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豐巢空降“快遞櫃漲價五毛錢,會員不收超時費”的收費規定引發熱議,不少小區開始採取拔電源等“封巢”措施終止小區內豐巢智慧快件箱的使用。近日,豐巢發出致歉聲明並將免費保管時長由12小時調整到18小時,超時後每12小時收費0.5元,3元封頂,節假日不計費。拋開背後的商業利益,從法律角度來看,豐巢漲價是否合理?小區物業“封巢”是否合法?消費者如何維護自身權利?對於這些熱點問題,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的法官作出了解答。
問:豐巢漲價是否涉嫌違法壟斷?
答:根據我國反壟斷法規定,壟斷行為包括: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該法第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一)一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的;(二)兩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三分之二的;(三)三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份額合集達到四分之三的。”
據媒體報道,在收購速遞易之後,豐巢智慧快遞箱的市場份額達到67%,可以認為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但漲價行為是否構成反壟斷法規定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還需反壟斷執法機構進行調查,具體還要考慮是否影響了該行業的準入標準、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漲價行為的原因、因漲價行為獲取的收益等,如確實構成壟斷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問:快遞存放費用由消費者承擔是否合法?
答:快遞公司相當於該條規定中的承運人,如無例外,應當以消費者購物時選擇的收穫地點為交付地,商家在此過程中承擔著將貨物運送至該地點的義務,否則屬於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商家與物流公司之間屬於物流服務合同關係。物流服務原則上包含貨物運輸、儲存、裝卸、配送等各個環節,具體應當以物流服務合同為準,在未經消費者知曉的情況下,商家與物流公司之間的物流服務合同關係與消費者無關,由消費者來承擔如豐巢規定的快件保管費沒有法律依據。
但是,如果在快遞員送貨到府,商家已經完全履行買賣合同義務,此時若因消費者的原因不能收取貨物,而與豐巢形成了保管合同關係,此時豐巢就有了收費的基礎。
問:面對漲價,小區物業是否有權“封巢”?
答:豐巢智慧快遞箱一般放置在小區公共位置,公共位置屬於全體業主所有,佔用和解除佔用均應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在未經業主同意的情況下宣佈“封巢”,侵犯了業主的合法權益。
此外,在設置豐巢智慧快遞櫃時,物業公司與豐巢一般簽訂有物業快遞櫃合作協議合同,豐巢漲價是否構成違約,物業公司能否以豐巢公司違約為由自行解除合同需要以合作協議內容為準,否則可能由物業公司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問:快遞員未經收件人同意將快遞放置快遞櫃是否合法?
答:2019年10月1日起實施的《智慧快遞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規定,使用智慧快遞箱投遞快件應當徵得收件人同意,且在投遞之後應及時告知快件保管期限等資訊。依據以上規定,對於未經同意擅自將快件放入智慧快件箱的不規範行為,消費者可向郵政管理部門進行投訴或舉報,郵政管理部分有權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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