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環境惡化8市一把手被約談 執法力度明顯加大

發佈時間: 2017-06-07 11:17:16 |來源: 法制日報 | 作者:郄建榮 |責任編輯: 曹洋

 

2016年度中國的環境品質發生了哪些變化?6月5日夜間環保部發佈的《2016中國環境狀況公報》(以下簡稱《公報》)從大氣、水、土壤等各個方面給出結論。

同時,《公報》對過去一年環境執法力度給予充分肯定,《公報》稱,環保部門處罰的五類案件同比增長近一倍。同時,因環境品質惡化,8個城市的政府主要負責人被約談。

但是,2016年度,全國的空氣品質離全部達標仍有相當大的差距,據《公報》透露,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仍有254個城市空氣品質超標,佔比超過七成。

超7成城市空氣品質不達標

大氣品質一直以來備受關注,而2016年進入冬季以後,頻繁發生的空氣重污染會對整年的空氣品質造成多大的影響?《公報》説,2016年,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有84個城市環境空氣品質達標,佔全部城市數的24.9%;254個城市環境空氣品質超標,佔75.1%。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8.8%,比2015年上升2.1個百分點;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21.2%。

同時,338個城市發生重度污染2464天次、嚴重污染784天次,以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天數佔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的80.3%,以PM10為首要污染物的佔20.4%,以O3為首要污染物的佔0.9%。

據《公報》介紹,過去一年,有32個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超過30天,其中包括分佈在新疆(部分城市受沙塵影響)、河北、山西、山東、河南、北京和陜西。2016年度,空氣最差的十個城市是衡水、石家莊、保定、邢臺、邯鄲、唐山、鄭州、西安、濟南和太原。

京津冀區域在三大區域中,空氣品質仍是最差。《公報》披露,13個城市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43.2%,其中,重度污染為7%,嚴重污染為2.2%。該區域中,4個城市的優良天數比例低於50%。北京優良天數比例為54.1%,比2015年上升3.1個百分點。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2015年減少7天。

此外,新環境空氣品質標準第一階段實施監測的74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4.2%,比2015年上升3.0個百分點;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25.8%;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9.1%。

雖然空氣品質不盡如人意,但是,各級環保部門為保衛藍天仍做了大量努力。據《公報》介紹,2016年,實施以電代煤、以氣代煤,加快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制定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削減行動計劃;全國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404.58萬輛,超額完成全年任務;統一京津冀區域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等等。

值得肯定的是,2016年,338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8.8%,比2015年上升2.1個百分點;8個城市的優良天數比例為100%。

超過一成高等植物受到威脅

《公報》對我國生物多樣性的狀況也做了介紹,其中,《公報》透露,對全國34450種高等植物的評估結果顯示,受威脅的高等植物有3767種,約佔評估物種總數的10.9%;屬於近危等級(NT)的有2723種;屬於數據缺乏等級(DD)的有3612種。需要重點關注和保護的高等植物達10102種,佔評估物種總數的29.3%。

對全國4357種已知脊椎動物(除海洋魚類)受威脅狀況的評估結果顯示,受威脅的脊椎動物有932種,約佔評估物種總數的21.4%;屬於近危等級(NT)的有598種;屬於數據缺乏等級(DD)的有941種。需要重點關注和保護的脊椎動物達2471種,佔56.7%。

《公報》説,已發現560多種外來入侵物種,且呈逐年上升趨勢,對中國生態環境、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健康已造成嚴重影響。

對於哪些地方生態環境優良?《公報》稱,生態環境品質“優”和“良”的縣域主要分佈在秦嶺淮河以南、東北大小興安嶺和長白山地區,“一般”的縣域主要分佈在華北平原、東北平原中西部、內蒙古中部、青藏高原中部和新疆北部等地區,“較差”和“差”的縣域主要分佈在內蒙古西部、甘肅西北部、青藏高原北部和新疆大部。

行政處罰比上年增長五成多

2016年,環保部對環境品質惡化趨勢明顯的8個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公開約談。《公報》認為,過去一年,環境執法力度明顯加大,僅各級環境保護部門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就有12.4萬餘份,罰款66.3億元,比2015年分別增長28%和56%。同時,全國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産停産、移送行政拘留、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等五類案件共22730件,同比增長93%。

據《公報》介紹,2016年,加快建立實時線上環境監控系統,建成由352個監控中心、10257個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組成的污染源監控體系。此外,還修訂《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開展打擊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其中,環保部直接調度處置突發環境事件60起,有力維護環境安全和群眾合法權益。

2016年,環保部門繼續加大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監管,《公報》稱,環保部對84個重大項目環評文件進行批復,涉及總投資9108億元,對11個不符合環境準入要求的項目不予審批,涉及總投資97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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