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實施手語“普通話”和盲文“規範字”

發佈時間: 2018-05-22 14:44:54 |來源:新京報 | 作者:王俊 |責任編輯: 曹洋

 


昨日,記者從教育部了解到,今年7月1日起,《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將作為國家語委語言文字規範正式實施,這意味著手語和盲文有了國家標準,手語有了“普通話”,盲文有了“規範字”。

手語規範納入語言文字規範標準範疇

我國地域遼闊、方言眾多,聽力殘疾人難以説普通話,視力殘疾人難以寫規範漢字,手語和盲文是他們使用的特殊語言和文字,各地聽力殘疾人使用的手語存在差異,現行盲文標調的不規範也給視力殘疾人的學習與生活帶來不便。

據了解,將手語規範納入國家語委語言文字規範標準範疇是改革開放40年以來的第一次。

《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分別規定了通用手語常用詞彙的規範動作和用盲文書寫國家通用語言的規則,這意味著手語和盲文有了“普通話”和“規範字”,我國手語和盲文規範化工作迎來新里程碑。

半數視力殘疾學生認為需要完善盲文

2011年,教育部三部門委託國家手語和盲文研究中心開展了全國手語、盲文使用狀況的抽樣調查。

調查結果顯示,手語動作不一致和詞彙量不足是當前我國聽力殘疾人和殘疾人工作者手語使用中面臨的兩大問題。表達同一概念的手語動作不一致,導致不同群體之間的手語溝通産生困難。59%成年聾人和82.8%聾人工作者認為有必要制定國家通用手語,63.1%的成年聾人和85.2%的聾人工作者希望制定國家通用手語。

盲文閱讀則存在讀音、分詞連寫和分辨詞義三大問題,半數以上的視力殘疾學生、教師和成年視力殘疾人認為需要完善盲文。

因此,國家語委、中國殘聯啟動了《國家通用手語標準》《國家通用盲文標準》兩個重大課題,眾多專家歷時七年的研究、規範與方案試點,並經專家委員會和國家語委評審,最終形成了《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國家通用盲文方案》。

焦點

手語收錄日常手語減少手指字母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由兩部分內容組成:一是説明詞表適用的範圍、詞表中所使用的一些核心術語的定義、手語動作線圖解符號的式樣和含義、詞表編制的基本原則和使用説明;二是按照音序排列的詞目。

相較于原《中國手語》,《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大量地收錄了廣大聽力殘疾人現實生活中廣泛使用的手語,替換了過去許多和漢字一一對應的手語,大量減少了手指字母的使用,注意描述手語表達時體態動作和面部表情的變化,重在體現手語表形表意的語言特點。

值得注意的是,將手語規範納入國家語委語言文字規範標準範疇是改革開放40年以來的第一次。“手語的表達如同有聲語言一樣豐富、靈活,哪些內容適宜納入規範和如何規範還需要深入研究。未來,國家通用手語與地方手語仍將長期共存。通過推廣,引導聽力殘疾人更多地使用通用手語需要幾代人的努力。”研製組的負責人表示。

盲文沒有增減符號實現聲調準確

《國家通用盲文方案》沿用了現行盲文的聲母、韻母、聲調和標點符號,沒有改變、刪減或增加任何一個符號,只是完善了現行盲文標調規則,規範了聲調符號的用法,是對現行盲文的繼承和發展。

讀音準確是修改標調規則的首要目標。上述負責人表示,國家通用語言是有聲調的語言,聲調在音節中有區別意義的作用。表音的國家通用盲文,聲調必須準確。過去60年實踐中遇到的讀音不準、詞義不清問題,主要源於標調率低和標調的不一致。不標調的詞語,雖然通過上下文語境能夠確定,或者猜讀出一部分,但是不熟悉的詞、新詞等就難以猜出。依賴上下文確定或者猜讀聲調很多時候是不可靠的,國家通用盲文必須實現讀音準確。

此外,研製組負責人強調,國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不是另起爐灶,而是遵照語言文字規律,在國家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和殘疾人事業發展總體要求下,有計劃、有步驟、有目的進行的,是對以往手語和盲文規範化成果的繼承、發展和完善。

背景

現行盲文始於上世紀50年代

1958年7月,當時的中國聾啞人福利會成立了聾人手語改革委員會,在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指導下,著手進行漢語手指字母方案和手語詞彙的研究,到本世紀初,相繼編印出版了《聾人手語草圖》《聾啞人通用手語草圖》《聾啞人通用手語圖》和《中國手語》等工具書。

盲文方面,1949年以前中國沒有統一規範的盲文,使用比較多的是以南京話為拼音標準的“心目克明”盲字。1952年,教育部盲啞處黃乃等同志在“心目克明”盲字的基礎上,提出了以北方話為基礎、以北京音為標準、實行分詞連寫的盲文方案,成為“新盲字方案”,又稱“現行盲文”,1953年由教育部公佈,在全國推廣,在不到半年時間內,迅速取代了其他幾種盲文,成為中國大陸統一規範的盲人文字。

國家語委與中國殘聯于2011年共同設立重大科研項目,支援國家通用手語和盲文規範標準的研製。

2015年,“國家通用手語標準”和“國家通用盲文標準”兩個重大課題順利結項,形成《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兩項成果,在全國55個單位(含特教院校、殘疾人專門協會、盲文出版單位)進行了為期一年半的試點,並在試點基礎上進行了修訂完善。(記者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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