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廣使用生物柴油 促進環境保護

發佈時間: 2017-03-01 16:47:58 |來源: 經濟日報 | |責任編輯: 君君

 

根據國家發改委等八部門去年底發佈的《關於全國全面供應符合第五階段國家強制性標準車用油品的公告》,2017年起我國將在全國範圍內全面供應符合國Ⅴ標準的車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車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受此政策推動,生物柴油産業有望迎來發展黃金機遇期。

生物柴油,是以“地溝油”等廢棄油脂、油料作物等為主要原料生産的綠色能源。《可再生能源法》規定,國家鼓勵清潔、高效地開發利用生物質燃料,鼓勵發展能源作物。在政策支援下,我國生物柴油産業發展取得較大成就,産業成熟度明顯提高,年生産能力已超500萬噸。不過,發展中也存在一些難題。比如,《可再生能源法》規定石油銷售企業應按照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的規定,將符合國家標準的生物液體燃料納入其燃料銷售體系,但是在現行的石油石化內部體系中,銷售公司只負責賣油,不具備調配、摻混生物柴油職能,缺乏調配生物柴油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檢測設備,生物柴油進入石油石化銷售體系面臨難題。

實際上,我國推廣乙醇汽油的做法是推廣生物柴油可資借鑒的先例。乙醇汽油是在煉油加工環節由生産廠家調配,而不是由銷售公司完成調配的。按照這樣的流程設計,不增加投資和混配難度,不改變原石化柴油調撥結算程式,消除了銷售公司混配難、銷售難,即可打破市場壁壘,解決生物柴油入口問題。從國外經驗看,生物柴油多采用強制封閉措施推廣使用,規定石化柴油不添加生物柴油不能進入市場。如美國規定的生物柴油摻混比例為5%至20%,歐盟為5%至7%。我國在發展乙醇汽油時,也採取了封閉推廣示範區做法。截至目前,陸續有10多個省份在封閉推廣、強制使用車用乙醇汽油,乙醇汽油市場份額佔全國汽油消費總量25%多,節能減排效果明顯。

借鑒國外做法和我國發展乙醇汽油所取得的經驗,建立封閉示範區來推廣生物柴油,應是個現實可行的方案。為此,可在部分省份或地區先行實驗,再逐步擴大範圍。示範區既可選擇京津冀等物流發達、人口稠密、餐館林立的區域,這樣的區域地溝油原料豐富;亦可選擇雲貴川地區,這裡高原缺氧,非常適合使用生物柴油,且具有良好的油料作物生長環境。

在京津冀或雲貴川建立生物柴油封閉示範區,將一舉多得。不僅可以有效解決重卡柴油車使用劣質低品柴油的致霾難題,還能徹底消化封閉區內的地溝油,有效阻止地溝油回流餐桌的問題,保衛首都以及其他地區人民群眾的餐桌安全。此舉還可以驅逐低品劣質油,有利於高標準油品佔領市場,更好地促進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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