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澎湃新聞
10月28日,在海南省三亞市旅遊的黃瑋(化名)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反映,她日前網購的商品通過申通快遞送達該市吉陽區吉陽鎮分部幹溝村代理點後,該代理點不送貨到府,讓她自提,她投訴後反遭代理點工作人員短信質問。
黃瑋網購的商品的物流資訊 本文圖片均為受訪者提供
同日下午,吉陽鎮分部幹溝村代理點一名工作人員回應澎湃新聞,該代理點是村裏的代理點,只有他一名工作人員,沒有多餘人手提供到府派件服務,平常都是通知收件人自提。
該工作人員補充説,特殊情況下,他會送貨到府,比如傷殘人士、孕婦、老年人等群體,或普通人有大物件、多個物件。黃瑋居住在距離代理點不到150米的酒店,且她的快遞較小,所以未送到府。
針對黃瑋的快遞,前述工作人員稱,他已在28日下午4點左右把快遞送到了指定地址。
黃瑋告訴澎湃新聞,她日前網購了一些面膜,賣家通過申通快遞把面膜發往她在吉陽鎮入住的酒店。10月23日下午6點左右,快遞資訊顯示,快遞正由“吉陽鎮分部-幹溝村代理點”派件中。當晚8點左右,黃瑋收到“取件提醒”短信,短信內容包含取件憑證、快遞單號、取件地址、時間、聯繫電話及快遞公司等。
“憑什麼要我自己去拿快遞?”黃瑋認為,送貨到府應該是消費者的正當權益。
10月24日下午,黃瑋撥打代理點的電話,希望對方能把快遞送到酒店,她轉述對方説法稱“我們這裡不送”。
隨後,她撥打申通快遞的投訴電話,對方稱幫她反饋一下。
黃瑋在向申通投訴熱線反映此事後,接到的相關短信。
在這之後,她收到代理點工作人員發來的短信:“要學會入鄉隨俗”“幾年了都是過來自取,你們一來就各種不爽,你們到底要幹嘛?”“真的逼急了我去酒店門口做(坐)著喝茶。”
黃瑋表示,她的快遞地址上寫有具體的房間號,收到短信後,她很害怕。
28日下午,代理點這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他收到黃瑋及申通公司的反饋後,一直沒抽出時間到府派件。
接到澎湃新聞10月28日下午的採訪電話後,該工作人員當日下午4點左右,把該快遞送到了快遞單上的指定地址——黃瑋入住的酒店。黃瑋稱,她當日下午已收到這份快遞。
申通官網資訊顯示,申通現在的派送範圍已經覆蓋全國,除部分鄉鎮件、村組件和部分偏遠地區無法送件到府,其他均按面單收件地址送件到府,如果面單地址在派送範圍內,業務員未送貨到府,可聯繫當地網點客服經理處理。澎湃新聞在申通官網及其微信公眾號上未查詢到前述代理點的配送範圍。
《快遞暫行條例》第25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
(責任編輯:柯曉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