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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是時候升級為“禁塑令”了

發佈時間: 2016-02-16 13:41:13   |  來源: 北京青年報   |   作者:樊大彧   |  責任編輯: 沈曄

 

傳統塑膠袋造成的污染損失巨大,政府部門與其花費鉅資治理環境,不如轉變思路,給予環保塑膠袋生産企業一定補貼,把環保袋子的價格降下來,讓“禁塑令”可以順利成行。

據媒體報道,“限塑令”在我國實施七年多以來,效果並不明顯。各地的集貿市場上,超薄塑膠袋隨處可見,超市的蔬菜攤位和散貨區,免費塑膠袋也任人使用。國內某環保組織負責人表示,“限塑令”出臺後沒能很好地貫徹執行,塑膠袋氾濫的情況沒有根本改觀。“限塑令”甚至淪為“賣塑令”,一些超市每年僅出售塑膠袋就能賺上千萬元。

如果不是媒體報道提醒,每天各種塑膠袋不離手的公眾,恐怕已經徹底忘記了“限塑令”的存在。2008年6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限塑令”,限制生産銷售使用塑膠購物袋。根據該規定,在全國範圍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膠袋,禁止生産、銷售、使用。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購物袋。

“限塑令”執行了7年半,讓其身陷尷尬的“東西”主要有兩個,非法的超薄塑膠袋和超市合法出售的塑膠袋。超薄塑膠袋禁而不絕的原因是,各地工商部門對非法銷售超薄塑膠袋查處不嚴,即便查到也以教育整改為主。同時,部門之間相互推諉造成的執法缺位,各地區之間缺少聯動産生的執法割據,這些都是超薄塑膠袋違法生産、流通難以禁止的重要原因。

而合法銷售的塑膠袋帶給“限塑令”的尷尬則是,“限塑”變成了“賣塑”。“限塑令”正式實施後,超市、商場從免費提供塑膠袋到有償使用,在初期,超市商場等塑膠袋使用量確實出現銳減,限塑效果似乎不錯。但過了一段時間,在消費者對二三毛錢的經濟杠桿微刺激漸漸麻木之後,塑膠袋的使用量又回到原來的水準。於是,理想中的“限塑令”也就淪為了現實的“賣塑令”。

全球每年塑膠總消費量4億噸,中國消費6000萬噸以上,“白色污染”這一世界難題由此形成。包括超薄塑膠袋在內的各種不可降解塑膠袋,是由聚氯乙烯、聚苯乙烯製成的,這類污染物如果焚燒,很可能産生二噁英等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如果填埋則會加速土壤板結,而且會讓其他垃圾的降解速度變慢。在我國白色污染問題日益嚴重的形勢下,首先應該“嚴打”超薄塑膠袋,嚴格管控生産環節,堅決取締黑作坊。同時,對超市商場銷售的塑膠袋也要管起來。“限塑”變成“賣塑”,這説明有關法令自身存在著局限性,從我國賦予生態文明建設的新高度上來看,已經是時候將“限塑令”升級為“禁塑令”了。

所謂“禁塑”,就是禁止生産銷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膠購物袋、塑膠食具,而代之以可降解塑膠製品。可降解的環保塑膠袋之所以難以普遍使用,主要原因就是價格問題。環保塑膠袋價格比較高,小號購物袋價格約0.6元,大號的約0.8元,比傳統塑膠袋要貴三倍左右。環保塑膠袋價格高,但也沒擋住部分地區的試點腳步,吉林自2015年1月起施行“禁塑令”,成為首個全面“禁塑”的省份。目前長春市的大超市、大商場基本完成了環保塑膠袋對傳統塑膠袋的替換。據媒體報道,“禁塑”後一些超市的老年消費者幾乎全都不再購買塑膠袋,而是自帶“裝備”。

價格問題是阻礙“禁塑令”啟動的主要難關,其實面對難題也不一定非要“硬碰硬”。傳統塑膠袋造成的污染損失巨大,政府部門與其花費鉅資治理環境,不如轉變思路,給予環保塑膠袋生産企業一定補貼,把環保袋子的價格降下來,讓“禁塑令”可以順利成行。另外,政府部門還可以要求超市商場等“賣塑”大戶,以原價收回傳統塑膠袋,禁止商家靠“白色污染”賺錢。有關部門不能讓失效的“限塑令”繼續尷尬下去,必須拿出辦法並嚴格執法,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生態文明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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