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管理

發佈時間: 2017-10-26 14:39:45 |來源:廣州日報 | 李丹 |責任編輯: 曹洋

 

廣州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或將實行“計量收費、分類計價”。24日召開的廣州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聽取了廣州市人大法制委關於《廣州市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定(草案)》審議意見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相較一審稿,提交市人大常委二次審議稿明確了生活垃圾收費制度的發展方向,並進一步細化了鼓勵和引導措施。

草案二審稿最直觀的變化是標題,變為《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對市民最直接的影響是垃圾處理收費。其中,第十一條規定:“本市按照誰産生誰付費、多産生多付費,混合垃圾多付費、分類垃圾少付費的原則,逐步建立計量收費、分類計價、易於收繳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市人大法制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樣的調整是希望通過建立分類計量收費的制度,引導居民進行垃圾分類。

在致力於進一步提高居民垃圾分類意識的同時,二審稿還通過相關條例細節的調整,提高垃圾分類的可操作性。草案第二十三條規定,“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單位發現交付收集、運輸、處置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類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上述負責人表示,這意味著在垃圾處理的各個環節中,如果後一個環節發現前一個環節的垃圾分類達不到要求,便可以拒絕接收,這也體現了強調垃圾分類處理鏈條的思路。

另外,草案還明確規定:“廚余垃圾應當瀝幹水分後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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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廣州市停車場條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簡稱《草案》)提交廣州市人大常委第三次審議。廣州市人大法制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審議後,《草案》將於12月進行表決。

對於備受關注的城市道路臨時泊位,三審稿進行了相應調整,《草案》第八條規定“對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制定累進式加價的階梯式收費標準。”上述負責人表示,實施階梯式收費的目的在於調控停車需求,鼓勵短時停車、快停快走,減少路邊停車對城市交通的影響。

此外,為了滿足居民區內居民的停車需求,《草案》三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機動車停放的車位、車庫出售或者出租的,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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