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省份已出臺食品“三小”地方性法規 各地積極推進

發佈時間: 2016-08-18 14:50:13 |來源: 人民網-健康衛生頻道 | 作者:曾璇 |責任編輯: 沈曄

 

國家食藥監總局近日盤點了各地推進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餐飲、小攤販)地方立法的進程。目前已有內蒙古、陜西、廣東、河北、江蘇、湖北等6個省份出臺了食品“三小”的地方性法規。

2015年12月,國家食藥監總局曾在廣州召開全國食品“三小”地方立法座談會,要求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積極推動食品“三小”地方立法步伐。新《食品安全法》頒布後,各地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具體管理辦法的制修訂。

根據國家食藥監總局官網顯示資訊,目前已有內蒙古、陜西、廣東、河北、江蘇、湖北等6個省份出臺了食品“三小”的地方性法規。

具體情況如下:

1.《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于2015年5月22日通過,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2.《陜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攤販管理條例》(陜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于2015年7月30日通過,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3.《廣東省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15年7月31日通過,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4.《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16年3月29日通過,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5.《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2016年3月30日通過,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6.《湖北省食品安全條例》(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于2016年7月28日通過,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國家食藥監總局同時表示,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正在按照新《食品安全法》和《立法法》的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推進食品“三小”地方立法進程,到今年底前,各地將陸續完成食品“三小”地方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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