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賣腎還貸牽出器官買賣團夥 涉及全國10余個省份

發佈時間: 2018-06-01 09:04:50 |來源:新京報 | 作者:趙朋樂 |責任編輯: 孟君君

 

男子賣腎還貸牽出地下器官買賣團夥

“黑仲介”團夥涉及全國10余個省份,通過網際網路誘導年輕人低價出賣器官;湖南湘潭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對主要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

從黑市上買回的腎最終沒能救活沈之。去年底,沈之去世。

2017年6月9日,手術失敗後,沈之被這輛車送往長沙。

2017年6月8日晚,身患尿毒症5年的沈之,和腎源提供者王俊,在停業一年的湖南湘潭市華僑中醫院三樓碰面。這是他們第一次見面。他們通過職業仲介介紹約定,來這裡進行腎移植手術。

40歲的江蘇淮安人沈之和20歲的廣西桂林人王俊,都希望通過這場手術之外的交易,開始新的生活——沈之期待擺脫透析生活,王俊希望還上網貸。

湘潭市衛計委向媒體提供的資料顯示,手術後三天,沈之被告知腎移植手術失敗。索賠沒有進展後,沈之向湘潭市長熱線舉報,稱經熟人介紹到湘潭某民營醫院進行治療(實際是非法進行人體器官移植),該院以治病為由騙取其50余萬元。該案最初由湘潭市衛計委調查。

當年8月24日,湘潭市公安局對此事立案偵查。偵查中發現該案“黑仲介”犯罪團夥與北京、河南、湖北等地的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的“黑仲介”保持密切聯繫,形成了涉及全國10余個省份的犯罪網路,且“黑仲介”之間以虛假身份、單線聯繫,通過網際網路物色經濟條件較差、年齡二十歲左右的器官提供者,誘導提供者自願低價出賣人體器官,且在無任何醫療保障措施的情況下進行活體器官移植手術。

2018年5月10日,湘潭市岳塘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對主要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湘潭市岳塘區檢察院認為,該犯罪團夥仲介與仲介之間環環相扣、分工協作,非法腎臟交易形成如流水線作業的産業鏈,上述犯罪團夥在其他地方作案的可能性也極大,但很難找到證據。如果這起手術沒有失敗,這個團夥不會被暴露。

武警總醫院器官移植科主任陳新國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表示,目前器官短缺是全球性問題。公開數據顯示,中國每年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約有30萬人,但是每年器官移植數量僅約1萬例。

尋找腎源

2012年,34歲的沈之檢查患有尿毒症,為維繫生命,他每隔一天就得去醫院做透析。沈之向湘潭衛計委供述稱,原本其樂融融的生活一下子被打亂,病痛折磨使得他無法再做重活。雖然透析有醫保報銷,但大部分藥還需要自費,為治病,還向親戚朋友借了一些錢。

沈之生於1978年2月,家住淮安市經濟開發區。在江蘇淮安一家醫院治療期間,他認識了病友李建國,兩人聊起過買腎移植。但由於沈之只是當地一單位合同工,收入不高,根本沒有錢買腎做移植手術。

2017年初,沈之所在的村子被劃為拆遷範圍,他家分到三套房子,還拿到一筆價格不菲的拆遷補償款。這讓他又燃起了換腎的希望,“換了腎就可以擺脫透析生活了。”沈之與妻子多次找到李建國,請他幫忙聯繫仲介。

李建國也是一名尿毒症患者,與仲介薛飛有過接觸。十年前,薛飛得知李建國身患尿毒症,曾找過李建國表示可以幫忙換腎。“當時我已經做過手術,所以沒有合作,不過存下了電話。”李建國在檢方的供述中稱。

2017年5月,在沈之的請求下,李建國聯繫薛飛。檢方資料顯示,薛飛在器官移植仲介中,只負責尋找買腎者,聯絡賣腎者另有其人。薛飛找到同行馮濤。他們在此前的一樁腎交易中認識。

馮濤本職是一名醫療器械銷售員,他通過一個專門的器官移植QQ群聯絡其他仲介,拿到賣腎人王俊的聯繫方式。

此時的王俊,正處於無法償還網路貸款、焦頭爛額的時候。他由於收入低,通過網路貸款公司借了兩萬多元錢。為了還錢,他輾轉借了好幾家網貸公司的錢,拆東墻補西墻,最終還是沒還上。

王俊是廣西桂林人,1997年11月生,初中沒畢業就外出打工。王俊向湘潭衛計委稱,一開始,他與老鄉合夥經營工地食堂,賺了些錢,但老鄉退出後,生意慢慢變差,王俊也沉溺于網路遊戲,幾乎沒有收入。其實他家境並不算差,但他很少向家人説自己的事,寧願借錢也“不想家人知道我沒有錢”。

就在這時,一位網貸公司的人告訴王俊有個賺錢的機會,給了他一個QQ。成為QQ好友之後,對方(也就是馮濤)告訴王俊需要去武漢,並給他買了車票。到武漢後,王俊被安排做了體檢,得知需要賣腎後,王俊有些猶豫,但他身上的錢卻不足夠買一張火車票回家。權衡之下,他最終同意把自己的腎4萬賣掉。

湘潭警方發現,與王俊聯繫的網貸公司人員,用的是沒有綁定身份證資訊的臨時QQ號,很難找到具體是誰。此前,有媒體報道稱,貸款公司向借款人支招,“沒有錢賣腎還錢。”

檢方的資料顯示,仲介稱呼王俊這樣的賣腎人為“小孩”,意思是20歲左右年輕的供體,腎源比較好。當時在武漢與王俊同住的還有五位“小孩”。

等待幾天后,仲介薛飛與王俊聯繫,為他買了去長沙的火車票,並安排在小旅館住下,等待手術。

2017年6月8日晚,沈之在這家醫院進行腎移植。A12-A13版攝影/新京報記者趙朋樂

停業的醫院

賣腎人到位,6月初,薛飛開始著手聯繫醫院手術。檢方資料顯示,在長沙沒有醫院願意做,他想到了離長沙只有一小時車程的湘潭,就開車去“碰下運氣”。

薛飛“幸運”地找到位於湘潭市岳塘區的華僑中醫醫院,這家醫院位於芙蓉大道旁,由於涉嫌非法集資已經停業一年,只有幾個值班人員留守。

華僑中醫醫院大樓有5層,淡黃色的墻磚顯得有些破舊,醫院的招牌矮矮的掩映在樹木中,如果不走到跟前,很難注意到。

“隱蔽性好。”薛飛向檢方供述稱,他通過工作人員找到醫院的臨時負責人周庸“院長”,他們協商借用華僑醫院的手術室做一台腎臟移植手術,場地使用費三萬元。薛飛當時自稱姓劉,叫劉剛,是湘雅附三醫院的醫生。

為促成手術,馮濤臨時擔起聯絡醫生的職責。檢方資料顯示,他把這項任務以“醫生10萬包乾”的價格轉包給李華。

李華曾經做過醫藥代表,也接換腎仲介業務,在醫療微信群裏認識馮濤。事實上,李華的仲介業務也在患者這塊,平時接觸醫生並不多,為做成這單生意,他在求職網站上自己找醫生。

經過查詢,李華找到外科醫生黃生和麻醉師張義。黃生是哈爾濱一家骨傷科醫院醫生,由於不滿意收入,就在網上發佈求職資訊。簡歷中,他自稱是泌尿外科醫生,有20年手術經驗。

在張家口涿鹿縣一個計生站上班的張義,因上班待遇不是很好,加上家裏負擔比較重,想週末能夠做點兼職,同樣發佈了簡歷。他的麻醉師證是2013年考過的。

李華在網上搜到兩人的資訊後,分別打電話表示有一個手術“私活”,麻醉師6500元,包含自帶的500元三隻肌松(麻醉藥)的費用,醫生手術費六萬。檢方資料顯示,黃生有過猶豫,但李華告訴他,這臺手術非常簡單、好做,即使出事也不會找到他,最終打消顧慮。

同時,李華之前在網上聯繫過的醫師吳寧,也被叫來做手術助手,費用兩萬元。就這樣,三人于2017年6月8日,趕到湘潭準備手術。

失敗的手術

這是一場從開始就可能失敗的手術。

棄用將近一年的手術室極其簡陋,佈滿灰塵,無菌環境非常差。檢方資料顯示,醫生到醫院後發現很多手術器材缺失,薛飛在外面買了補齊。準備手術時,醫生又發現手術室內的電刀是婦科用的,無法用來取腎,“院長”周庸臨時從外面借了電刀,晚上11點多才拿回來。

沈之看到手術室比較臟,覺得不靠譜,曾提出不想做,但錢已經提前交了,有點不知道怎麼拒絕。

手術正式開始前,醫生黃生看了腎移植手術雙方的資料和一些檢查結果,認為匹配條件不好,再加上手術室條件惡劣,覺得不符合手術條件,風險很大。他把這一情況告訴李華,李華、薛飛等人商議後,依然決定繼續手術。

湘潭市岳塘區檢察院公訴人向新京報記者透露,犯罪嫌疑人過於貪心,雖然手術失敗率比較高,但他們抱著僥倖心理,希望手術能夠成功。對於這一情節,在量刑上可能會酌定加重處理。

手術助手吳寧回憶,腎移植手術完成後,他發現腎臟顏色不好,告訴了黃生。黃生將情況告訴李華,李華表示還是進行縫合。

手術進行到次日淩晨七八點才結束,沈之被推出病房時,李建國注意到尿袋裏沒有尿,隨口問了一句,有人謊稱,“已經換了一袋。”但實際並沒有換。黃生知道,手術已經失敗了,因為條件好的話,這個手術完成之後應該就要出尿了。

但王俊和沈之都不知道這些情況。手術完成後,王俊拿到4萬塊錢和3000元紅包。沈之支付給李建國手術費用等共計46萬元,李建國給了薛飛40萬,薛飛支付給李華和醫生18萬元。

“每個環節都有仲介”

做完手術,王俊被安排在醫院休息四天,院長夫人煮好荷包蛋,每天送過來給他吃。之後,王俊租住在醫院附近的小旅館中,等傷口長好,坐火車回到廣西。

手術當天,沈之被華僑中醫醫院的急救車送到長沙泰和醫院。薛飛打點了這家醫院的醫生,幫忙收治在外院做移植手術的沈之。

檢方資料顯示,在泰和醫院,沈之被給予抗感染、抗排異治療,但一直是無尿狀態,超聲檢查報告提示右側髂窩移植腎血液顯像欠佳,經過幾次血液透析後仍然是無尿。主治醫生告訴沈之,要麼繼續透析,要麼進行腎移植。

6月14日,沈之移植的腎已經壞死,進行了腎臟摘除手術。之後,沈之家人要求薛飛等人退款,要回近20萬元。但剩餘的錢一直沒要回來,找不到薛飛,沈之及家人多次前往湘潭找周庸要錢。無果後,沈之打市長熱線舉報,這起非法器官買賣交易才進入人們的視野。

湘潭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最先進行行政偵查,據媒體報道,最開始沈之並沒有透露是因為買腎,只説自己遭遇了醫療詐騙。“可能把向相關部門反映作為要錢的籌碼,那邊説退錢的時候,沈之就不積極反映了,不給他又打電話,反反覆復很多次。”

後來,衛計委才意識到這是一起非法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犯罪案件,由公安機關介入調查。

湖南湘潭警方通報稱,偵查中發現該案“黑仲介”犯罪團夥與北京、河南、湖北等地的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的“黑仲介”保持密切聯繫,形成了涉及全國10余個省份的犯罪網路,且“黑仲介”之間以虛假身份、單線聯繫,通過網際網路物色經濟條件較差、年齡二十歲左右的器官提供者,誘導提供者自願低價出賣人體器官,且在無任何醫療保障措施的情況下進行活體器官移植手術。

檢方資料顯示,上述手術後,李華有意培養自己的醫生資源。2017年10月31日,他約山東的一位護士和醫生助手,到鄭州談今後合作事宜,被公安機關抓獲。

李華供述稱,“換腎整個過程,包括找患者、找供體、找醫生、找醫院、找醫療器械等環節很多,每個環節都有仲介,甚至仲介找仲介,很多時候我連患者本人、醫生都從來沒有見過,在哪做的手術也不知道,反正就是拿仲介費,因為不和患者直接接觸,所以賺的就少。”

湘潭市岳塘區檢察院認為,該犯罪團夥仲介與仲介之間環環相扣、分工協作,非法腎臟交易形成如流水線作業的産業鏈,上述犯罪團夥在其他地方作案的可能性也極大,但很難找到證據。如果這起手術沒有失敗,這個團夥也不會被暴露。

賣腎者身體虛弱很後悔

去年年底,遭遇此次手術失敗的沈之去世。

2017年11月份,湘潭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辦案人員前往江蘇回訪時,沈之的精神狀態尚可,“開車很快。”沈之告訴辦案人員,當時他想,如果手術成功,他還要包5萬元紅包給仲介們,再去外地玩幾天。

湘潭衛計委工作人員稱,如今,曾經胖胖的王俊很虛弱,經常臥床休息,提水時手都抖,為照顧他的情緒,辦案人員沒有告訴他家人,只説他因打架需要做個筆錄。當時王俊雖然還清貸款,但手機欠費交不起,口袋裏只有五塊錢,他很後悔,但是已無法挽回。

介紹沈之換腎的李建國,由於身體原因被取保候審,如今他依然需要在醫院透析治療。李建國一直認為,自己是出於好意,幫沈之詢問,拿的6萬好處費,在沈之手術失敗後立即歸還,沒想到沈之將自己告發。

武警總醫院器官移植科主任陳新國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由於尿毒症患者只能依靠透析維持生命,每週至少三次透析,少去一次就無法達到身體電解質平衡,毒素積澱,嚴重時會直接威脅生命。直接進行腎移植手術可以使患者生活品質提升。“腎移植的配型比較嚴格,患者等待幾個月甚至幾年的都有。”

陳新國表示,目前器官短缺是全球性問題。公開數據顯示,中國每年因終末期器官衰竭而苦苦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約有30萬人,但是每年器官移植數量僅約1萬例。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前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接受媒體採訪中提到,器官捐贈短缺並非器官移植最大的難點。“難點首先是經濟原因,很多病人沒有錢接受移植,其次是沒有那麼多夠資質的醫院和醫生可以做移植手術,服務能力有限。”黃潔夫説, 2007年中國頒布《人體器官移植條例》,2011年把器官買賣和非自願摘取器官納入刑法調整範圍。在過去的10年中,中國共破獲器官移植“黑仲介”32個,搗毀14個非法器官移植窩點,立案調查18所醫療機構,抓獲犯罪嫌疑人174人。

陳新國認為,除國家嚴厲打擊器官買賣外,加大器官捐贈宣傳也非常必要。黃潔夫也曾説過,“應該讓更多的人知道,人的生命雖然是有限的,但是可以通過器官捐獻,使一個人的生命在另外幾個生命中得以延續。

文中人物除陳新國、黃潔夫外,其餘均為化名

新京報記者 趙朋樂 發自湖南湘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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