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付費搜索設比例上限 逐條加注顯著標識

發佈時間: 2016-06-27 09:53:04 |來源: 京華時報 | 作者:馬金鳳 |責任編輯: 沈曄

 

昨天,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發佈《網際網路資訊搜索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要求,搜索引擎提供付費搜索資訊服務應當依法查驗客戶有關資質,明確付費搜索資訊頁面比例上限,醒目區分自然搜索結果與付費搜索資訊,對付費搜索資訊逐條加注顯著標識。

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長期以來,很多網民反映,網際網路資訊搜索服務提供者提供的自然搜索結果、付費搜索資訊

區分往往不夠清晰,容易引起混淆,且部分醫療類等付費搜索資訊對應的客戶資質不全甚至虛假,給公民的人身財産安全帶來隱患。為回應網民關切,《規定》對網際網路資訊搜索服務提供者付費搜索資訊服務、商業廣告資訊服務提出了具體要求,旨在推動相關服務不斷規範,積極保護網民合法權益。

據介紹,搜索引擎在對網上資訊進行整合、方便用戶查閱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也存在不少問題。部分搜索結果含有謠言、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違法資訊;部分搜索結果有失客觀公正,違反行業道德和規範,誤導和影響公眾判斷。這些問題破壞了網路生態,擾亂了網際網路資訊傳播秩序,侵害了公眾利益,廣大網民深惡痛絕,呼籲儘快出臺資訊搜索服務的有關管理規定。

《規定》明確,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負責全國網際網路資訊搜索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地方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網際網路資訊搜索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

《規定》要求,網際網路資訊搜索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資訊審核、公共資訊實時巡查等資訊安全管理制度,不得以連結、摘要、聯想詞等形式提供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資訊內容;提供付費搜索資訊服務應當依法查驗客戶有關資質,明確付費搜索資訊頁面比例上限,醒目區分自然搜索結果與付費搜索資訊,對付費搜索資訊逐條加注顯著標識;不得通過斷開相關連結等手段,牟取不正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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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不良資訊可舉報

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強調,網際網路資訊搜索服務提供者應當切實承擔企業社會責任,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加強自身管理,為網民提供客觀、公正、權威的搜索結果。同時,企業要提高網際網路資訊搜索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素養,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受理處置和用戶權益保護制度,主動接受公眾監督。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歡迎廣大網民繼續對網上相關違法和不良資訊進行監督舉報,共同促進網路空間更加清朗。網際網路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中心網址:www.12377.cn,舉報電話:12377,舉報郵箱:jubao@12377.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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