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美僑報網報道,滑板車在智利日漸流行,智利安全協會(ACHS)的最新調查顯示,2018年12月至今年2月間,智利機械和電動滑板車的交通事故數量同比增長27%,協會呼籲滑板車使用者注意出行安全,做好防護措施,如穿戴頭盔、手套、反光背心等。
據報道,ACHS道路安全專家羅德里戈•克魯塞斯(Rodrigo Cruces)表示,從法律角度看,滑板車、溜冰鞋和滑板都屬於交通工具,根據《道路共存法》的新定義,它們均屬於非機動車輛,“不應在人行道上行使”。
智利建築商會安全互助機構道路安全副經理馬蒂亞斯•薩拉薩爾(Matías Salazar)表示,法律對滑板車的定位與自行車類似,但強調滑板車駕駛者必須掌握其使用方式。他建議不要讓兒童使用。
據ACHS收集的事故數據,克魯塞斯表示,使用者是否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是不是滑板車的所有者。“如果是滑板車的主人,他會更小心;如果是公共滑板車,防護措施就會減少。使用頭盔對騎行者很重要,因為在遇到事故時頭盔可以減少騎行者受到的傷害。”
克魯塞斯還指出,人們通常在光線不好的時間使用滑板車,因此必須通過車燈或反光物品來進行自我保護。他補充:“我們常看到很多人在人行道上使用滑板車,這也許是因為他們不了解新的法律規定,或是因為他們覺得人行道上更安全。但滑板車行駛速度較快,這增加了行人的出行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