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食品將按照風險進行分級管理 分為ABCD4個等級
發佈時間: 2016-09-13 17:54:36 |來源: 工人日報 | |責任編輯: 沈曄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印發《食品生産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將於2016年12月1日開始實施。今後我國食品生産經營將按照風險進行分級管理,風險等級從低到高分為A級風險、B級風險、C級風險、D級風險4個等級。
據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以風險分析為基礎,結合食品生産經營者的食品類別、經營業態及生産經營規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監督管理記錄情況,劃分食品生産經營者風險等級,並結合當地監管資源和監管能力,對食品生産經營者實施的不同程度的監督管理。
《辦法》適用於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所有獲得食品生産經營許可證的食品生産、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等食品生産經營者及食品添加劑生産者實施風險分級管理。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生産經營實施風險分級管理適用本《辦法》。
《辦法》對不同風險等級食品生産經營者的監督檢查頻次做出了明確規定。對風險等級為A級的食品生産經營者,原則上每年至少監督檢查1次;B級檢查1至2次;C級檢查2至3次;D級檢查3至4次。
《辦法》規定,食品生産經營者的風險等級應當動態調整。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當年食品生産經營者日常監督檢查、監督抽檢、違法行為查處、食品安全事故應對、不安全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記錄情況,對轄區內的食品生産經營者的下一年度風險等級進行動態調整。
有關專家介紹,食品生産經營風險分級管理是國際通行做法。德國、英國、美國、加拿大、聯合國糧農組織等國家和組織都建立實施了基於風險的食品監管制度,國內部分行業以及一些省份也進行了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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