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採石收稅百萬生態修復需千萬 官員嘆得不償失

發佈時間: 2017-07-18 09:56:40 |來源: 經濟參考報 | |責任編輯:

 

“七星區採石場幾年的稅收約100萬元,生態修復卻花了近1000萬元,而且破壞了生態環境,真是得不償失!”桂林市七星區副區長易理冬向《經濟參考報》記者感嘆。

桂林山水甲天下,號稱“中國山水名片”的漓江是國家5A級景區和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一度存在的漓江流域採石挖沙等行為,特別是一些採石場甚至無證非法開採,使漓江流域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去年以來,當地在中央環保督察組掛牌督辦下,著力整治違規違法開山採石問題,20多家採石場被依法取締,37人被問責。昔日的採石場已進行生態修綠,“披”上了草叢植被。但山體修復難度大、週期長,漓江流域“山常綠、水常清”依舊面臨挑戰。

調查:

漓江“詩情畫意”曾慘遭採挖破壞

眾所週知,桂林山水以“山青、水秀、洞奇、石美”四絕聞名中外。被譽為全球最美河流之一的桂林漓江,沿江喀斯特地貌已被納入世界自然遺産名錄。作為桂林山水核心景觀的漓江,是中國一張靚麗的“名片”。

然而,漓江周邊瘋狂採石、挖石灰岩礦,擾亂了漓江的“詩情畫意”,破壞了整個生態系統安全,一些場景讓人觸目驚心。去年3月,《經濟參考報》記者驅車沿著漓江,從桂林市到陽朔縣走了100多公里,一路看到多處採石場。在陽朔縣葡萄鎮一家採石場,緊挨著的3個山頭被採挖,一座小山即將被挖平。採石場一位負責人指著一個個山頭數給記者看:“這5座山都是與村民簽訂了10年的租賃合同,相當於被我們買斷了。目前每天採石量1500立方米。”

在漓江周邊採石挖沙投入小、利潤卻很大,鉅額暴利導致瘋狂採挖行為。當地幹部告訴記者:“一年山場租金只有幾千元、上萬元,礦主賺得盆滿缽滿。”他們還反映,因非法採石採沙不觸犯刑法,處罰也不重,管理起來更加困難。

桂林漓江2013年獲批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根據《風景名勝區內條例》(國務院令第474號)第二十六條規定:“在風景名勝區內禁止進行開山、採石、開礦、開荒、修墳立碑等破壞景觀、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動。”前年,桂林市政府曾對六區兩縣範圍內的64家採石場分別按關閉、停業整頓、限期整改三種類型進行分類治理,然而,部分採石場經整頓、整改依然存活。

“漓江流域山體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土層稀薄、植被生長難,一旦破壞很難恢復。”桂林理工大學環境學院教授郭純青説,採石挖山是掠奪性、毀滅性的,加速了岩溶石漠化進程,破壞了沿岸江洲的蓄水能力。而且喀斯特地貌地下聯網像毛細血管一樣密集,一些污染源可能經過開採口和溶洞進入漓江,整個生態系統遭到污染和破壞的風險很大。

回訪:

綠植稀稀拉拉山體修復難度極大

《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再赴桂林市和有關縣區,進行回訪。在靈川縣大圩鎮廖家村,記者看到,3家露天採石場採石設備和廠房已全部被拆除,山間的平地上種上了狗芽草等草類,陡峭的山體上種植了一排排植物,鋪設了水管,施工時懸挂在山體上的纜繩還在。抬眼遠望,原始的山體綠樹蔥蔥,而被採石破壞的山體經過修復,能看到稀稀拉拉的綠色植物。

“山體修復施工的難度極大,山體整體坡度達到80度,機械上不去,只有靠人工。”靈川縣甘棠江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羅榮亮説。工人需要先在陡峭的山體上鑽孔,插入鋼釬,綁上鐵絲網,鋪上不織布,建成一條條V型槽,再往V型槽裏倒入泥土,種植植物。

記者在陽朔縣葡萄鎮東風采石場看到,入口處鋪設了一層厚厚的紅土,3名工人正在紅土上種植植物,之前堆放石料的平地上雖然遍佈碎石,但斑馬草等植物生長良好,山體上一排排V型槽裏也種上了草。

桂林市七星區副區長易理冬介紹,七星區佳興採石場被露天開挖多年,山的西側、北側受到不同程度破壞,尤其是西側破損嚴重,局部形成危岩體,最大坡高達150米,坡度為70-90度,局部形成多處反坡。山下平臺通過堆土造坡手段,種植喬木、灌木、草類進行修復,山體上則通過V型槽、植生袋等進行修復。

據桂林市環保局介紹,漓江風景名勝區範圍內18家(其中2家位於核心區、16家位於控制協調區)採石場和靈川縣3家採石場均已完成了關停、證照登出等工作,廠房、設備已全部拆除,並按照“一場一策”方案完成生態復綠工作,完成生態修復面積136萬平方米。“僅21家採石場復綠恢復生態目前已投入資金約2.58億元。”

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因在漓江風景名勝區規劃範圍內違規建設採石場問題,桂林市相關部門共37人被問責,包括處級幹部15人。

後續:

“靠山吃山”的村民生活出現困難

馬家村村民馬乾生幾年前發現石料運輸“有賺頭”,於是購置一輛中型卡車,主要為採石場運輸石料到各建築工地,一年至少有5萬元利潤。採石場關停後,他只能把卡車低價處理掉,現在到各處打零工。不僅是馬乾生,馬家村40多輛運輸車多半已經賣掉。

馬家村田地很少,採石場曾是村民重要收入來源,涉及3個村民小組約230戶村民,每年可為村集體帶來70萬元的租金收入,還可安排大量就業。採石場關閉後,村集體收入基本為零,村民只好賦閒在家或外出打工。

不過,對於關停採石場,大部分村民表示支援。“炸山震得一些房屋開裂受損,沒幾天桌上就積了一層厚厚的灰,雖然少了一筆收入,但環境變好了。”大圩鎮敢興村委會副主任熊芳運説。

部分基層幹部群眾表示,採石場的關停和修復改善了漓江流域生態環境,避免“青山綠水”進一步遭到破壞。但與此同時,一些“靠山吃山”的村民生産生活也出現困難。易理冬感慨:“七星區採石場幾年的稅收約100萬元,生態修復卻花了近1000萬元,而且破壞了生態環境,真是得不償失!”

“目前村裏已經和企業簽訂合同,村民用土地入股,由企業開發以前的採石場,種植花草、發展觀光農業,門票收入的30%分給村民,但旅遊業是一個逐步發展的過程,真正見效還需要時間。”廖家村黨支部書記馬連滿説。

基層幹部反映,關停採石場後石料價格大幅上漲,僅靈川縣石渣價格就由原先每立方米約30元漲至80多元,大大增加了建設成本,很多項目不得不追加預算。一些群眾因建房成本增加亦有怨言。他們呼籲,亟待加強統一規劃安排,在保護綠水青山的同時,保證建築材料的供應。

專家:

儘快建立漓江流域生態補償機制

一些基層幹部和專家認為,作為享譽世界的中國山水旅遊“名片”,漓江流域的生態綜合整治與管理“拖不起、等不得”,建議統籌考慮,儘快建立漓江流域生態補償機制。

首先,當務之急是儘快立法,讓漓江保護有法可依、執法有據。郭純青認為,既要注重漓江核心景區,也不能忽略與之緊密相連的周邊地區。應按照“大漓江”的保護理念,儘快制定漓江上下游生態保護和生態補償的法律法規,確保漓江生態保護有法可依、執法有據,形成切實有效的大環保工作格局。

其次,漓江流域的綜合治理應由更高層面統籌開展。20多家採石場復綠工作目前已投入2億多元,後續仍需加大復綠養護力度。同時,漓江及其支流的截污工程也需要大量資金。

一些基層幹部認為,桂林市經濟總量小、財政實力較弱,現有財力已難以完全履行保護漓江的事權,希望將漓江流域的綜合治理上升到更高層面統籌解決。

第三,通過對口幫扶等方式建立生態補償機制,設立漓江生態保護基金。部分受訪人士認為,目前對漓江沿岸的生態補償機制尚未建立,群眾參與漓江生態保護的積極性不高。可通過發達地區對口幫扶等方式,對漓江上游和沿岸地區進行生態補償。按照“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向受益者收取補償費。受益單位和個人,要繳納生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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