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風電消納確保風電産業持續健康發展
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做好2014年風電並網消納工作的通知》
近日,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做好2014年風電並網消納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並公佈了2013年度各省(區、市)風電年平均利用小時數。《通知》要求,把不斷提高風電等清潔能源在電力消費中的比重作為産業發展的核心目標,積極創新體制機制,採取有效的技術和政策措施,做好風電消納,確保風電産業持續健康發展。
《通知》指出,2013年,我國風電並網和消納取得積極成效,嚴重的棄風限電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全國除河北省張家口地區外,內蒙古、吉林、甘肅酒泉等棄風嚴重地區的限電比例均有所下降,全國風電平均利用小時數同比增長180小時左右,棄風電量同比下降約50億千瓦時。但棄風限電問題並未根本解決,局部地區棄風仍制約著我國風電産業的發展。
公佈的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風電平均利用小時數為2074小時。國家電網區域利用小時數為2067小時,南方電網區域為2147小時。其中,福建省最高,為2666小時;吉林省最低,為1660小時。在1800小時左右的還有甘肅電網(1806小時)和青海電網(1753小時)。東北電網平均為1915小時,在區域電網中最低。
《通知》指出,要著力保障重點地區的風電消納,棄風限電較嚴重的地區,在問題解決前原則上不再擴大風電建設規模。要加強風電基地配套送出通道建設,電網企業要根據風電基地建設規劃,認真建設風電基地配套送出通道,不斷完善網架結構,擴大風能資源配置範圍,提高電網消納風電的能力。要大力推動分散風能資源的開發建設,各相關省(區、市)要在科學規劃的基礎上,以本地電網就近消納為原則,合理確定項目建設規模和時序,不斷完善風電開發建設的技術標準,協調項目建設與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等的關係,充分發揮風電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的重要作用。針對風電規模較大的內蒙古、黑龍江、吉林、河北、遼寧、甘肅、寧夏和新疆等地,要進一步優化和創新本地電網的運作管理機制,統籌協調系統內調峰電源配置,協調風電、光伏發電等清潔能源與傳統化石能源發電之間的調度次序,深入挖掘系統調峰潛力,確保風電等清潔能源優先上網和全額收購。對已列入核準計劃或國家重點規劃的風電基地項目,電網企業要積極開展接入系統設計和評審工作,原則上應在核準計劃下發當年出具所列項目的並網承諾函,避免因電力配套設施建設滯後導致的棄風限電。
國家能源局將重點跟蹤各批計劃的執行情況,對因並網條件不落實而未能在文件有效期內完成核準的風電項目,將及時向全社會公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