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總局:按規定標準使用安賽蜜安全

發佈時間: 2016-08-03 14:38:33 |來源: 中國經濟網 | |責任編輯: 沈曄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官網消息,近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發現話梅、脆梅等部分涼果類産品檢出安賽蜜。對此,有專家表示,按照標準規定合理使用安賽蜜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業界專家介紹,安賽蜜是目前世界上穩定性最好的甜味劑之一。其化學名稱為乙酰磺胺酸鉀,又稱AK糖,白色結晶性粉末,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對光、熱穩定,pH值適用範圍較廣,是目前世界上穩定性最好的甜味劑之一,廣泛應用於各種食品中,主要賦予食品甜味,但是不會引起劇烈血糖反應。1967年安賽蜜由德國赫斯特公司首先發現,1983年首次在英國得到批准,甜度為蔗糖的200-250倍。上世紀90年代末我國就對其制定了産品的行業標準,隨著國內安賽蜜生産水準的不斷提高,在食品加工上的應用範圍越來越廣,並有較大比例的出口。

目前,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歐盟、美國、日本、澳大利亞、紐西蘭、加拿大等國際組織、國家和地區的法規和標準中均允許安賽蜜作為甜味劑用於相應食品中。如在歐美一些國家中,安賽蜜可用於飲料、糖果、糕點、冰淇淋、果醬、布丁、烘烤食品和餐桌甜包、奶製品等甜味産品中。

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中也規定,安賽蜜可用於以乳為主要配料的即食風味食品或其預製産品(不包括冰淇淋和風味發酵乳)(僅限乳基甜品罐頭)、冷凍飲品(食用冰除外)、水果罐頭、果醬、蜜餞類、腌漬的蔬菜、加工食用菌和藻類、雜糧罐頭、黑芝麻糊、穀類甜品罐頭、焙烤食品、飲料類(包裝飲用水除外)、果凍、餐桌甜味料、調味品、醬油、糖果、膠基糖果等,但不允許在涼果類産品中使用。我國針對安賽蜜還制定了相應的品質規格要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 乙酰磺胺酸鉀》(GB25540-2010)。此外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識通則》(GB7718)的規定,只要在食品中使用了安賽蜜(包括使用了含安賽蜜的復配甜味劑)就必須在食品標簽上進行標識。

據悉,GB2760規定了安賽蜜作為甜味劑允許使用的食品類別及最大使用量,這些是經過了嚴格風險評估、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確定的,而且與其他允許使用的國家基本相同。另一方面,安賽蜜在1983年被FAO/WHO聯合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JECFA)列為A級食品添加劑,並推薦日均攝入量(ADI)為0-15 mg/kg。安賽蜜在人體內不代謝、不積蓄,100%以原形物質從尿中排出體外。嚴格遵守標準規定使用安賽蜜,不會對消費者身體健康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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