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直播“最嚴規定”下月起實施 直播不能再“任性”

發佈時間: 2016-11-21 13:31:24 |來源: 光明日報 | 作者:李政葳 |責任編輯: 沈曄

 

2016年被稱為“網路直播元年”。作為當前最為火爆的風口産業之一,網路直播方興未艾卻亂象頻出。日前,有網友熱議,網路直播平臺“快手”的一些主播為了漲“粉絲”,在四川涼山州貧困區某農村做“偽慈善”,直播時發錢、結束後收回。

公益慈善竟然成為某些無良網路主播撈錢的手段。“偽慈善”事件經媒體曝光後,立即引發熱議。業內人士呼籲,要嚴格執行網路主播實名制登記和“黑名單”制度,嚴管網路直播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偽慈善”背後是“吸粉”、賺錢

這段網路主播涉嫌直播“偽慈善”的視頻近日在網上流傳,引發了網友的關注。

此事曝光源於幾個直播團隊的內訌,他們在網路上相互指責對方在做“偽慈善”。“快手”網路主播“快手黑叔”最初發佈的視頻顯示,某白衣男子從一群村民手中收走成沓的百元大鈔,交給一名手臂佈滿文身的男子,這名男子接過鈔票後,一邊清點一邊轉身離去。然而,另一名網路主播“快手傑哥”也不甘示弱,指責對方為了“吸粉”、“吸金”,對受捐對象“怎麼慘、怎麼弄”,甚至為增加效果往孩子臉上抹泥。

打著做公益慈善的幌子,在貧困地區直播發錢,再配上傷感動情的音樂——主播這般“費盡心思”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賺錢,讓粉絲在觀看直播獻愛心時刷禮物。“快手黑叔”在直播視頻中甚至明言,以公益的名義做直播,一個月收入可達六位數,而真正花在公益上的錢卻九牛一毛。

不良網路主播們的網上互掐,揭開了網路直播亂象的冰山一角。“新出臺的《慈善法》規定,不能借助慈善的方式斂財,更不能以此欺騙公眾,甚至侵害被救助者、未成年人本人的隱私。網路主播利用噱頭炒作、吸粉,屬於欺詐公眾行為。”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説。

對此,成都市義工聯合會理事長蘇世傑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表示,“偽慈善”行為是對公眾的欺騙和對愛心的肆意踐踏,極有可能造成貧困地區幹部群眾對“真公益”的誤讀,破壞公益的土壤,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尷尬。

打“擦邊球”,平臺野蠻生長存隱憂

隨著網際網路直播終端由PC端走向移動端,直播開始步入“全民時代”。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發佈的第38次《中國網際網路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今年6月,網路直播用戶規模達到3.25億,佔網民總數的45.8%。

如今,資本的狂歡滋生了眾多的直播平臺:有以YY為例的傳統秀場,也有以鬥魚、熊貓為例的遊戲直播,還有類似映客、花椒的泛娛樂直播。艾瑞諮詢調研顯示,2016年平均每三天就有一家直播平臺成立。

直播飆車、吃燈泡、獵殺野生動物、裸露肢體進行性挑逗、爆粗口情緒宣泄……在網路直播呈現井噴式發展的同時,也衍生出種種亂象。

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據不完全統計,在國內提供網際網路直播平臺服務的企業超過300家,且數量還在增長。有的直播平臺打擦邊球,靠低級趣味博取眼球,有的傳播違法違規內容,還有的平臺違規開展新聞資訊直播。

“網路直播亂象産生的根源,與其運營模式和營利模式有關。”朱巍認為,為追求商業利益,網路主播忽視法律和道德底線,甚至以“做電商”“搞公益”“組建社團”“交友”為幌子從事違法活動;而個別直播平臺放任網路主播的違法行為,已對産業、社會和網民合法權益造成了嚴重後果。

“實名制+黑名單”,網路直播不能再任性

在“偽慈善”事件中,網路主播的賬號被凍結後,很快又發佈了新賬號,繼續吸引“粉絲”關注。業內人士認為,如果主播實名制登記和“黑名單”制度能夠嚴格執行,那些劣跡主播將不再有生存土壤。

11月4日,國家網信辦出臺的《網際網路直播服務管理規定》(簡稱《規定》)正式為網路直播界定底線,“實名登記”“即時阻斷”“新聞資訊先審後發”等舉措均劍指行業亂象。

另外,主播“黑名單”制度也隨著《規定》出臺建立起來。《規定》要求,對直播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建立網際網路直播發佈者信用等分級管理體系,建立黑名單管理制度,對納入黑名單的網際網路直播服務使用者禁止重新註冊賬號。

“‘黑名單’在網路直播行業意義重大,很多網路平臺為了商業利益,不惜違背法律底線留住能夠獲利的主播,即便明知其是‘問題主播’,平臺擔心主播‘跳槽’,也不敢輕易得罪。”朱巍表示,“黑名單”制度建立後,對納入“黑名單”的主播將“禁止重新註冊賬號”,並向省級和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報告,這樣一來,“黑名單”主播將不能肆意“用腳投票”來要挾平臺,也就讓法治與誠信重回直播市場。

這項被稱之為網路直播“最嚴規定”將於12月1日正式實施。業界人士認為,這段時間,違規平臺和“問題主播”應抓緊自查、整改,否則面臨的將是“最嚴懲處”。


新聞熱圖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