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個人資訊被洩露或被非法買賣的現象越來越多,各種騷擾電話和短信嚴重干擾了消費者的正常生活。我國法律法規對消費者個人資訊的保護都有所規定,但現實中消費者個人資訊權利受到侵害而提起訴訟的案件仍屢見不鮮。
網上訂票洩露個人資訊
旅遊平臺及航空公司都有過錯
■案情回放
龐先生通過去哪兒網購買了東航機票,其後收到詐騙短信,短信內容中顯示有他的航班資訊、機場名稱、班机編號等。龐先生認為,自己的手機號及確切的航班資訊只有去哪兒網和東航掌握,因而斷定是其洩露了自己的個人資訊,於是以侵犯隱私權為由訴至法院,請求判令上述兩方向自己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去哪兒網主張,其僅為網路交易平臺,在此次機票訂單中未接觸龐先生手機號碼,且已向訂票者發送防詐騙短信,盡到了提示義務。東航則主張其通過中航信提供訂票系統服務,訂票資訊不存儲于東航系統中。
法院經審理認為,東航和去哪兒網存在洩露龐先生隱私資訊的高度可能,並且存在過錯,因此判其向龐先生賠禮道歉。
法官説法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資訊,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資訊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資訊,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資訊。
旅遊平臺及航空公司因其經營性質掌握了大量的個人資訊,因此更要有相應的能力保護好消費者的個人資訊免受洩露,這既是其社會責任,也是其應盡的法律義務。如果存在洩露消費者隱私資訊的高度可能的情形,而現有證據又不能證明經營者盡到了相應義務,應認定經營者存在過錯,應當承擔侵犯隱私權的相應侵權責任。
網站公開公民私生活
要承擔法律責任
■案情回放
從2014年5月起,樂視公司在其經營的網站視頻上公開劉女士的真實姓名、籍貫、年齡,稱其是“變性人、在泰國做的手術、是黃海波事件女主角”等。劉女士訴至法院,認為樂視公司給其造成極大的困擾和無法挽回的社會影響,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視頻指向性明確,視頻標題和內容都指向黃海波事件女事主及其個人資訊,而展示的文章中亦包含事主姓名、籍貫、變性等陳述。作為涉案視頻發佈者的樂視公司,須承擔法律責任。
法官説法
劉女士享有不讓他人知曉個人資訊的權利,涉案視頻在網際網路公開發佈造成她個人隱私資訊的公然傳播,侵害其人身權益的程度明顯。
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遮罩、斷開連結等必要措施。
公民享有保護私生活與秘密的隱私權。行為人實施了窺探、宣揚、公佈、散佈、披露他人隱私的行為,即構成對他人隱私權的侵犯,依法應當承擔責任。
公佈買家資訊被判侵權
賣家依法負有保密義務
■案情回放
李女士通過某手機軟體購買商品,對商品規格及品質與賣家發生分歧,隨後向相關部門對賣家服務進行投訴。不久後,李女士不僅頻繁遭到賣家電話騷擾,而且還發現自己的購買記錄、手機號以及家庭住址被在網上公開。李女士訴至法院,認為賣家侵犯了自己的隱私權並要求對方承擔侵權責任。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被告未經消費者同意,擅自將消費者的個人資訊公開,構成對李女士隱私權的侵害,應承擔相應責任。
法官説法
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資訊,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任何知悉或收集、取得了消費者個人資訊的主體,都依法負有保密的義務,不得洩露。
現代社會是資訊社會,要維護私生活的安寧不受侵害,就必須保護個人資訊不被隨意公開或濫用。因此,保護個人資訊是現代資訊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消費者不要隨便在網路空間或公共場所提交個人資訊,尤其不要將姓名、手機號和工作單位等資訊一次性提供出去,確有必要提供的,要與相對方約定保密義務或查看相對方是否有保密機制。一旦發現自己個人資訊被洩露並已經給自己造成損害的,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向有關部門投訴,也可以向法院起訴,積極維權。
法官提示
如何保護個人資訊不被洩露?
首先,謹慎使用個人證件,除非確有必要,否則不要把自己的身份證號碼告訴他人;如果確有必要使用身份證複印件時,應註明“僅用於某某目的”。其次,不要隨便在網路空間或公共場所提交個人資訊,尤其是將姓名、手機號和工作單位等私密資訊一次性提供出去;使用的電腦、手機等電子設備要使用安全密碼,不要使用公共場所開放式的WIFI網路。再次,在參與各種網路調查或網路投票時,儘量避免提供任何可以識別身份的資訊;儘量避免在微信、QQ等社交工具中發佈個人的照片、住所等資訊。在商務活動中確有必要披露自己資訊時,可與相對方約定保密義務,如申請會員、辦理相關證卡時,可與企業約定保密義務。(唐興華 劉雅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