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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轉發低價遊獲利 微信分銷模式合法嗎?

發佈時間:2019-02-27 10:01:17 丨 來源:新京報 丨 作者:王勝男 丨 責任編輯:路遙


在流量越來越貴的今天,如何獲取客源已經成為很多旅遊平臺共同關注的話題,隨著微信拼團、砍價等方式影響力擴大,借助微信社交屬性進行分銷的風潮又受到一些旅遊産品代理商的追捧。但是,微信分銷的模式並未完全走出灰色地帶,加上平臺上旅遊産品預約不成不予退款的模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這樣的做法仍然備受爭議。

朋友圈轉發旅遊産品,銷售成功即可獲得提成

9月1日,王女士在朋友圈看到一款朋友A發佈的“價格為699元的無錫某度假酒店湖景房一晚住宿+美食套餐”的廣告,而線上旅遊平臺上同類房間價格為800元-980元。朋友A告訴王女士,如果通過他推廣的二維碼購買,朋友A將能獲得15元的返現獎勵。同時王女士通過朋友A的邀請註冊加入了該平臺,成為團隊中的一員,隨後王女士將此酒店産品的連結推薦給了朋友B,朋友B購買後,王女士同樣得到了15元的返現獎勵,朋友A也得到了團長獎勵5元。

這種借助微信進行分銷的模式並不複雜,即平臺獲得産品的代理資格,再分銷給代理人。而每一個消費者都可以發展成為推廣代理人,在朋友圈賣貨,獲得提成,甚至還可以發展團員,獲取團長提成。這種方式其實並不新鮮,早在電商行業有所發展,類似微商,只是當前號稱挖掘社交價值的微信分銷又向旅遊産品和生活服務的領域嘗試。

據了解,目前做這類旅遊産品分銷的産品來自雲客讚、旅划算等公眾號和APP,他們之間的基本區別不大。打開這些公眾號,首先是新手教程這一類的內容,比如如何在微信群“下手”等,稱“佣金提高20%”,“躺賺”等;産品頁面可以生成産品海報或連結,返利實現能夠提現,有的還可以邀請好友註冊成為自己的團員,在雲客讚還有績效排行榜顯示返利收入金額。

尚在法律監管灰色地帶,後續糾紛解決難

這種分銷模式是否在法律和政策允許的範圍之內?記者了解到,有部分消費者表示,“這樣的模式,有點像傳銷”,類似于曾陷爭議的“環球捕手”、“雲集微店”等公號。據悉,2017年8月,雲集微店曾被微信以“因從事傳銷活動已被工商部門行政處罰”為由封禁相關公眾賬號。

不過,按照傳銷的定義來看,雲客讚等公眾號並不是傳銷,比如未達到三級以上分銷,無需繳納費用,有實際産品或服務交易等。大成律師事務所尹晨表示,這可以算作一種行銷方式,但問題在於,每個消費者是否具備分銷代理的資質,比如從事保險代理的專業、兼業及個人代理人都有明確的條件要求,但是電商的分銷代理規範上還處於法律的空白。旅遊法律專家黃恢月表示,這樣的行銷模式存在問題,市民應該提高辨別能力,政府有關部門也將會對此進行管理。據悉,2015年11月,《關於加強網路市場監管的意見》首次將社交電商納入監管,2017年1月發佈《微商行業規範》徵求意見稿,但首部微商行業法規尚未出臺,這意味著國家政策規定將帶來潛在的風險。

旅遊服務相比其他單一的商品更加複雜。從預訂到出行所包含的條款和規定有一定的專業度,作為分銷代理的消費者對於産品的了解其實也僅限于頁面展示的內容,甚至未簽訂正式的旅遊合同,也不了解經營資質,依靠以信任為核心的人際關係“拉攏”朋友家人後,如果産品存在問題,後續矛盾解決之路漫長艱難。

■分析

“要出發”借力“雲客讚”通過微信分銷獲客

 即便面臨灰色地帶的政策風險,微信分銷還是遍地開花。和所有的電商一樣,對旅遊代理商來説,流量成本同樣難以承受,尤其是一些創業公司和中小企業,資本市場的青睞已經難以獲取。廣告、補貼等花錢買流量的辦法也已經“花不起”,即使是攜程這樣的行業老大,也在通過線下開店的方式降低獲客成本。

 選擇微信分銷,首先是流量的成本降低。返利不僅代替廣告費用,其成本遠低於廣告成本。據業內估計,現在線上旅遊平臺的平均獲客成本約為2000元,但每單返利遠低於2000元。微信擴大了人的交往範圍同時也細分了人群,微信群往往是聚集一些具有相同特點的人,比如媽媽群、旅遊愛好群等,這樣也就可以相對精確投放産品給目標人群。

 利用微信分銷的旅遊微信公眾號中,雲客讚就是一個典型引流的例子。根據天眼查的資訊顯示,雲客讚是廣州酷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廣州酷旅”)旗下的品牌,域名地址從“直銷管理後臺”遷移至新域名下的“雲客讚管理後臺”。廣州酷旅雖然名為旅行社但並不涉及旅行社業務,在2018年7月10日的最新業務變更後,廣州酷旅也不再經營入境旅遊業務和境內旅遊業務,僅提供旅遊、餐飲的代理服務。

 不過,提起廣州酷旅,旗下更為知名的是“要出發旅行網”這一線上旅遊服務平臺,主要以周邊短途遊市場為主,2016年完成截至目前的最後一次融資。對於“要出發”來説,線上旅遊平臺的行業格局已定,流量集中化和大企業的競爭狀態下,更是壓縮了生存空間,這也許也是廣州酷旅利用雲客讚發展微信分銷模式獲取流量的重要原因。

 ■存在問題

 預約失敗不退款屬霸王條款

 搭上微信流量紅利的,除了分銷之外,以拼多多為代表的拼團模式是社交電商的另一種主流模式,最近一年還出現了積分、會員、打卡等方式,比如週末酒店就是只向價值199元的會員推出分享賺佣金的項目和折扣權益。

 帶有社交屬性的行銷模式,當然也離不開旅遊産品本身的服務,最終的産品也才是平臺發展的核心。具體來看,不管是週末酒店還是雲客讚所提供的産品都不乏周邊遊産品,雲客讚以二三線城市的産品為主,也有一些美食、特産,週末酒店則主要以酒店産品為主。與市場價格相比,平臺上的組合産品往往價格更加低廉,這也是不少消費者關注的原因,比如前文所提到的無錫某度假酒店湖景房産品,但值得注意的是,産品一般都需要付款購買後再在規定時間段內進行預約,但有不少産品都在預訂須知中規定“購買後不可取消不可退款,不以使用日期預約不到座位為退款理由,逾期作廢”,此前已經有媒體報道消費者一直無法預約成功,過期後也無法退款的情況發生。

 尹晨表示,如果平臺沒有明確標明有預約不到的風險,則屬於霸王條款,是經營者單方面締結的不平等條約,按照消費者權益法,限制了消費者權利,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嚴重侵害群眾利益。黃恢月也表示,這樣的規定顯然不合理,消費者可以依法維護合法權益。

王勝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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