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2月3日訊 春節臨近,湖北省文化和旅遊廳發佈春節期間旅遊出行溫馨提示。根據提示,遊客出遊前需要了解旅行社的資質,要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看團款價格是否合理,同時更要注意旅遊安全。
遊客在報名參團前要查看旅行社營業執照和旅行社經營許可證。按照旅遊部門相關規定,各旅行社應在醒目位置懸挂“一照一證”,並且要仔細查看旅行社的經營範圍(中國公民赴台灣旅遊、出境旅遊、入境旅遊、境內旅遊等)。切莫選擇無旅行社業務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慎重選擇微信圈、俱樂部等組團旅遊。
遊客在選擇旅遊産品時如遇旅遊經營者無法提供旅遊合同和正式發票等,請不要報名參團。遊客確定旅遊産品後,要與旅行社簽訂對應的旅遊合同,如台灣遊應與旅行社簽訂由旅遊部門和國家工商部門共同制定的《中國公民赴台灣旅遊合同》;港澳遊、出境遊應與旅行社簽訂《團隊出境旅遊合同》;國內遊應與旅行社簽訂《國內旅遊合同》。遊客需認真查看合同內條款,確認無異議後方可簽訂,同時可要求旅行社開具正規發票。值得注意的是行程單作為旅遊合同權利義務的補充,與旅遊合同本質上是一致的,因此遊客也應仔細閱讀。行程單中涉及自費和購物方面的問題,應充分了解細節,對自費項目所含具體內容、購物店名稱及停留時間應加以明確,如遇糾紛可作為有效證據。“熟人”介紹也要簽合同,繳納團費應匯入旅行社賬戶,並索取正規發票,切勿匯入個人賬戶。
同時,遊客要自覺抵制“不合理低價”,謹防“免費旅遊”、“贈送旅遊”等消費陷阱,避免因貪圖便宜而上當受騙。非法經營者常以保健品公司、保險公司、醫藥企業等旗號,借助熟人介紹、微信轉發等渠道吸引中老年遊客參與。為逃避打擊,有的經營者更是將不合理低價遊包裝處理,借助免費旅遊、買一贈一、廠家贊助等形式,去誘導老年人或貪便宜者報名參加。注意在購物店遭遇大門緊鎖,不買足金額就別想出去;不消費就不予安排住宿、用餐、遊覽甚至不給購買返程機票;不消費就遭遇辱罵、限制人身自由、不返還證件等現象。
2018年澳大利亞、日本、菲律賓、印度尼西亞等多地因颶風、地震、海嘯等突發事件導致的退團退費糾紛高發。請遊客出行前一定做好功課,及時查看國家文化和旅遊部發佈的《出行安全風險提示》,充分了解目的地資訊,對可能發生危險的地區慎重選擇。護照、簽證、身份證等身份證明和憑據,必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在轉機、轉車、人多擁擠時,要注意清點行李物品,防止遺失;外出時,應檢查是否關閉客房門、窗;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應委託飯店進行登記保管或存放在客房內的保險櫃;參加登山、探險、滑雪、溫泉、浮潛和海上游艇等高風險旅遊項目的遊客,要到由體育等相關部門准許的正規場所進行活動,行前請全面了解注意及禁忌事項,認真做好相應防護準備;進寺廟燒香,要注意維護周圍的環境衛生,文明敬香,嚴禁使用化學香、劣質香,嚴禁燒高香,防止火災發生。出境旅遊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和當地警方及使領館取得聯繫。
同時,遊客還要健康文明環保的旅遊和理性維權。在旅遊行程中,旅遊者應注重文明旅遊,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和所在國或地區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遊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基本行為規範,避免因言行舉止不當引發糾紛。遵守我國及相關目的地國家的法律和法規,在旅遊過程中不要參加黃、賭、毒活動。
旅途中發生糾紛時,旅遊者應冷靜對待,及時與導遊或旅行社進行溝通,雙方通過協商採取積極補救措施處理,同時要注意留存並妥善保管好旅遊合同、行程單、發票等各種相關證據和材料,向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臺服務熱線“12301”進行投訴。要避免因言行過激導致人為擴大經濟損失,切莫採取霸機、罷住、罷回等行為,否則産生的擴大損失將由遊客自己承擔。旅遊投訴的實效期為旅遊行程結束後的90天內。
(伍策 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