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海域生態紅線公佈 紅樹林等四類資源納入生態紅線範疇
發佈時間: 2017-12-11 10:09:21 |來源:廣州日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今年9月29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復了《廣東省海洋生態紅線》,廣州市海洋生態紅線劃定結果正式進入實施階段。
國家海洋督察組下沉廣州督察之際,市海洋與漁業局向社會首次公佈了廣州市海洋生態紅線劃定結果:包括重要河口生態系統、紅樹林、自然景觀與歷史文化遺跡、重要濱海濕地在內的4類資源納入生態紅線範疇。
市海洋與漁業局表示,自2012年1月至2017年9月30日,廣州全市累計查辦各類海監案件共113宗。
廣州劃定10處海洋生態紅線區
廣州的海洋資源有多少呢?廣州日報記者採訪了市海洋與漁業局,最近調查發現的海洋資源也首次得以向社會公佈。
據國家海洋局南海規劃與環境研究院今年11月完成的《廣州市海洋生態紅線管理與保護對策研究(送審稿)》顯示,廣州市海域處於珠江水系的虎門、蕉門、洪奇門、橫門4大口門入海口,廣州海域狹長、面積較小、具有河海雙重屬性。其地處珠江口灣頂,北起廣州港的黃埔港區西港界,向東至東江北幹流增城三櫥口,向西至洪奇瀝與中山市交界,向南至伶仃洋進口淺灘處,海域總面積約為 399.92平方公里。
根據廣東省政府頒布的全省各地市最新海岸線修測統計結果,廣州市大陸岸線總長157.1千米,岸線總長位居全省第 10位。
《廣東省海洋生態紅線》劃定廣州市海域的海洋生態紅線區主要為 4類限制類紅線區,包括重要河口生態系統、紅樹林、自然景觀與歷史文化遺跡、重要濱海濕地等。
具體來説,目前廣州海域共劃定海洋生態紅線區10處,分別為獅子洋-虎門-蕉門水道重要河口生態系統限制類紅線區、黃埔大橋西部紅樹林限制類紅線區、蓮花水道北部紅樹林限制類紅線區、大虎島自然景觀與歷史文化遺跡限制類紅線區、南沙坦頭村重要濱海濕地限制類紅線區、南沙坦頭村紅樹林限制類紅線區、上下橫擋島自然景觀與歷史文化遺跡限制類紅線區、蕉門水道西北部紅樹林限制類紅線區、萬頃沙重要濱海濕地限制類紅線區、橫門-洪奇瀝水道重要河口生態系統限制類紅線區。
其中獅子洋-虎門-蕉門水道重要河口生態系統限制類紅線區包括了廣州海域部分(77.31平方公里)和東莞海域部分(35.68平方公里),大虎島和上下橫擋島為海島。因其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遺跡,因此列入自然景觀與歷史文化遺跡限制類紅線區。所劃定的廣州市海洋生態紅線區面積共 89.53平方公里,佔本地海域面積(339.92平方公里)的 22.39%,佔全省海域面積(64699平方公里)的 0.14%。
全市累計查辦各類海監案件共113宗
統計顯示,自2012年1月至2017年9月30日,廣州全市累計查辦各類海監案件共113宗,其中違法採砂案件46宗,傾廢案件54宗,其他圍填海案件13宗,共計收繳罰款26073.3071萬元。
比如,2016年1月,執法人員發現黃埔區某公司存在涉嫌違法填海行為,執法人員立即對其實施登臨檢查和拍照取證,及時發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並根據調查取證情況對當事人違法行為依法做出了處理,有效地維護了轄區內用海秩序。
2017年,廣州全市共辦理了圍填海案件12宗,有效打擊和遏制了非法圍填海等違法用海行為,為保障海洋資源合理開發利用,促進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類紅線區
重要河口生態
系統限制類紅線區
以獅子洋-虎門-蕉門水道重要河口生態系統限制類紅線區為例,記者了解到,其管控措施包括:維持河口區域自然屬性,保持河口基本形態穩定,保障河口行洪安全和航道通行。禁止圍填海、挖砂及其他可能破壞河口生態系統功能的開發活動。保障海洋生物洄遊通道。
環境保護要求則相當高,如按照海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劃要求進行管理,紅線區內禁止排放有害有毒的污水、油類、油性混合物、熱污染物及其他污染物和廢棄物,禁止新設污染物集中直排排放口和垃圾傾倒區,已建集中排污口適時退出,改善海洋環境品質。
紅樹林限制類紅線區
除了南沙濕地公園,廣州自然界還有少量土生土長的紅樹林,南沙坦頭村紅樹林限制類紅線區就是其中之一。根據規定,其管控措施為: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和《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重點保護天然的紅樹林。禁止圍填海,嚴格禁止在紅樹林限制區內進行砍伐、捕撈、採石、挖沙等活動。嚴格禁止建設污染環境、破壞資源或者景觀的陸源排污口等生産設施。對退化和受損的紅樹林生態系統開展灘塗恢復、樹種補種等生態修復工程。
在環境保護方面,要求按照海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劃要求進行管理,禁止排放有害有毒的污水、油類和其他廢棄物,改善海洋環境品質。
自然景觀與
歷史文化遺跡限制類紅線區
除了黃埔古港、南海神廟,珠江口留有眾多自然景觀與歷史文化遺跡,鴉片戰爭遺跡、天后宮等就是其中的代表。以上下橫擋島自然景觀與歷史文化遺跡限制類紅線區為例,記者了解到,其管控措施包括:禁止圍填海,禁止設置直排排污口、爆破作業等危及炮臺等文化遺跡安全、有損海島基岩景觀的開發活動,保護歷史文化遺跡、獨特地質地貌景觀及其他特殊原始自然景觀完整性。允許適度開展旅遊開發活動,保障旅遊用海需求。
在環境保護方面,要求禁止排放污水和廢棄物,禁止新設直排排放口和垃圾傾倒區。海水水質、海洋生物品質及海洋沉積物品質等維持現狀。
重要濱海濕地限制類紅線區
廣州濕地面積雖然不小,但濱海濕地卻相當珍稀,以萬頃沙重要濱海濕地限制類紅線區為例,按照規定,其管控措施為: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海洋特別保護區管理辦法》和《海洋環境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進行建設和管理。禁止圍填海,禁止捕撈、採石、挖沙等活動。禁止建設污染環境、破壞資源或者景觀的陸源排污口等生産設施。開展紅樹林生態系統建設等生態修復工程。保障紅樹林種植用海需求,保障漁業資源産卵、育幼、索餌等活動。
其環境保護要求也比較高:保護紅樹林及重要水産資源及其生存環境;加強保護區海洋生態環境監測;執行海水水質第一類標準、海洋沉積物品質第一類標準和海洋生物品質第一類標準。(記者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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