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鞍山:優化金融生態環境 營造誠實守信氛圍

發佈時間:2019-09-19 17:06:25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白雲  |  責任編輯: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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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9月19日訊 遼寧省鞍山市政府今天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在全市開展“有效防範化解地區金融風險,依法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務專項行動”,時間至2020年底。此舉將進一步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促進經濟金融更高品質發展。

目前,鞍山市政府已成立“鞍山市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務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由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銀行鞍山市中心支行、鞍山銀保監分局、市審計局、市金融發展局等相關單位組成。

所謂惡意逃廢金融債務,通俗講就是惡意逃避履行金融債務的行為。此次專項行動重點打擊13種惡意逃廢金融債務行為。具體採取以下六個方面工作措施,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一是加強監測預警。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對風險企業逃廢債行為日常監管,通過建立群眾舉報、媒體監督和檢查監管等制度,建立起反應靈敏、配合密切、應對有力的逃廢債監測預警工作體系。二是建立核實機制。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相關職權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逃廢債行為進行核實,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最終確定和協調開展打擊行動。三是建立聯動機制。公、檢、法機關加強法律研究和日常工作溝通,做到工作聯動,形成合力。對債務金額大、主觀惡意明顯、社會後果嚴重的,公安部門將集中力量加大偵辦力度,對涉嫌犯罪的依法抓捕歸案。四是建立“黑名單”制度。對被確認惡意逃廢金融債務且拒不整改的企業和個人,包括惡意逃廢金融債務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實際控制人和直接責任人,納入逃廢債失信行為人“黑名單”,在媒體上予以曝光,同時對逃廢債“黑名單”制度實行動態管理。五是實施聯合懲戒。對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和個人,依法依規採取約束和懲戒措施,在政府採購、行政許可、資質資格評定、工程招投標、股權變動、融資信貸、出入境、高消費等環節實施聯合懲戒。六是嚴究法律責任。對企業和個人惡意逃廢金融債務涉嫌疑犯罪的,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法制、審計、評估等仲介機構參與、配合企業和個人逃廢金融債務涉嫌疑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過本次專項行動,將進一步依法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務行為,堅決遏制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逃廢金融債務高發勢頭,切實維護鞍山的金融秩序和經濟發展環境。(白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