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利致使“洋垃圾”猖獗 看環保部如何進行“阻擊”
發佈時間: 2017-07-05 15:15:48 |來源: 一財網 | |責任編輯: 曹洋
7月3日,環境保護部稱,將組織開展為期1個月的打擊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對全國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同時啟動問責機制,對通風報信、包庇縱容等違法違紀行為追究責任。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近年來,我國進口“洋垃圾”問題屢禁不止,而這其中,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
年進口廢物近5000萬噸?
環保部《2014中國環境狀況公報》介紹,全年實際進口廢物4960萬噸,進口量最大的四類廢物為廢紙、廢塑膠、廢五金(包括廢五金電器、廢電線電纜和廢電機)和氧化皮。
《2016年全國大、中城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年報》公佈的數據顯示,2015年,進口廢物4698萬噸,同比減少約5.3%;從事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2142家,同比減少約7.6%。
不過,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上述有關“合法”進口的將近5000萬噸廢物只是官方統計數據。倒賣許可證、走私等非法進口的廢物不在其中。可以推測,每年進入中國境內的“洋垃圾”遠不止這個數。
據環保部介紹,我國對進口固體廢物實行分類管理,對環境風險較小、資源價值較高的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如廢舊金屬、廢紙、廢塑膠等實行進口許可管理制度;對環境、衛生風險較大或利用價值低的危險廢物、生活垃圾、建築垃圾、醫療廢物、電子廢物等“洋垃圾”禁止進口。
近年來,環保、海關、質檢等部門紛紛出手打擊“洋垃圾”走私。2013年,海關部門通報了48家利用他人許可證走私涉案的企業,環保部門也查獲了10起非法倒賣進口廢物案件。
2013年,我國開展了進口固體廢物專項整治活動,到2015年6月,共立案偵辦走私廢物犯罪案件344起,查證涉案廢塑膠、廢紙和廢塗料、廢礦渣、廢電子垃圾等145.75萬噸,抓獲犯罪嫌疑人647名。其中,走私禁止進境“洋垃圾”犯罪案件150起,查證涉案電子垃圾、廢礦渣、廢塗料及廢舊衣物等25.6萬噸。另外,立案查辦固體廢物走私行政案件2215起,查證各類涉案廢物52萬噸。
走私“洋垃圾”存在暴利
有專家此前對記者表示:“走私‘洋垃圾’問題之所以屢禁不止,是因為存在暴利。國外一包數百件的舊衣物,可能不值幾個錢,但偷運到中國後,經過分揀整理,每件能以幾十甚至數百元價格出售。”非法倒賣“洋垃圾”和轉讓固廢進口許可證已形成一條完整的“黑色利益鏈”。
而在“洋垃圾”處理過程中,産生的廢水、廢氣甚至一些有毒物質也污染環境,損害人體健康。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近兩年的環境執法檢查發現,一些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規模小、污染嚴重,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作等環境違法行為較為突出,增加了區域環境污染負荷,也給個別地區造成了嚴重環境污染。
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以維護國家生態環境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核心,完善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
環保部上述負責人透露,此次專項行動採取異地交叉、屬地配合的方式開展執法專項行動。環保部從27個省(區、市)抽調了420人組成60個檢查組,其中,每組分別由5名環境執法人員、2名固體廢物管理業務骨幹組成。環保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選派30名固體廢物管理專家予以協助。相關地方環保部門配備1260余名環境執法和監測人員予以配合。
通過整合環境執法、監測、固廢管理力量,綜合運用調閱檔案材料、現場勘查、取樣監測、核查企業臺賬等手段,全面排查進口廢物加工利用企業環境違法行為。
“嚴格對照企業固體廢物管理相關臺賬資料,檢查是否存在轉讓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及非法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等違法行為。檢查結果、處罰情況和整改落實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在環保部3日召開的專項行動視頻會議上,環境保護部部長李幹傑説。
專項行動將檢查三個方面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此次專項行動將檢查三個方面:重點核查企業是否具備環評審批、環保驗收、排污許可等相關手續。嚴格對照環評審批等文件要求,檢查是否存在批建不符等行為;檢查企業是否正常運作污染防治設施,是否規範設置排污口,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行為,是否存在超標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為;檢查企業是否落實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等方面的環境管理要求,核查是否存在轉讓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進口廢物等違法犯罪行為。
環保部上述負責人表示,將對檢查發現的環境違法問題下發督辦通知,對地方環保部門無正當理由不立案查處、執行不力、進展緩慢的,約談所在地市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對約談後仍拖延不辦的,啟動問責機制。對通風報信、包庇縱容等違法違紀行為追究其責任。
此前有專家提出“通過增設環境稅收,提高垃圾處理成本,以控制和減少因利益驅使的‘洋垃圾’非法走私”的建議,但環保部明確表示,對經過合法渠道進口的廢物,如果在廢物處理過程中産生污染物排放行為,應當依法徵收排污費;但對於危害程度高、利用價值低的廢物嚴格禁止進口,堅決打擊“洋垃圾”走私,從源頭切斷有害廢物的流入,保障我國生態環境不受到“洋垃圾”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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