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低值可回收物被大量廢棄 加劇“垃圾圍城”趨勢

發佈時間: 2017-08-28 09:31:24 |來源:經濟參考報 | 關桂峰 劉雪 鄭生竹 |責任編輯: 曹洋

 

生活中的廢玻璃,在歐洲回收率高達90%,而在我國85%都被混在垃圾中廢棄。我國再生資源利用率偏低,尤其廢玻璃、廢紡織物、廢包裝紙等低值可回收物被大量廢棄,既加劇了垃圾圍城趨勢,又造成了環境污染。記者調研了解到,我國再生資源領域存在回收體系無序、産品標準缺失、技術落後等多重掣肘。專家呼籲加強相關法規和標準等頂層設計,構建標準化、規範化回收體系。

現狀:

再生資源回收率偏低

大量資源遭浪費

垃圾是被放錯位置的資源。近年來,我國很多城市陷入垃圾圍城的尷尬。全國生活垃圾年增長率由五年前的3%提高到2015年的7%,其中,北京2016年生活垃圾比2015年增長10%,廣州則增長16%。

垃圾量快速攀升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我國再生資源利用不足的問題。一直以來,我國再生資源利用率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明顯差距。再生資源回收率低,使得生活垃圾增長率相應提高,給終端處理帶來很大壓力。

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常務副會長管愛國説,國外廢鋼佔到原材料的比例超過鐵礦石,發達國家廢鋼利用率佔到55%左右,歐盟國家可達70%。在銅和鋁方面,歐美廢銅、廢鋁使用率佔比超過50%,日本基本不需要用鋁土資源,而是用廢鋁迴圈利用。而我國大量再生資源被當作垃圾處理掉,尤其是低值可回收物,如廢電池、廢玻璃、廢包裝物、廢紡織品等,更是無人收集。

上海燕龍基集團董事長王清華從事廢玻璃回收已經25年,他説,以廢玻璃為例,在德國、比利時、法國、荷蘭等國家廢玻璃回收率高達85%、90%以上,而我國廢玻璃回收率不到30%。很多地區回收率只有15%,其他85%的廢玻璃都混在生活垃圾裏面。

“廢玻璃燒到1000多度不熔化,埋在地裏幾百年不降解,對環境危害極大。”王清華説,近幾年國內廢玻璃回收行業走了下坡路,公司玻璃回收業務已連續三四年虧損。以前公司一年最多可以回收廢玻璃60萬噸,回收隊伍超過1萬人,如今每年回收量只有20萬噸,回收隊伍只剩下五六千人。

原因:

回收體系無序、標準缺失、

技術落後

在生活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經常可以看到堆在垃圾裏的廢金屬、易拉罐、廢板紙、舊紙箱等可回收物。近年來,大批回收從業人員流失、一些回收站點被行政部門拆除、居民交投廢品不便……大量再生資源沒有得到回收而被投進生活垃圾,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難題亟須被重視。

業內專家認為,當前我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低有多方原因所致:

一是缺乏專業、規範化的回收網路體系,無組織、無管理、不環保的小回收主體在整個回收行業中佔較大比重。回收網路建設具有公益屬性,但卻長期被政府看成商業屬性。因此,很多地區的回收網點,即社區回收站點以及分揀中心,沒有納進城市土地建設規劃,常常被行政部門以不符規劃為由被陸續拆除。

上海凈通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徐東文説,在街道設置交投站、接收站很難,很可能會遇到居民不支援的情況。比如,濕垃圾處置廠地尤為難找。目前該公司每天可以處理70-80噸濕垃圾,可以將餐廚濕垃圾製成肥料,製成的肥料賣給園林綠化公司,銷路不愁。但是這一業務想擴大規模,受到限制,找不到新廠地。

二是行業産品繁雜標準欠缺,部分品種甚至無標可依,給分類回收利用增加難度。

目前各地政府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但面臨的一個共性問題就是,生活垃圾缺乏全國統一的分類標準和分類目錄,普通大眾不清楚哪些是可回收垃圾,哪些是其他垃圾只能填埋和焚燒,哪些是有害垃圾需要專業化投放和儲存。

比如廢紙、廢塑膠、廢紡織纖維、餐廚廢棄物等,品種、成分混雜,檢測手段、議價標準各異,無章可循,無標可依。行業的非標準化,不但給加工利用和電子交易造成困難,也給政府出臺一些扶持政策,尤其是稅收優惠政策帶來很大困擾。

三是行業技術水準較低,缺乏規模優勢,再生資源利用能力受限。

我國再生資源行業尚存諸多技術瓶頸,回收環節分揀粗放,缺少精細化分揀技術,加工利用環節機械化和自動化程度低,尤其缺乏處理規模大、經濟效益好且具有帶動效應的重大技術和裝備。

管愛國説,以前大家認為再生資源是低檔次、低門檻,不需要技術含量,導致行業裏面沒有産學研模式,沒有大量科學基金的投入。而日本在再生資源領域投入大量研發經費,技術含量非常高。比如線路板,日本把裏面的金屬提取出來,提取比例達到98%,但我們自己還做不到。

對策:

加強頂層設計

構建標準化、規範化回收體系

“再生資源是我國破解資源瓶頸的有效突破口。”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員程會強説,資源通常是越來越稀缺的,而再生資源是少數仍在不斷增長的資源之一。

再生資源利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針對我國再生資源市場發展的現狀及問題,業內專家和企業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加強頂層設計,探索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建設。各地要加快探索垃圾強制分類的法律要求,支援條件成熟的地區先行制定出臺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管理辦法(或法規),明確獎勵和處罰措施;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標準體系,細化垃圾類別,明確標識標誌,發佈生活垃圾分類指導目錄。

“我國在二次資源利用和再生資源利用領域的法制建設相對滯後,亟待完善加強。”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法案室主任翟勇説,我國有三十多部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但大多關注點側重如何開發利用,忽略了生態保護。還有些名詞概念還不清晰,甚至相矛盾。比如,迴圈經濟法提出廢物資源化、再利用,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要求廢物要處置。“廢物該如何去區分,是再利用還是要處置?哪些要再利用,哪些要再生利用?這些定義都不清晰。”

二是完善行業標準及規劃,推動行業自律。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清潔生産中心副總工程師喬琦説,完善行業標準不僅要著眼從業標準、産品標準建設,也要進一步明晰再生資源利用途徑、行業分類以及進出口管理標準,要加快解決再生資源行業目前存在的“想收的資源收不上來,想進口的資源不能進口”等問題。

三是建議探索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導社會各行業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回收處理。生活垃圾分類、清運、保潔、回收、處理,原則上都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來撬動市場力量。

上海市松江區是全國垃圾分類示範城市(區)。上海市松江區綠化市容局副局長陳幸幸説,以前廢紙、廢鐵、廢玻璃價值低,回收人員都不收了,加重了生活垃圾處理負擔。現在政府來托底,由環衛服務公司和社會民營企業共同組建了專業回收隊伍,鼓勵收集低價值回收物,提高了資源利用效率。目前松江區每天再生資源回收量達255萬噸,其中100多噸是低價值回收物。(記者關桂峰劉雪鄭生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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