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國上海網站昨天公佈《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辦法》自今年5月1日起實施。
《辦法》的適用範圍: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個人繳費:個人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12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
區縣政府對本轄區戶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按照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繳費標準,對應的繳費補貼標準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元、550元、575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本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制度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且未領取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辦法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不足年份應當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補繳後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當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待遇構成: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540元(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累計繳費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每超過1年,其基礎養老金增加10元。
待遇調整:本市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根據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調整以及本市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資金餘額可以依法繼承。
喪葬補助金: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養老金,其家屬可以領取標準為3600元的喪葬補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