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開網約車 出事故保險公司免賠
發佈時間: 2016-12-28 14:06:52 |來源: 北京晚報 | |責任編輯: 沈曄
網約車管理辦法上周落地,要求網約車主必須登記改變車輛性質。有很多零星接單的車主既不想完全退出,又不願意去改變車輛性質,但這種做法很可能給自己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您的愛車一旦發生事故,商業險保險公司可能免責,你所上的保險會成為一張廢紙,這樣的風險,你敢冒嗎?
私家車拉活出事故
保險公司拒賠
這個月初,海淀法院剛剛審結了一起案件。一輛網約車發生事故後,法院最後判決商業險的保險公司免賠,原因就在於車主擅自改變了車輛用途而沒有提前告知保險公司。
這次事故發生在今年6月17日。廖某是註冊的滴滴快車司機,當時他正好接單,車輛由東向西行駛,因擁堵停駛等待過程中,秦某騎著自行車也由東向西行駛過廖某車輛右側時,廖某車內乘客顏某開啟右後車門與秦某發生碰撞,造成秦某人身及財産損害。該事故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廖某負全部責任。
秦某訴至法院,要求廖某、廖某車輛的保險公司及網約車平臺公司、乘車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在庭審中,廖某認可其駕駛的車輛的登記性質為非營運車輛,並以該性質在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及50萬元的商業三者險。但他在2016年2月,就通過“滴滴出行”APP軟體平臺開始從事網約車的經營活動,事故發生時,他接受“滴滴出行”的指派接送乘客。
而交強險保險公司和商業三者險保險公司都提出,事故車輛以非營運車輛投保,但車輛已經註冊為網約車,並且事發時候正在從事網約車運營活動,屬於改變車輛的使用性質,但未將該情況通知保險公司。因此,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最終判定交強險保險公司應該在交強險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而商業險保險公司依據保險法及合同的約定不承擔賠償責任。
這起網約車案件,是記者了解到的北京第一起涉及網約車保險賠償責任認定的案件。主審法官姚琳告訴記者,判決交強險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依據在於,“交強險的賠付不同於一般侵權責任和合同責任,為實現其制度功能和救濟目的,其適用突破了一般的保險合同理論,更側重於保護交通事故受害人(第三者)的利益,本案中並未出現交強險免責的法定事由,交強險保險公司不能免責。而商業三者險保險公司可以免賠的原因則是因為有明確法條規定。”
雖然只是個案,但這個判例也代表了法院對類似案件的判斷和價值取向。姚琳介紹説,保險公司能否以車輛性質發生變化而拒絕承擔商業三者險的保險責任,是網約車這個新生事物出現的問題之一,如何裁決,法官們曾經進行了激烈的辯論後才統一了觀點:因為原來都是以行駛本登記性質為依據投保,所以保險法有明確規定並在合同中約定,不能改變營運性質。如果改變使用性質是投保人負有通知義務,投保人如果沒有事前通知,保險公司可拒賠。
一天拉幾單
會造成“危險程度顯著增加”?
“但其實還是有問題沒有厘清。這個案例中,之所以判商業險保險公司免責,是因為我們在法庭調查的時候,確認了司機已經把開網約車當成職業,全天都接單,所以適用於保險條款中表述的 導致危險程度顯著增加 。如果不是職業網約車司機,只是偶爾拉活,究竟每天拉10單算危險程度顯著增加,還是5單以上就算,這個標準其實並沒有明確出來。”姚琳分析説,究竟拉幾單就可以視為“危險程度顯著增加”可能還需要專門的保險合同訴訟來確定。“如果是順風車,性質上與快車、專車還有一定的差別,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這個案件是在月初宣判的,而上周,北京針對網約車管理辦法已經落地,要求網約車必須購買營業性車輛的交強險和商業保險,也明確了順風車每車每日派單次數不超過2次。但新政還是給予了5個月的過渡期,同時一些具體的實施細則尚未完全展開。
現有的大部分從事平臺網約車運營車輛的登記性質仍為非營運車輛。一些決定繼續開網約車的司機也在猶豫是否要給愛車上營運車輛險。而記者諮詢了人保、太平洋、平安等幾家保險公司,業務員的答覆都是一致的:保險公司只能按照行駛本上的車輛性質給車輛投保,如果行駛本上註明的車輛性質是“非營運”,保險公司不會同意車主投保營運車輛險。車主張延註冊的3個網約車平臺也都沒有幫他們代辦營運車車險的通知,張延氣哼哼地要去保險公司退保,“反正也不賠,我索性 裸奔 了。我再多買兩個平安符挂車上,希望別出事吧。”
商業險白上?
多數網約車主不知情
“出了事故,保險公司可以不賠?”12月22日,滴滴快車的司機王鑫聽記者説了海淀法院的判例後,大吃一驚。“我上的是全險,也不賠嗎?”王鑫來北京已經7年多了,一直在郊區兜攬塑鋼門窗生意,去年年中,他讓媳婦看店,把家用的二手小羚羊換成了速騰,當上了網約車司機。
網約車管理辦法落地後,沒有北京戶口的王鑫本來有點猶豫,但當初勸他入行的朋友們都不打算退出,王鑫也想繼續堅持。“冬天本來就是我們做門窗的淡季,我再拉幾個月試試。而且,不讓非京牌開,我們的生意還能好點,不幹挺捨不得的。”聽説了保險可能不賠付之後,王鑫在擔心之餘也存著僥倖心理:“北京的路我挺熟的,小心點開吧。”
從上周政策落地後,記者先後採訪了11位滴滴車司機,其中7位戶口不在北京,4位北京人,而只有一位以前開過計程車的北京人老羅聽説過保險拒賠的情況。“以前的説法是看你定性是否合法,保險公司不給開黑車的理賠,因為他們不算營運車輛。”
在這11人中,有6個自稱已經把開網約車當成職業,另外5人都自稱偶爾接單。把網約車當成職業的6人都表示還會繼續開,而自稱偶爾接單的5人中,有兩人明確表示將不再接單,另有3人猶豫中。王海就是明確不再接單的一個,他開的是賓士,聽了記者講的案例後,對記者連聲稱謝,説他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以後再也不“玩票”了,不僅不想再接單,王海還告訴記者,他回頭就要跟網約車平臺諮詢,如何能取消註冊, “萬一以後保險公司以這個為理由拒賠,我損失可大了,不值當的。還得杜絕保險公司找後賬這個可能,萬一他們拿我曾經接單、曾經註冊過快車司機的事兒來主張拒賠,也夠噁心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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