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月生態補償“紅黑榜”出爐

發佈時間: 2018-03-23 10:54:34 |來源:大河網 | 莫韶華 劉曉明 |責任編輯: 曹洋

 

信陽南灣湖

按照“誰污染、誰賠償,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要求,河南省實施按月實施生態補償。2018年2月,河南共支償城市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金1799萬元,得補1530.8萬元;共支償水環境品質生態補償金2002萬元,得補506萬元。其中,綜合大氣和水兩項生態補償,支償金額前3位依次是:信陽675萬元、安陽480萬元、開封370萬元;得補金額前3位依次是:三門峽333.5萬元、駐馬店163.5萬元、濮陽143萬元。

三門峽空氣品質得補金額473萬為2月之最

綜合PM10、PM2.5濃度和優良天數這三項河南城市環境空氣品質考核因子分析,2月份18省轄市中有9個市在全省省轄市平均值以下,需進行生態支償,支償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安陽580萬元、南陽175萬元、開封170萬元、商丘155萬元、許昌130萬元、平頂山120萬元、週口70萬元、漯河47.5萬元、濟源35萬元。有8個省轄市獲得得補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三門峽473.5萬元、信陽225萬元、新鄉152萬元、濮陽143萬元、駐馬店123.5萬元、鶴壁87.5萬元、鄭州51.5萬元、洛陽23萬元。

其中,因PM10平均濃度超標支償金額前3位依次為:安陽210萬元、鶴壁40萬元、焦作40萬元、商丘40萬元;因PM2.5平均濃度超標支償金額前3位依次為:安陽350萬元、開封65萬元、南陽65萬元、濟源65萬元;因優良天數不達標支償金額前3位依次為:平頂山100萬元、南陽100萬元、商丘100萬元。

“河南小江南”2月水環境品質支償最多達900萬

河南水環境品質生態補償包括地表水考核斷面、飲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河南段和水環境風險防範的生態補償。

2月份,依據18個省轄市和10個省直管縣(市)水環境品質目標任務完成情況,18省轄市中,共有10個市進行生態支償,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陽900萬元、洛陽240萬元、開封200萬元、濟源170萬元、三門峽140萬元、南陽110萬元、新鄉80萬元、漯河70萬元、鄭州30萬元、鶴壁30萬元;進行生態得補的共有7個市,金額由高到低順序依次是:平頂山150萬元、許昌120萬元、安陽100萬元、商丘50萬元、駐馬店40萬元、焦作30萬元、週口10萬元。

10個省直管縣(市)中,有4個縣(市)進行了生態支償,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鞏義12萬元、汝州12萬元、蘭考4萬元、永城市4萬元、有3個縣(市)獲得了生態得補,金額依次是:長垣2萬元、鄧州2萬元、鹿邑2萬元。

【新聞連結】

河南在全國率先實施月度生態補償

環境治理拖後腿,不光丟臉,還會被罰錢。2017年6月28日,省環保廳召開新聞通氣會宣佈,省政府辦公廳已經印發《河南省城市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和《河南省水環境品質生態補償暫行辦法》,我省全面實施月度生態補償制度,以經濟獎懲推進環境污染防治工作。據介紹,按月度實施生態補償在全國尚屬首創。

根據辦法,大氣主要污染物月度濃度平均值超過考核基數或水質下降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實施生態補償金扣收措施;反之,實施補償金獎勵措施。

河南生態補償暫行辦法解讀:按月度獎懲比過去更加嚴厲

據了解,早在2010年,河南就出臺了水環境生態補償暫行辦法,2016年河南打響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後,也出臺了城市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暫行辦法,隨著新辦法出臺,老辦法同時廢止。

新老辦法有何不同?專家對此解釋,老辦法按季度考核,新辦法按月度考核。考核標準也不一樣,老辦法考核基數按省定目標值,新的辦法中空氣品質考核按省均濃度值,水環境考核按水質。按月度實行階梯式獎懲,比過去更加嚴厲,力度增加。新辦法更科學合理,更能發揮生態補償引導作用。新辦法按照省均濃度考核,污染排放少、對全省平均水準貢獻大的地方就要享受補償獎勵,污染排放多、拉低全省平均水準的地方就要扣收更多補償金。(記者莫韶華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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