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雙11”前約談11家電商 要求平臺須落實賠償先付

發佈時間: 2016-11-03 14:15:22 |來源: 北京青年報 | |責任編輯: 沈曄

 

“雙十一”網購促銷活動即將開始。昨天,市工商局召集京東、天貓、國美線上、亞馬遜等本市11家主要電商平臺,就“雙十一”活動期間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商品品質、促銷廣告發佈等進行行政指導。要求各電商平臺承擔首問責任,嚴格落實賠償先付制度,同時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等。

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向電商提出,電商平臺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第一責任人,要求電商平臺積極承擔首問責任,嚴格落實賠償先付制度。電商平臺要制定活動期間應對消費爭議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針對促銷活動期間的促銷廣告、促銷活動、商品品質、貨源保障等問題進行自查;商品處要求電商平臺自覺履行並督促商家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廣告處提出,網際網路廣告發佈者、廣告經營者要履行好廣告的查驗、核對義務,對內容不符或者證明文件不全的廣告,不得設計、製作、代理、發佈。廣告內容應當準確、清楚、明白;促銷廣告內容中表明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附帶贈送的,應當明示所附帶贈送商品或者服務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和方式。利用網際網路發佈、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路。在網際網路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佈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不得以欺騙方式誘使用戶點擊廣告內容。未經允許,不得在用戶發送的電子郵件中附加廣告或者廣告連結。

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中心要求各電商平臺應在網站顯著位置標注客服電話或微信、QQ、Email等線上客服資訊,方便消費者進行諮詢、投訴。開通“綠色通道12315網上工作平臺”的,應在一個工作日內簽收工商部門轉辦投訴資訊,簽收後兩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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