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廣告管理9月起將“有規可依”

發佈時間: 2016-08-02 11:48:25 |來源: 新華網 | 作者:高敬 |責任編輯: 沈曄

 

我國第一部專門規範網際網路廣告的規章《網際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將於9月1日開始實施。國家工商總局廣告監督管理司司長張國華在此間説,辦法實施後,全國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將會依法依規,嚴格開展網際網路廣告的監管執法。

在8月1日舉行的網際網路企業座談會上,張國華介紹,辦法規定包括付費搜索廣告在內,所有的網際網路廣告都要標注“廣告”,使消費者容易識別。程式化購買廣告要標明廣告來源,廣告發佈者、經營者要切實履行法定義務,不發佈、不經營違法違規廣告等。

張國華説,目前還有部分網際網路廣告發佈者和廣告經營者,沒有盡到廣告審查義務。如部分網站金融廣告違法率超過50%,表現主要是含有對未來效果、收益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或者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形象作推薦;並且有意忽略風險提示。如有的廣告介紹理財産品“投資理財100%全額本息保障”“35倍銀行存款利率”等。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暫行辦法規定連結跳轉後的網際網路廣告是廣告主自行發佈的,由廣告主承擔第一責任,但提供連結的前端廣告的廣告發佈者、廣告經營者,也不能推卸責任,應當把連結內容作為前端廣告的證明文件進行查驗,並保存備查。

張國華介紹,根據暫行辦法規定,有關行政處罰決定將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並將對企業信用造成影響。

他同時透露,網際網路廣告監測中心正在建設當中,目前處於“邊建設、邊開發、邊使用”狀態,9月1日開始試運作。預計年底能夠將約1000家網站納入監測,將覆蓋全國網際網路廣告份額的九成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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