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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食藥監局:無許可網上將禁售自製食品

發佈時間: 2016-03-11 14:59:57   |  來源: 京華時報   |   作者:潘珊菊   |  責任編輯: 沈曄

 

入網食品經營者不得通過網際網路銷售散裝熟食、無包裝的散裝食品。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個人,不得通過網際網路銷售自製的食品。昨天,記者從“加強網路食品經營監管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宣傳動員會”上獲悉,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本月底將出臺《北京市網路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試行)》,這意味著網路訂餐、“朋友圈美食”將面臨更為嚴格的監管。

據市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方案正式施行以後,或將不允許三文魚等高風險生食上網銷售,高風險生食主要針對一些動物類生食。而對於當下流行的“私房營養餐”等,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個人,不得通過網際網路銷售自製的食品。

市食藥監局負責人表示,類似網路銷售的壽司店刺身較易滋生微生物細菌,為了控制風險,對生冷鮮食的要求比較嚴格。此外,中央廚房形式的餐飲企業,不得通過外賣平臺向消費者出售半成品食材。不得配送高風險的生冷食材,在配送過程中,必須用與食品相匹配的運輸工具。

未來在上網訂購外賣時可通過商家的頁面資訊來獲得其資質資訊。從事網路訂餐服務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其網站首頁或者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資訊、主體業態、經營項目,並標明外送範圍和送達時間;食品包裝上加貼封簽,標示食品加工製作時間和消費時限。

市食藥監局餐飲流通處處長劉國斌表示,在市食藥監局官網“數據查詢”欄目中,本市所有正規餐飲單位的名稱、地址、許可證編號等資訊都可查詢,此外,外賣平臺的銷售人員在實地簽約時,可在店內查看該店是否公示了相關許可證。如果存在平臺指導、教授商戶來偽造許可證將涉刑。

對於個人通過網路銷售自産農産品的,要求必須通過第三方平臺進行。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其真實身份資訊進行審查和登記,如實記錄身份資訊,並及時核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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