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北京驗車場將實行“12分制” 滿12分將整頓

發佈時間: 2018-02-27 10:09:06 |來源:新京報 | 鄧琦 |責任編輯: 沈曄

 

驗車場建“徵信制”滿12分將整頓

下月起北京市機動車檢測場將實行“12分制”,按問題嚴重程度設置5個等次58項記分條款

記者昨日了解到,北京市機動車檢測場將實行類似駕駛證的“12分制”,1個自然年內記分累計達12分時,檢測場需進行自查整頓,期間不得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或結果。《北京市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記分制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稱《辦法》)將於3月1日正式實施。

12個月為1週期每週期總分值12分

目前北京市正式營業的機動車檢測檢驗機構有35家。多年來,北京市各級質監、交管、環保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其進行監管,並對違法行為依法處罰。為進一步加強對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管,逐步建立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徵信制度,北京市質監局、環保局、交管局聯合製定印發了該《辦法》。

根據《辦法》的記分標準,對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記分評價以12個月(自然年)為一個週期,每個週期的記分總分值為12分,記分總分值為每次每項記分的累計值,每項記分標準按照問題的嚴重程度分別為12分、6分、3分、2分、1分5個等次,共58項記分條款。

篡改偽造檢測數據致結果失真記12分

記分條款中,記12分的條款共7條,為退出條款,是機構不能觸碰的高壓線,主要針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性質情節惡劣、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行為,如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存在“篡改、偽造檢驗檢測數據、結果或因人為因素導致出具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失真的”問題,將被記12分。

記6分的條款共13條,主要針對機構違反相關部門規章或規範性文件、情節比較嚴重、有可能影響檢驗檢測數據和結果或涉嫌不誠信的行為,如存在“為沒有環保目錄或環保檢測審核通知單的車輛進行環保檢測,使不符合排放標準的車輛在京上牌的”問題,記6分。記3分的條款共16條,主要針對機構違反相關部門規章或規範性文件、情節一般嚴重、屬機構管理不當或操作不規範的行為,如存在“柴油車檢測線取樣探頭、取樣管漏氣或堵塞的”問題,記3分。記2分的條款共12條,主要針對機構違反相關部門規章或規範性文件、情節較輕、日常管理不到位的行為,如存在“視頻監控攝像頭位置不合理,經執法人員指出後,仍不進行調整的”問題,記2分。記1分的條款共10條,主要針對機構違反檢驗檢測操作規程或管理不規範、情節輕微的行為,如存在“因檢測設備、網路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開展檢驗檢測工作,未及時向環保部門報告的”問題,記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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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達12分下一週期將清零

當各項記分累計達到12分時,檢驗檢測機構需要集中時間進行自查整頓,期間不得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或結果。《辦法》明確,記分項目涉及違法的,不得因受記分而免除行政處罰,應予以立案查處。

市質監局在收到整頓報告後,會同市環保局、市交管局對其進行驗收,驗收通過後原記分清零。驗收不合格的繼續進行整頓。

各區質監局、區環保局及各車管分所應對記3分至6分的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加強監管頻次;記分超過6分的,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市交管局依職責,約談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最高管理者。

此外,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存在“記12分”的任一情形,屬於法律法規要求撤銷資質認定證書情形的,依法撤銷其資質認定證書,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資質認定,或者由環保部門、交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置。

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的,在下一個記分週期開始之日,原記分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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