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良好的高鐵、動車治安秩序,保障運輸的安全暢通,2019年春運,天津鐵路警方針對接報的違規吸煙報警,通過加強巡查,迅速反應,認真做好違法人員的移交、調查、處罰等工作,依法查處了10名違規在動車高鐵列車上抽煙的人員。
2019年2月20日15時許,由長沙南開往長春的G1291次列車運作過程中,因列車煙霧報警造成列車緩行。列車長和乘警立即開展工作,最終在15號車廂發現旅客王某某躲到衛生間內吸煙從而觸發煙霧報警裝置。列車到達秦皇島站時,乘警將王某某移交天津鐵路公安處秦皇島站派出所處理。經天津鐵路公安處秦皇島站派出所民警詢問,王某某承認自己在乘坐高鐵列車過程中因煙癮發作而躲到衛生間吸煙的違法事實。隨後民警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王某某處以行政罰款六百元的處罰,同時將王某軍的違法事實及相關情況上報有關部門,按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要求,王某某將為自己的“失信”行為,受到禁乘180天的處罰。
2018年國家發改委、鐵路總公司等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其中規定,有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等行為的,將限制乘坐火車。同時,2013年制定的《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因此,“在高鐵動車上吸煙”不僅構成違法行為,還將被視為一種“失信”行為,面臨追加的“禁乘”處罰。
天津鐵路警方提醒,高鐵、動車全程禁煙,一旦吸煙就會觸發報警裝置,煙民們不要為了圖自己一時之快,給成千上萬名旅客出行帶來麻煩。對吸煙導致列車火災等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旅客切莫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