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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南京4歲以下兒童坐車必須配安全座椅

發佈時間: 2016-04-21 10:26:49   |  來源: 揚子晚報   |   作者:郭一鵬   |  責任編輯: 沈曄

 

  警民合力清障,清理出通道。 交警供圖

4月19日下午4點左右,南京312國道仙林高鐵站附近兩小車相撞,由於沒有配備安全座椅,一名1歲的寶寶在事故中受傷。記者了解到,當時寶寶是被家長抱著坐在後排,目前孩子仍在醫院接受治療。

事發後,交警七大隊事故中隊蔡迎警官迅速趕到現場,只見兩輛車輪胎均已爆胎,且麵包車因變速箱燒燬無法挂擋,橫在路中間,擋住了所有東向西方向行駛的車輛,擁堵至寶華路段。蔡警官發現,事故現場還有一名一歲左右的小朋友,由於沒有使用安全座椅,在事故中受傷,已進入休克狀態。由於道路堵塞救護車無法及時到達,情況非常危急,蔡警官趕緊發動市民幫忙,大家齊心協力將事故車挪到了路邊,道路通行恢復了正常。這時,一名路過的熱心駕駛員將受傷小孩緊急送往了醫院。至此,事故得到了妥善的處理,至於事發原因及責任認定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交警表示,兒童乘車最安全有效的保護方式就是使用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兒童座椅,正確固定在後排座椅上。國家質檢總局的統計數據顯示,當車體遭受突然撞擊時,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可使得嬰兒車禍傷亡率降低70%以上;1到4歲兒童的死亡率能降低54%以上;4到7歲的兒童的死亡率也降低59%以上,但目前我國兒童安全座椅的普及率只有一成左右。與其出事後悔恨終生,不如提前預防意外發生。交警建議,駕車帶孩子出門,一定要使用兒童安全座椅,並將兒童固定在車輛後排座椅上,以保證安全。

下月起寶寶乘車必須配安全座椅

仇惠棟

《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一條例就兒童坐車出行安全作了明確規定。

該條例在家庭保護這一部分中,特別關注到了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攜帶未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乘車的,應當安排其在後排座位就座;攜帶未滿四週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用車的,應當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如果父母在開車出行時違反這一條例,將面臨怎樣的處罰?記者注意到,該條例並未列出明確條款。該條例在第六十二條原則性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責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其所在單位、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社區居(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了解到,目前世界上有96個國家和地區出臺了強制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法律法規,在英國如果違反,安全責任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處以30英鎊-500英鎊的罰款。

揚子晚報記者 仇惠棟

兒童乘車,牢記這3點提醒

1 不能讓兒童乘坐副駕駛位。有的家長認為孩子坐在旁邊能夠方便自己隨時照顧,但他們忽視了孩子身邊的潛在危險。萬一車輛發生碰撞事故,副駕駛位上的孩子很容易撞上內飾部件;即使是繫上安全帶,小孩也會被安全帶勒傷或無法固定,彈出的安全氣囊對於稚嫩的兒童來説堪稱“致命一擊”。

2 兒童乘車時必須開啟兒童安全鎖。小孩都很聰明,知道拉動門把手就能開車門,但他們不懂車輛行駛時開門是相當危險的。現在的汽車,基本上都在後車門上配備了兒童安全鎖,以防兒童乘車時誤開車門。當小孩坐在車輛後排時,家長一定要開啟車輛的兒童安全鎖,確保後車門不能從車內開啟,避免小孩誤操作而導致意外發生。

3 家長乘車時不能懷抱兒童。許多家長對兒童乘車安全存在誤區,認為抱著孩子才是最安全的,事實並非如此。首先,受到孩子行為的影響,駕駛員開車的注意力可能會被分散。其次,兒童頭部還沒完全發育,萬一發生碰撞,後果很嚴重。根據世界權威汽車碰撞機構的數據,汽車時速在50公里時發生碰撞,一名體重10公斤的小孩瞬間會産生300公斤左右的衝擊力。這種情況下,沒有人能抱得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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