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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下調進境物品進口稅

發佈時間:2019-04-10 10:15:01 丨 來源:中國網 丨 作者:尚槿 丨 責任編輯:尚槿


中國網4月10日訊 近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下調進境物品進口稅(也稱行郵稅),這是近半年來進境物品進口稅第二次下調。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的通知,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1、2的稅率分別調降為13%、20%;將稅目1“藥品”註釋修改為“對國家規定減按3%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進口藥品,按照貨物稅率徵稅”。此次關稅稅率調整,包括藥品、刊物、教育用影視資料、電腦以及傢具、玩具、遊戲品等進口稅稅率降至13%,運動用品(不含高爾夫球及球具)、釣魚用品;紡織品及其製成品、電視錄影機及其他電器用具、自行車等稅率降至20%。此前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1、2的稅率分別為15%和25%。

根據海關總署的數據,上一輪行郵稅稅率的調整涉及降稅物品共260個稅號,佔稅號總數的69.7%,另外,還有101個稅號保持原稅率不變。具體來看,煙、酒、紡織品、箱包、鞋靴、鐘錶、化粧品、家電等259個稅目的常見日用消費品,稅率分別從30%和60%下調至25%和50%。

而根據海關總署的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若超出相應的標準,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徵收行郵稅。

行郵稅是對個人攜帶、郵遞進境的物品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合併徵收的進口稅。為維持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行郵稅各稅目稅率應與歸入該稅目商品的同類進口貨物綜合稅率大體一致。

(尚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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