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建築垃圾“年産”超20億噸

發佈時間: 2017-04-28 15:05:55 |來源: 人民日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管理缺位過於“粗線條”

管理缺位是建築垃圾處理面臨的首要問題。我國現行的《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是2005年由原建設部頒布的。業內人士指出,從全國角度看,這一規定頒布時間距今已經十餘年,對於建築垃圾當前發展出現的問題已經無法完全覆蓋,一些條款過於“粗線條”,執行效果有限。

近年來,雖有地方出臺了建築垃圾管理規定,但普遍存在可執行性不強、處理處罰力度不夠等缺陷,對建築垃圾的管理仍處於較為模糊和粗放的水準。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工作人員楊學武説,缺乏有效的執法手段,也是目前主管部門面臨的突出問題。據一些一線執法人員介紹,執法力量、執法依據、處罰意見和效果等存在模糊點,由於種種原因沒有得到完善,讓主管部門很被動。

一位垃圾處理主管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很多工地的建築垃圾運輸都是趁著夜間進行,並且多用假牌照黑車,儘管主管部門想對其進行處罰,但一來人、財、物等保障滯後,二來主管部門的許可權有限,一些地方的各部門職能交叉,多頭管理難以形成執法威懾力。“管不過來,也都不願意管。”這位負責人説。

不僅管理難,在資源化利用方面存在的現實困境,也讓建築垃圾處理的前景難言樂觀。據吉林省統計,吉林每年建築廢棄物産生量約為1070余萬噸,但資源化利用率約不足10%。據了解,目前吉林省共核準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企業17家,主要生産小型空心砌塊、標磚、地面硬化磚、城市排水溝渠用盲孔磚和水利防洪用透水磚等,但實際運作的僅有1家,大多數企業都因投入不足或市場不好而陷入停滯。

一些主管部門負責人和業內人士表示,建築垃圾之所以存在隨意傾倒、管理困難等難題,源於其在儲運、回收、利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難點。

一位業內人士透露,雖然大家都知道回收利用産品比較環保,但是企業生産成本比較高,選址、儲運等耗資大,相比之下,建築商更傾向於購買原始建材。

“變廢為寶”需借助市場力量

目前,一些地方在建築垃圾處理方面做出了探索。既要提高管理效力,還要發揮市場力量在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中的作用。河南省2016年建築垃圾直接使用或再生處置利用率超過40%,西安等地還探索把建築垃圾“變廢為寶”,建設生態公園等環保景觀,一些地方還探索利用建築垃圾修建高速公路。

為促進綠色發展,推進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工信部和住建部去年末聯合發佈了《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規範條件》(暫行)和《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行業規範條件公告管理暫行辦法》。業內人士期待,類似的規範管理對於行業健康發展有益,應在落實方面下大力氣。

天津市裕川建築材料製品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成林説,目前該公司擁有四條自主研發的建築垃圾粉碎生産線,可日處理2400噸、年處理80萬噸建築垃圾。劉成林説,採用先進技術提高建築垃圾處理率和再生産品的綜合利用率,不僅有利於行業快速發展,也有利於節約社會成本。在路面磚生産方面,使用再生料與天然料比較,每平方米路面磚節約1.31元,生産100萬平方米路面磚,使用再生料比天然料節約131萬元,不僅更環保,生産成本也明顯降低。

但一些生産企業負責人同時表示,建築垃圾處理再利用本是有利於生態保護的好事,但目前卻處於“生産吃不飽、産品賣不出”的尷尬境地,由於資源回收等環節存在很大欠缺,很多企業難以為繼。

一些一線人士呼籲,應儘快出臺國家對於建築垃圾管理的實施細則,對分類、利用等進行明確規定,同時加大對建築垃圾處理利用企業的扶持力度,建設示範性企業,生産適合社會需求、成本適中的産品,形成建築垃圾處理利用健康産業鏈,從根源上提高利用效率。同時倡導形成建築垃圾回收利用的社會氛圍,加強産品研發和技術創新,拓展建築垃圾再利用産品的市場空間。

劉成林建議,環保企業一般利潤水準低,雖然具有長期穩定的收益,但融資難成為一些民營環保企業的難題,希望有關部門從政策上鼓勵金融機構對環保公益企業的投融資,同時,在財稅政策方面引導企業發展,降低稅負成本。

業內人士建議,讓建築垃圾真正“變廢為寶”,還需要實現兩個方面的自我突破:一方面,應儘快提高建築垃圾管理水準,主管部門須“擰成一股繩”,同時應該發揮行業協會的重要引導作用;另一方面,提高綜合回收利用效率,倡導形成建築垃圾共治、處理成果共用的局面。

一些主管部門負責人表示,當前應進一步理順建築垃圾管理體制,並儘快完善建築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規體系,賦予主管部門執法許可權,增派執法人員,在理清權責邊界的基礎上,倡導多部門協作,避免出現管理真空的尷尬情況,進而杜絕隨意傾倒等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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