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連線 | 天津評選首批綠色發展“領跑者”企業
“為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高企業落實污染治理主體責任的積極性、主動性,推動從‘要我治’向‘我要治’轉變,今年我市建立實施綠色發展‘領跑者’制度,就是要通過選樹典型、標桿引領、政策激勵,激發企業內生動力,促進企業高端化、智慧化、綠色化轉型,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市生態環境局綜合處處長李志軍説。
“我市綠色發展‘領跑者’企業評選辦法印發以來,我們立即籌劃開展評選工作,初步考慮在今年‘六·五世界環境日’時,評選出我市首批綠色發展‘領跑者’企業。”李志軍説,申報工作以企業自願為前提,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同時,精簡參評企業申報內容,能夠通過部門數據共用共用解決的,就不再讓企業填報,能夠通過數據比對搞清楚的,就不再進行現場核查,切實為參評企業減負。
據介紹,評選工作堅持優中選優、表彰先進,對照評選辦法,逐條細化形成具體指標和評選標準,確保各項指標可量化,對照國內或者我市領先水準賦分。推動綠色管理水準從“底線約束”向“先進帶動”轉變。評選內容從污染物排放,擴展到污染物、二氧化碳排放並重評選;從生産工藝技術,擴展到資源能源等全要素投入、産品全生命週期評選;從單純的末端環保管理,擴展到節能降耗、減污降碳等綠色管理水準評選。特別是在堅持綠色絕對水準、行業領先水準的同時,突出綠色轉型成效、相對進步水準,做到既評選綠色發展處於絕對領先地位的企業,也評選綠色轉型成效明顯的企業。(記者曲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