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臺27條措施完善財政科研經費管理 為科研鬆綁 為創新減負
“買醬油的錢可以用來打醋”,結余資金不再收回,提高科研經費用於“人”的比例,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用不納入“三公”經費統計範圍,對高層次人才實行多樣化的薪酬激勵方式……日前,市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印發了27條改革措施,本著能放則放、應放盡放的原則,完善科研項目經費撥付與管理機制,進一步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自主權,增強科研人員獲得感,激發科研創新創造活力。
此次出臺的《關於改革完善本市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目標導向,每一條都指向為科研鬆綁、為創新減負,力度空前──
加大放權賦能,持續擴大經費使用自主權。強化科研項目預算柔性管理,進一步精簡合併預算編制科目,下放預算調劑權,“買醬油的錢可以用來打醋”。結余資金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不再收回。同時,進一步擴大經費包乾制實施範圍,在國務院文件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將軟科學研究類項目和實行“揭榜挂帥”的重大科技項目中涉及基礎性、前瞻性的榜單方向一併納入。進一步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每個科研項目需配備科研財務助理,讓科研人員從繁瑣的財務管理中解放出來;科研單位要改進財務報銷管理方式,推動科研經費報銷數字化、無紙化;簡化科研儀器設備採購流程;實行國內差旅費包乾制;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用不納入“三公”經費統計範圍。
完善激勵措施,充分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不斷提高科研經費用於“人”的比例,充分激發科研人員的積極性。進一步提高間接費用計提比例,對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軟科學研究、創新哲學社會科學等項目,間接費用比例提高到不超過60%,且可全部用於科研人員的績效支出。對高層次人才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和項目工資制等多樣化的薪酬激勵方式。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力度,強調科技成果完成單位按規定對完成、轉化該項科技成果作出貢獻人員給予現金獎勵。擴大了勞務費開支範圍,科研項目聘用人員的“五險一金”均可以從科研經費中列支。建立頂尖領銜科學家支援機制,遴選前瞻性判斷力、跨學科理解能力、組織領導能力強的科學家,在重大科技任務中擔綱領銜者,給予持續穩定的科研經費支援,賦予科學家更大的技術路線決定權、更大經費支配權、更大資源調度權。
創新支援方式,助力我市科技創新發展。進一步發揮財政經費的杠桿效應和導向作用,引導企業參與,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原始創新、成果轉化類項目,支援科技創新創業。用好“金融活水”,鼓勵天使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加大科技創新投入,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拓寬基礎研究經費投入渠道,促進基礎研究與需求導向良性互動。同時,為加速突破一批“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若干措施》結合我市科技創新重點工作安排,明確了改革重大科技項目組織管理方式和創新經費支援方式,重大科技項目實行“揭榜挂帥”“技術總師負責制”的制度;海河實驗室、大學科技園等平臺與機構實行科研經費“負面清單+包乾制”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