損害消費者財物行為,要制定賠償和懲戒措施,防止類似行為再度發生;對侵犯消費者個人資訊行為,要立即採取補救措施;對多次被訴的司機,要區分情況加強信用懲戒,限制接單數量,實施有效管理。(記者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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