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吐槽老字號"難吃又貴"算侵害名譽權嗎?

發佈時間:2020-09-14 09:20:19  |  來源:華西都市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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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吐槽老字號“難吃又貴”算不算侵害商家名譽權?

律師:若是惡意中傷商家可以維權,但本次事件中消費者沒有虛假陳述

近日,一位微網志博主發佈的在北京王府井狗不理餐廳的實地探訪視頻引發網友關注熱議。視頻中,微網志博主“谷岳”對店內包子品質、服務以及菜品價格等方面進行點評,以負面評價為主。

該視頻發出後不久,微網志賬號@王府井狗不理店 發佈聲明稱,該視頻所有惡語中傷言論均為不實資訊,已經報警,要求博主停止侵權行為並公開道歉。對此,該博主表示視頻內容是自己的真實體驗。此事件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大部分網友氣憤地表示:“店家難吃價貴還不讓説”。

博主發聲

“好的體驗可以發,壞的體驗就不能發嗎?”

視頻由微網志博主“谷岳”發佈。“谷岳”在視頻仲介紹,自己在某點評網站找到北京王府井/東單地區評分最低的一家店,即王府井狗不理餐廳,決定去這家店體驗一次。

到狗不理餐廳後,“谷岳”分別花費60元和38元購買了一屜醬肉包和一屜豬肉包,每屜的分量都是8個。“谷岳”在品嘗包子後表示,醬肉包有些膩,餡料中幾乎全是肥肉,沒有真材實料;對豬肉包的評價則是皮厚餡少,面皮粘牙,“這肉餡確實有點少,基本上跟吃半個饅頭似的”。在吃完包子後,“谷岳”表示感覺有些噁心,也感覺包子使用的油特別膩。

視頻發佈後,獲得了1200多萬次播放量和近8萬點讚。有網友回復稱博主的評價足夠客觀,“2018年帶女兒和婆婆去吃過,價格貴,服務態度也不咋樣,味道也一般般”。之後,北京本地資訊博主“北京人不知道的北京事兒”在微網志上轉載了這一視頻。

視頻在網路上引發熱議後,王府井狗不理餐廳在微網志上作出回應,要求“北京人不知道的北京事兒”和“谷岳”在國內主流媒體公開道歉。微網志賬號@王府井狗不理店發佈的聲明顯示,餐廳認為視頻對該餐廳造成非常不良的社會影響,並表示視頻中所有一切惡語中傷的言論均為不實資訊。該聲明中同時提到,針對此事件,狗不理餐廳已向北京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報警。

對此,“谷岳”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自己拍攝這一視頻並非有意針對該店。他稱,自己只是想體驗一下在大眾點評軟體上低評分的餐廳是否屬實,便在居住地附近搜索到了這家餐廳。

“谷岳”還稱,自己的拍攝並無不實之處:“我們拍吃的喝的,有好的體驗我發了,有壞的體驗就不能發嗎?我只是發我真實的體驗。”

律師説法

商家有適度容忍義務

視頻內容尚未超過容忍限度

9月12日,“谷岳”再次發聲:發佈差評視頻沒有任何惡意,並非針對“狗不理”,目前警方沒有聯繫他。

目前,王府井狗不理餐廳的微網志賬號已經登出,網傳的這份聲明也已被刪除。多家媒體致電涉事餐廳欲採訪,均沒有得到餐廳的回應。

那麼,消費者能否公開發表對店家的差評?該博主的言論構不構成侵權?

湖北首義律師事務所吳正平律師認為,若消費者公開言論的目的是為了公眾利益,在此情形下,就消費者和商家雙方關係而言,消費者享有批評和監督的權利,商家有適度的容忍義務。同時,在這一情形下,公開言論的行為人有更大的自由度。

吳正平表示,如果消費者公開的言論嚴重失實,或使用帶有侮辱性的語言,行為人仍然要承擔侵權責任。他認為,博主在視頻中發表的言論整體來看是客觀中肯的,視頻內容尚未超過人們容忍的限度。

至於狗不理餐廳是否該報警處理此事,吳正平建議,商家可以與視頻的製作者和發佈者協商處理該起糾紛。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認為,對於法人名譽權的侵權認定,應當依照《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分析,一般應通過是否屬於以侮辱誹謗等捏造事實的方式進行、是否具有主觀故意等諸多因素來確定侵權與否。

韓驍稱,據目前披露的資訊,該消費者雖為職業拍客,但所披露的資訊未作捏造和虛假的陳述,不宜認定為屬於侵害商家名譽權或者商譽的侵權行為。

針對目前也存在的一些用戶或者競爭對手惡意差評的情況,韓驍指出,商家如果認為對方捏造事實、侮辱誹謗,可以運用多種方式進行維權。首先,可以向視頻網站進行投訴和申訴,要求網站對這類視頻進行下架處理;同時,如果認為確實需要,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等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引發思考

老字號面臨經營問題不少

不擺老資格更能積攢口碑

近年來,老字號餐飲面臨的經營問題並不少。中國科學院大學經管學院教授呂本富表示,老字號本身就蘊含著巨大的品牌價值,另一方面,老字號不意味著可以安於守舊、一成不變,也必須要適應市場發展的需求。對此事,人民日報微網志在13日發佈的#你好,明天#短評中稱:是非曲直自有公論,小小包子“包裹”著情理、道理和法理。消費者口味變“刁”,商家如何熨帖消費者心理?時代變遷,老字號如何緊跟市場需求?老字號沉澱著情懷,不擺老資格更能積攢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