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售食品安全監管規範出臺 “養生粉”等不得宣傳療效

發佈時間: 2016-08-16 16:19:09 |來源: 京華時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如今,在很多超市自製食品儼然成為主打産品。為加強現場制售食品的監管,日前,國家食藥監總局發佈了《關於加強食品銷售者現場制售食品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嚴格規範食品制售原料採購行為,嚴格規範食品制售過程;同時,在銷售食品或提供研磨服務時,均不得宣傳産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

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

熱騰騰的煎餅、現磨“養生粉”等超市、農貿市場的現場制售食品受到不少市民的鍾愛。不過由於超市、農貿市場的現制食品經營方式多元化,有的承租給個人或單位;有的是食品公司提供半成品,到現場切分加工;再加上一些管理不規範,衛生細節不重視,一些現售食品也存在不少安全隱患。

食品與營養資訊交流中心專家阮光鋒表示,近年來,各地監管部門發現不少食品銷售者經營場所內現場制售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特別是夏秋季節,細菌容易滋生,食品安全隱患更容易潛伏。“《通知》是根據食品安全時令性的特點針對性的規範,也是對現場制售食品監管工作的細化,讓監管者和經營者都有規可循,有利於提高現場制售食品的整體安全水準。”

《通知》要求,食品銷售者在其經營場所內現場制售食品的應當具備與制售食品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加工製作和銷售環境及設施、設備等條件,並取得相關食品經營項目許可。食品經營者利用其他食品銷售者的經營場所並以自己名義從事現場制售食品活動的,除應當具備食品加工製作和銷售食品環境及設施、設備等條件外,應單獨取得所在場所的食品經營許可。

不得宣傳産品有防病功能

大棗、薏仁米、黑芝麻、黃瓜籽再加上百合、茯苓、山藥、蓮子等,放在機器裏一分鐘,宣稱能夠“美容美白”、“降三高”的養生粉就磨好了。近幾年,這類在超市裏現磨現配的“五穀養生粉”備受人們推崇。不過隨著《通知》的出臺,這些養生粉以後再也不能宣傳療效。

《通知》要求,對為消費者提供現場研磨加工服務的食品經營者,禁止其在加工製作過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或使用藥品和只能用於保健食品的原料,禁止與中藥材性質的食品混合研磨。在銷售食品或提供研磨服務時,均不得宣傳産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

針對現售食品衛生及食品添加劑使用的情況,《通知》強調,保持食品制售環境衛生清潔,建立和執行食品加工製作和銷售設施、設備的清潔消毒制度,建立和執行現場制售食品的食品加工製作配料公示制度,禁止其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其使用以劣質、腐敗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或原料加工製作食品,禁止其銷售未經許可預先研磨混合好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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