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超標”加劇部分地區空氣污染
發佈時間: 2017-07-10 10:30:43 |來源: 經濟參考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進入夏季以來,受高溫天氣的影響,“隱形的污染物”臭氧開始取代PM2.5和PM10,成為一些地區首要空氣污染物,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了解到,當前我國“臭氧超標”形勢嚴峻,呈現出區域性特徵明顯、濃度和超標率逐年上升、高值濃度明顯增多的三個特徵。受訪專家認為,當前我國對“臭氧超標”的關注和對臭氧前體物的治理仍處於起步階段,然而,臭氧形成的成因複雜、污染源點多面廣、缺少行業排放標準,系統預防和治理前路漫漫。
臭氧成一些地區首要空氣污染物
四川省環境監測總站近日發佈報告,臭氧成為該省5月份首要空氣污染物;天津市環境監測中心數據顯示,今年5月份,該市臭氧日最大8小時平均濃度第90百分位為226微克/立方米,超標0.41倍……在高溫天氣影響之下,臭氧逐漸開始成為一些地區首要空氣污染物。
根據環保部公佈的《2016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2016年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8.8%,比2015年上升2.1個百分點,我國大氣環境狀況繼續好轉。從污染成分看,PM2.5污染下降,臭氧污染比例逐漸增大。
據專家介紹,臭氧是一種藍色、有刺激性的氣體,由於臭氧具有的強氧化性,如果空氣中的臭氧濃度過高,很容易引起上呼吸道的炎症病變,出現咳嗽、頭疼等症狀,還會對皮膚、眼睛、鼻黏膜産生刺激。
天津市環保局大氣處高級工程師王文美告訴記者,“臭氧超標”並不是由污染源直接排放所導致,而是排放到空氣中的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在空氣中進行複雜的光化學反應産生的。
國家環境保護城市環境顆粒物污染防治重點實驗室主任、南開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馮銀廠介紹,與秋冬季節大氣污染以細顆粒物為主不同,夏季空氣品質超標的原因多為臭氧。
“‘臭氧超標’現象多在晴天出現,高溫天氣為臭氧的生成提供了更便利的條件。”天津市環境監測中心主任鄧小文説,大氣中的氮氧化物主要來自機動車、發電廠、燃煤鍋爐和水泥爐窯等;揮發性有機物主要來自機動車、石化工業排放和有機溶劑的揮發等。
“大家應該關注臭氧污染,但不必過度恐慌。”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大氣成分研究所副所長徐曉斌説,臭氧污染危害肯定有,但危害到底有多大,跟污染程度以及個人實際暴露量有關。
“臭氧超標”形勢嚴峻呈現三個特徵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監測數據顯示,當前我國“臭氧超標”形勢嚴峻,呈現出三個特徵:
第一,區域性污染特徵顯著。2016年,全國338個城市中59個城市臭氧超標,超過四分之三的超標城市位於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珠三角區域,遼寧半島、河南大部和陜西中部超標城市也比較集中。74個城市中,臭氧第90百分位濃度最高的前十名城市多處於京津冀及周邊和長三角區域。
其次,濃度、超標率逐年上升。2013至2016年,74個城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年均值和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均為逐年下降,得到有效控制,僅臭氧8小時第90百分位濃度逐年上升。2013至2016年,74個城市臭氧超標天數逐年上升,平均每城市每年增加3天臭氧超標日。
第三,高值濃度明顯增多。2013至2016年,74個城市臭氧8小時第90百分位分別為139微克/立方米、145微克/立方米、150微克/立方米和154微克/立方米。近4年74個城市臭氧8小時第90百分位在105~190微克/立方米附近分佈的城市個數最高,譜寬逐年變窄,低值減少,臭氧濃度分佈逐漸向高值區集中。與此同時,臭氧8小時第30~95百分位呈現一致性上升趨勢,且臭氧濃度年升高率隨百分位增大而加快。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大氣室工程師孟曉燕、馮銀廠等專家表示,目前,顆粒物(PM10、PM2.5)污染依然是我國最為突出的環境問題,但隨著我國大力度控制和降低顆粒物濃度,未來相當長的時期內,臭氧會成為繼顆粒物後,影響環境空氣品質的又一關鍵因素。
對此,環保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已採取了部署PM2.5和臭氧的協同控制、出臺VOCs的治理政策標準、削減氮氧化物排放等措施。針對臭氧污染日益嚴峻的形勢,北京、天津、廣東等省市也開始探索採取從源頭上對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重點行業加強監控、制定頒布VOCs排放標準、徵收VOCs排污費等措施進行治理。
破解“臭氧超標”仍面臨多重困境
專家表示,我國近幾年臭氧污染顯現,説明當前氮氧化物和VOCs控制力度不匹配,氮氧化物減排雖然取得了積極進展,但VOCs治理仍處於起步階段,仍亟待加強。受訪專家坦言,當前我國“臭氧超標”的預防和治理的難度主要在於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臭氧的形成機理十分複雜,控制難度大。馮銀廠告訴記者,目前包括發達國家在內,臭氧污染也是尚未完全解決的大氣污染問題。臭氧污染防治的關鍵在於控制臭氧形成的前體物氮氧化物和VOCs,建議對工業源、移動源、生活源等多類污染源綜合施策,在改善PM2.5的同時遏制臭氧的污染。
鄧小文、王文美等專家認為,“臭氧超標”區域性特徵明顯,單個城市治理臭氧效果不會太明顯,建議在加強區域聯防聯控聯治,實行區域大面積綜合治理的同時,對臭氧污染的生成機理和應對策略開展研究,儘快取得突破,科學有效地指導臭氧污染防控工作。
二是形成臭氧的前體物VOCs種類多、來源廣,治理和監管難度大。清華大學環境學院大氣污染控制所教授李俊華説,VOCs種類成千上萬,污染源點多面廣、無組織逸散排放,排放源也都非常複雜,覆蓋石化、化工、汽車製造、印刷、傢具等生産或使用油漆、塗料和溶劑的工業企業,單純依靠末端排放監管的方式難以全面控制。
馮銀廠説,VOCs的特性給治理的制定標準和監測帶來很大困難。儘管VOCs的控制技術多種多樣,但每個技術優缺點各異,而且每一個治理技術都不具有普適性,因此針對VOCs的治理只能採取差異化的策略,一廠一企一源一策、一事一議。
三是VOCs治理缺少行業標準。馮銀廠説,目前國內上海、北京、天津等城市制定了VOCs的標準,建議其他城市加快完善VOCs地方排放標準,以便為政府部門的監管和污染防治提供較好的基礎。“中國環保産業與標準緊密掛鉤,沒標準就成為治理難的因素之一。”李俊華建議,對臭氧的前體物(VOCs)儘快制定排放標準、加速治理,以降低其轉化成PM2.5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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