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城市今年大氣污染治理任務公佈

發佈時間: 2017-03-30 11:13:03 |來源: 新華社 | 作者:高敬 |責任編輯: 曹洋

 

2017年是“大氣十條”第一階段的收官之年。環保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能源局和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東、山西6省市日前公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確了“2+26”城市今年的大氣污染治理任務。

“2+26”城市是指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

方案對一些治理工作提出了細緻的要求,並設定時間表。如北京、天津、河北8市和鄭州、安陽、焦作等城市,10月底前基本完成違法“小散亂污”企業依法取締工作。

針對這一地區的治理難點,即冬季燃煤問題,方案提出今年“2+26”城市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全面加強城中村、城鄉接合部和農村地區散煤治理,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市10月底前完成“禁煤區”建設任務。10月底前完成小燃煤鍋爐“清零”工作。

在水泥、鑄造等行業繼續全面實施錯峰生産的基礎上,石家莊、唐山、邯鄲、安陽等重點城市,採暖季鋼鐵産能限産50%。實施電解鋁、化工類企業生産調控。

在機動車污染治理方面,方案提出天津港不再接收公路運輸煤炭,提升區域內鐵路貨運比例。“2+26”城市均要安裝10台(套)左右固定垂直式遙感監測設備、2台(套)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重點篩查柴油貨車和高排放汽油車。

環保部將對“2+26”城市空氣品質改善情況實施按月排名,按季度考核,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市以區縣為單位參與排名。考核和排名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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