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打車、訂票那樣叫導遊,真的可以嗎?
發佈時間: 2016-05-17 11:13:11 | 來源: 錢江晚報 | | 責任編輯: 沈曄
5月初,國家旅遊局正式下發了《關於開展導遊自由執業試點工作的通知》,並督促各試點省市地區從五月起逐步落實線上線下導遊自由執業的試點工作。對於關注導遊自由執業的導遊、旅行社和遊客來説,可以自由“點導遊”這件事的第二隻靴子終於落地了。
今年年初的2016全國旅遊工作會議上國家旅遊局局長李金早提出有關放開導遊自由執業的設想之後,立刻成為導遊圈熱議的話題,就像當初“滴滴”、“快的”、“優步”、“Airbnb”給業界帶來的衝擊一樣,導遊自由執業,成為突破藩籬,促進行業發展的又一未按常理出牌的“大招”。
導遊自由執業
或將喚醒“沉睡”的導遊
根據國家旅遊局的文件通知,本次試點工作將在多個省市區域展開,其中江浙滬三省市、廣東省開展的是線上導遊自由執業試點工作,吉林長白山、湖南長沙和張家界、廣西桂林、海南三亞、四川成都等旅遊熱點城市(地區)開展線上線下導遊自由執業試點工作。
那麼,這個“自由執業”方案會給傳統的導遊行業帶來怎樣的衝擊?從事導遊行業多年的章倩告訴記者,依照相關規定,原先導遊執業必須經旅行社委派,假如私自接團,不僅將會被沒收違法所得,還將面臨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如今試點工作的展開,則意味著滿足條件的導遊無需通過旅行社派活,便可以線上上線下自行接單。
實施導遊自由執業後,遊客們可以通過哪些途徑預訂導遊服務呢?除了傳統旅行社外,你可以登錄旅遊線上平臺或者它們的手機端APP,通過“線上導遊預訂”通道挑選導遊;你也可以在旅遊諮詢中心、旅遊集散中心、A級景區遊客中心等線下機構直接聘用導遊。但在浙江,目前試點工作只針對線上,遊客並不能在旅遊諮詢中心等線下機構隨意“挑”。
浙江省旅遊局行業管理處負責人談到,導遊自由執業試點對行業發展是件好事,目前全國大約有八九十萬的持證導遊,但是能與旅行社簽約、正常帶團的導遊約不到30%,這個制度首先會激活那些考了導遊證,但因為某種原因並未發揮作用的導遊,使導遊資源的配置更為合理。導遊自由執業讓該行業更加市場化,通過平等競爭讓優秀導遊獲得了更多的就業機會,也讓遊客能夠享受更優質的導遊服務。此次,國家旅遊局從上而下發起導遊體制改革,很大程度上為旅遊強省、旅遊熱點城市開展嘗試性探索提供了政策與法律上的保障,意義重大。
杭州海外旅遊有限公司國內部經理李娜表示,大旅行社有專職導遊,小旅行社也有一批熟識導遊,就業務而言,開放導遊自由執業短期內對傳統旅行社影響可能不大。但對於導遊行業來説,這也許會像是一場“洗牌”,一些能力好的導遊會脫穎而出,贏得市場。
好次咋分辨?意外誰擔責?
導遊自由執業的6個必讀問題
我要遊杭州,在網上約一個導遊,然後讓他幫我安排兩天的行程,安排我吃住,這樣可以嗎?
答:不可以。《導遊自由執業試點管理辦法(試行)》中第十八條規定,自由執業的導遊不得從事講解、嚮導以外的其他業務。也就是説,帶你玩可以,幫你定行程就會形成別的契約關係,那就是越界了。
我可以通過哪些平臺完成線上預訂導遊?具體從什麼時候開始?
答:據了解,江浙滬區域已確定參與線上試點工作的旅遊平臺有攜程旅行、阿裏旅行兩家,近期記者也與這兩家公司取得了聯繫,它們均給出了肯定回答,並表示已開始著手搭建導遊預訂平臺。此外,去哪兒等其他線上旅行平臺也可能會加入其中,預計總數會達到7家。目前,旅遊主管部門與線上平臺已在磋商試點細則,最快在6月初可以開展線上導遊執業的試點運營。
傳統的跟團遊是和旅行社簽約,現在自己叫一個地接導遊,萬一服務品質不好,比如碰到罵人的、帶我進店消費的,誰負責?
答:首先,遊客會與自由執業的導遊簽訂協議,明確權責(國家旅遊局將在五月中旬推出導遊自由執業示範合同),你可以根據協議來維權。其次,線上預訂導遊還會引入互評機制,你可以通過預訂平臺的評價系統了解一位導遊的專長特色,並在行程結束後評價服務是否合格。同時,導遊也可以檢舉遊客的不文明行為,所以説互評機制對雙方的旅遊行為都有所規範。
如果我在網上約了導遊,但是不幸遊玩過程中出事了怎麼辦?導遊有責任嗎?
答:導遊與平臺機構都會承擔責任。但由於一般導遊承擔責任的能力有限,國家旅遊局規定,線上自由執業的導遊必須購買每次事故每人責任限額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的導遊自由執業責任保險。此外,旅遊主管部門也將推薦自由執業的導遊購買一些商業險。記者了解到,目前市面上面嚮導遊、領隊的商業保險涵括了意外及醫療保障、緊急救援、旅行保障等方面,這些保險將幫助自由執業的導遊增強遭遇意外時的風險應急能力。
我約了一個杭州的導遊,遊完杭州,他能帶我去廣東再玩幾天嗎?
答:不可以。但是他可以帶你轉遍江浙滬,這是目前試點方案裏唯一可以打通使用導遊的區域。雖然廣東也是試點地區,但是只能預訂當地導遊。同理,現在就琢磨著預訂出境遊導遊服務的朋友也可以收收心了——這次開放自由執業試點的只是導遊,領隊自由執業並沒有開放。
網上有一些“旅遊達人、網路大咖帶你玩”這樣的項目,他們也屬於導遊自由執業的一部分嗎?
答:如果這些旅遊達人、網路大咖有導遊證,那麼答案是肯定的。否則,就屬於非法執業。國家旅遊局在同步下發的《導遊自由執業試點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參與試點的導遊必須持有在試點地區註冊的初級及以上導遊證,身體健康、且2年內未受到行政處罰,並由各試點地區旅遊主管部門審核。同時,國家旅遊局將在五月底建立全國統一的“全國導遊公共服務監管平臺”,對自由執業的導遊進行身份認證以及資格評測。
新聞熱圖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