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稅區推出“1+5+N”人才新政
近日,天津港保稅區聚焦構建“4+2+3”現代工業産業體系,率先推出“1+5+N”所有人才新政,釋放出強烈的人才需求信號。
新政以《天津港保稅區關於推動人才引領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為綱,從人才加速聚集、人才創新創業、人才載體平臺、人才發展機制、人才安居樂業5大方面出臺配套政策,首批即推出包括人才引進、科研資助、技能提升、激勵培育、金融服務等20項舉措。人才新政從即日起開始試行一年,堅持從優、從高、不重復的原則。
加速聚集海內外優秀人才
1.大力吸引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加大對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在區內開展全職創新創業活動鼓勵力度,對取得同行專家認可,且具有成為該領域學術或者技術帶頭人發展潛力的優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給予最高150萬元配套資金支援。
2.深入實施“揭榜挂帥”制度。鼓勵人才參與“揭榜挂帥”,對參與市級以上關鍵核心技術揭榜挂帥項目,並成功揭榜的人才及團隊所在單位,按競標或技術交易標的額2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3.集聚高層次教育衛生人才來區工作。對新引進的名院長、名醫、高層次公共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博士研究生給予最高50萬元資助。對引進的教育教學專家、名師、優秀人才、後備人才給予最高50萬元資助。
4.支援柔性引才引智。支援區內重點企事業單位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引進人才,對經認定以項目合作、短期挂職等方式柔性引才引智的,按項目投入或人員報酬給予單位每人每年最高20萬元的經費資助。
精準扶持人才創新創業
5.加大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激勵力度。對推動重大項目、設立區域總部、促進企業擴大規模、實現營收增長、創造區域經濟貢獻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經認定後給予最高50萬元資助。
6.注重對高層次産業人才的資助支援。對經重點産業鏈頭部企業推薦、專家評審認定掌握重大項目核心技術,且在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等方面具有突出專長和行業影響並做出較大貢獻的高端人才,給予每人最高50萬元資助。
7.加強對優秀科研工作者的資助力度。選拔一批長期在一線的科學技術專家,經認定後在兩年培養期內給予每人40萬元科研經費支援和每月3000元生活補貼。經認定,對最具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的40周歲以下青年英才給予每人10萬元培養經費。對獲得國家和天津市科學技術獎的,分別按照1:1和1:0.5的比例匹配科研資助資金。對獲得全國和天津市“優秀科技工作者”、“最美科技工作者”稱號的,分別給予2萬元和1萬元資助。
8.加強國家級和市級稱號專家人才資助。由保稅區推薦獲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等國家級人才稱號的,除享受國家和市級資助外,給予一次性資助3萬元;獲得“天津市有突出貢獻專家”、“天津市政府特聘專家”等市級人才稱號的,除享受市級資助外,給予一次性資助1萬元。
9.注重高技能人才技能提升資助。在職勞動者取得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特級技師、首席技師職業資格的,最高給予8000元資助。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稱號的高技能人才,除享受國家和市級資助外,分別給予一次性資助2萬元;獲得“天津市技術能手”、“天津市有突出貢獻技師”、“天津市優秀首席技師”、“海河工匠”、“濱海新區技術能手”、“濱海工匠”稱號的高技能人才,除享受市、區級資助外,給予一次性資助1萬元。深化“保稅工匠”高技能人才品牌建設,選樹一批技藝高超、精益求精的能工巧匠,給予最高3000元物質資助。
加大人才載體平臺支援力度
10.資助人才研發平臺建設。支援和鼓勵區內企事業單位建立院士、博士後、技能大師工作站(室)。給予新建院士工作站的用人主體單位100萬元科研經費支援,對進站的院士給予20萬元生活資助。對建立博士後工作站的用人主體單位,博士後人才進站並取得科研成果後,給予用人主體單位10萬元科研經費資助。對新建技能大師工作室的用人主體單位,給予經費資助20萬元,給予技能大師每人每年5萬元生活資助,資助期限為3年。
11.注重研發團隊資金資助。給予成果顯著、成果轉化效益明顯、其所在企事業單位經審計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0億元、50億元或100億元以上的研發團隊10萬元、25萬元、50萬元資金資助,其中50%用於科研設備購置、升級,50%用於團隊核心成員資助。
12.支援産教深度融合載體建設。充分激發企業、學校、專業機構等主體積極性,促進各類産教資源要素高效流動。鼓勵大中專院校教師、科研院所研究人員參與區內企業課題研究與技術攻關,經評定後給予最高20萬元資助。支援區內企業技術技能人才到區職業技能公共實訓中心或有合作關係的大中專院校任教,每人每年給予最高2.4萬元資助。對區內企業在大中專院校或區職業技能公共實訓中心及智慧製造産業學院開辦的訂單班、涵養班畢業學生,就業期間每人每年給予最高2.4萬元資助。
13.充分發揮創新創業大賽引才平臺作用。圍繞重點産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佈局需要舉辦創新創業大賽,選拔、招引一批重點産業發展急需的原創性、獨創性、引領性高科技項目和科技人才團隊落地,並給予最高100萬元啟動資金支援,助力我區科技創新和産業升級。
14.提升創新創業載體功能。加強對高端人才和青年人才吸附能力,加快國家合成生物技術創新中心、生物製造谷、北方聲谷建設,建立“新型研發機構+科研院所+科創園區+創新企業”多層次創新生態,加速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持續推進創新創業中心建設,健全孵化服務體系,為雙創人才和團隊提供“一站式”服務。
建立健全人才發展體制機制
15.完善人才評價機制。深化人才評價體制機制改革,根據職業道德、崗位職責、技能水準、績效考核、科技成果、實際貢獻等指標科學建立人才認定標準。鼓勵科技人才在不同領域、不同崗位作出貢獻,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
16.實施更加有力的金融政策。鼓勵相關金融機構開發提供人才貸、人才投、人才險、創業貸等創新産品,鼓勵保險機構開發推出研發、推廣、轉化等系列保險産品。協助企業對接海河産業基金等各類創投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進行股權融資,支援人才創業企業在各級資本市場掛牌上市。對認定的海內外優秀人才在我區創業的,優先推薦我區設立的基金進行最高500萬的早期投資跟投,助力企業成長。
17.深入實施科技創新券制度。優化財政科技投入方式,用好流通券、高企券、補助券等科技創新券,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降低企業科研創新成本,讓人才獲得由政府“買單”的研發設計、成果轉化、檢驗檢測等服務,為推動人才創新發展提供有效支撐。
營造宜居宜業人才發展環境
18.優化人才購房支援。鼓勵優秀人才來區安居就業,在符合天津市購房政策的前提下,在區企事業單位(濱海新區區管企事業單位除外)工作的濱城人才服務證持證人及持證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購買區內商品住房的,可按照規定享受購房支援。
19.完善人才公寓保障。加大人才公寓建設力度,堅持因地制宜、多措並舉,合理確定人才公寓建設總量和佈局,為人才、專家提供便捷優質的租住服務。企事業單位(濱海新區區管企事業單位除外)在區內以單位名義購買商品住房作為人才公寓且企業職工申領濱城人才服務證覆蓋率達到90%及以上的,可按照規定享受購房支援。
20.完善人才激勵措施。完善保稅區黨委聯繫專家制度,健全專家建言獻策機制,引導廣大人才愛黨報國、敬業奉獻、服務人民。加大對領軍人才、重點人才、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濱城人才服務證辦理力度,通過發放消費券等形式提升持證人才服務品質。注重在人才群體中發展黨員,推薦優秀人才作為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名人選。深入挖掘各行各業優秀人才典型,講好人才在保稅區奮鬥故事,營造真心愛才、悉心育才、傾心引才、精心用才的良好社會氛圍。
功以才成,業由才廣。天津港保稅區將按照市委市政府“十項行動”部署,繼續堅持“黨建引領共同締造”理念,實施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堅持人才引領驅動,一體化推進科教人才資源高效配置,傾心引才、精心用才,努力將天津港保稅區建成先進製造業人才聚集之地、優秀科創人才薈萃之地、廣大青年英才嚮往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